今滦南县境内古代县级建制设置的一点辩误
来源:未知 时间:2006-01-14 10:06:00
1983年12月滦南县地名办公室印制的《滦南县地名志》和1997年12月三联书店出版的《滦南县志》,均认为“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析卢龙置马城县”,“这是滦南县境内最早设置的县。”长期以来,滦南县文史界也一直这样认为。但是,近日我读到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7月出版的《唐山市地名志》,却在该书中发现了不同的说法。该书第一章《政区·附·县以上历史地名·石城县》中说,“又旧志记载为,唐武德初,析卢龙置临榆(一作‘渝’)县,为平州治。二年(619年),平州移治卢龙,以临榆属之,七年(624年)省,贞观十五年(641年)复置临渝县。武后万岁通天元年(696年)改名石城,在滦州南三十里”,“而这一石城县治所应在今滦南县境……”。这两种说法“碰”在一起,人们不免会产生疑惑——前者说公元740年设马城县“最早”,后者说618年设、624年省、641年复设的临榆(渝)县即696年改名的石城县“应在”滦南县,如果此说成立,则所谓“临榆(‘渝’)”即石城的设置远早于马城。那么,两种说法哪一种正确或说更准确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却也关乎一个县的历史,似有说说清楚的必要。因此,我抽出时间,对有关问题进行了一点查考,现罗列如下,并有所辩正,请方家指正。
一、关于马城县和石城县的设置
马城县作为地名,在历史上曾多次、在多个地方出现,据查《二十四史》(中华书局版,下同),古代马城县先后由汉、后魏、唐、辽、金、宋、元朝设置10次,治所涉及今山西朔县、忻州、河北怀安、滦南(马城镇)、甘肃武威等地方。而对于曾在今滦南境内设置的马城县,唐、宋、辽、金、元史都做了记载:
《旧唐书·卷三九·志第一九·地理志二·河北道条》“平州”下,记为“马城 ,开元二十八年,分卢龙县置”(第01520页),《新唐书·卷三九·志第二九·地理志二·河北道条》“平州北平郡”下记为,“开元二十八年置,以通水运。”(第01021页);
《辽史·卷四0·志第一0·地理志四·南京道条》 “滦州”下记“马城县”说,“本卢龙县地。唐开元二十八年年析置县,以通水运。……辽割隶滦州。在州西南四十里”(第00501页),《卷三六·志第六·兵卫志下·五京乡丁条》“南京析津府(治今北京)”“滦州”下有“马城县丁六千”的记载(第00425页);
《金史·卷二四·志第五·地理志上·中都路条》“滦州”下记有“马城(县),镇一,乐亭(新桥)”(第00576页),《卷四九·志第三0·食货志四·盐条》中记有“宝坻盐行中都路,平州副使于马城县置局贮钱”(第01095页),《卷七四·列传第一二·宗望传》中记有“宗望至军,宋兵三千自海道来,破九寨,杀马城县戍将节度使度卢斡,取其银牌兵仗及马而去”(第01704页);
《宋史·卷九0·志第四三·地理志六·燕山府路》条“平州”下记有属县“马城(赐名安城)”(第02250页);
《元史·卷八七·志第三七·百官志三·大司农司条》“永平屯田府”下记有“至元二十四年,始立于永平路南马城县,以北京采木三千人隶之”(第02189页)。
石城县在历史上出现的时间、地方更多,仅《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商务印书馆香港分馆,1931年5月版)对其记载就达16条之多,先后有汉、后汉、三国吴、后魏、隋、唐、金7个朝代在今河北承德、安徽贵池、四川达县、河北徐水、山西蒲县、临汾、陕西神木、山西崞县、四川黔江、广东揭阳、濂江、河源、河北滦(南)县、贵州思南、辽宁辽阳等地,其间设24次,省(废)6次,改名10次,而在同一朝代在不同地方先后设置石城县的就有东、西魏、隋、唐等朝。而在《二十四史》中,关于“石城”的记载更多达260处,其中纯粹将其作为县级建制的记载多达220多处,所记石城县的设置,先后共有36次,涉及27个不同的地方,我对此一一做了查索、考证,如果在此全部罗列,既烦琐且对本文没有价值,因此,现只将今河北省境内古代石城县的设置罗列于下,依次为:
1.前汉或后汉置:
设置时间不明,治在今承德县西北。此说仅见于《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第269页),其文曰“汉置。亦作石成。后汉省。故治在今热河承德县西北”,但出处不明。
2.唐置:
治所为今河北抚宁。《旧唐书·卷三九·志第一九·地理志二·河北道条》“平州”下记有属县“石城”,为“汉县,属右北平。贞观十五年,于故临渝县城置临渝县。万岁通天二年,改为石城,取旧名”(第01520页)。《卷一二一·列传第七一·仆固怀恩传》记有,“二年三月,朝义至平州石城县温泉栅,穷蹙,走入长林自缢,怀仙使妻弟徐有济传其首以献(第03481页)”,《卷一九五·列传第一四五·回纥传》记有“及诸节度收河北州县,仆固瑒与回纥之众追蹑二千余里,至平州石城县,枭朝义首而归,河北悉平”(第05204页)。
3.宋置:
治所为今河北抚宁。《宋史·卷八八·志第四三·地理志六·燕山府路》“平州”下记属县有“石城,赐名临关”(第02250页)。
4.辽置:
治所为今河北唐山市开平区。《辽史·卷四0·志第一0 ·地理志四·南京道条》“滦州”下记属县“石城”为,“汉置,属右北平郡,久废。唐贞观中于此置临渝县,万岁通天元年改石城县,在滦州南三十里,唐仪凤石刻在焉。今县又在其南五十里,辽徙置以就盐官”(第00500- 00501页)。《卷二·本纪第二·太祖纪下》记有,“天赞元年夏四月甲寅,攻蓟州。”“辛未,攻石城县,拔之”(第00018页)。《卷三六·志第六·兵卫志下·五京乡丁条》“析津府”下记有,“石城县丁六千(第00425页)。
5.金置:
治所为今河北唐山市开平区。《金史·卷二四·志第五·地理志上·中都路》“滦州”下记属县“石城”为“有长春行宫。长春旧名大定淀,大定二十年更。镇一,榛子”(第00576页),《卷七·本纪第七·世宗纪中》记有,“丁未,上谓宰执曰:‘县令之职最为亲民,当得贤材用之。迩来犯法者众,殊不闻有能者。比在春水,见石城、玉田两县令,皆年老,苟禄而已。畿甸尚尔,远县可知。’”(第00170页),“丙子,幸石城县行宫”(第00174页),《卷九七·列传第三五·焦旭传》记有,“世宗幸春水,见石城、玉田令皆年老不治,谓宰臣曰:“县令最亲民,当得贤才。畿甸尚如此,天下可知矣”(第02153页),《卷四七·志第二八·食货志二·租赋条》记有,“四年冬十月,上行幸,谕旨尚书省曰:‘海壖石城等县,地瘠民困,所种惟黍稗而已。及赋于官,必以易粟输之。或令止课所产,或依河东路减税,至还京当定议以闻’”(第01060页)。
6.元置:
治所为今河北唐山市开平区。《元史·卷五八·志第一0·地理志一·中书省条·永平路条》下记 “滦州”为“在卢龙塞南,金领义丰、马城、石城、乐亭四县。元至元二年,省义丰入州。三年复置,先以石城省入乐亭,其年改入义丰”(第01353页),《卷二七·本纪第二七·英宗纪一》记有,“庚辰,并永平路滦邑县于石城(第00607页),《卷五0·志第三上·五行志一》记有,“七月,永平石城县大水”(第01055页),《卷一一八·列传第五·特薛禅传·附·脱怜传》记有,“又有永平路滦州、卢龙、迁安、抚宁、昌黎、石城、乐亭六县,此至大元年之所赐也”(第02920页),《卷二00·列传第八七·列女传一·周氏传》记其为“(滦平)[平滦]石城人”(第04485页),《卷三0·本纪第三0·泰定帝纪二》记有,“蓟州及岐山、石城二县蝗”(第00686页),“致和元年四月,大都蓟州、永平路石城县蝗”(第01074页)。
二、分析与辩正
由以上所引可以推断,古代马城县曾设于今滦南县是确定的,最早设于唐朝开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并且在辽、金、宋、元四朝都曾沿袭设置,元省后,再没有设置过。
而石城县在今滦南县是否设置,则颇值得探讨。由以上所引可知,古代石城县在今河北境内设置5次,其中最早为前汉或后汉置,治在今承德县西北,但此说仅见于《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且出处不明,此处可以不论。那么,在前文中为什么把唐、宋所置石城县治所断为抚宁,辽、金、元所置石城县治所断为唐山市开平区呢?
首先,断唐、宋所置石城县治在抚宁是因为,《旧唐书·卷三九·志第一九·地理志二·河北道条》“平州”下记“石城”为,“汉县,属右北平。贞观十五年,于故临渝县城置临渝。万岁通天二年,改为石城,取旧名”。由此可知,此石城之来,在于改 “临渝”,而此处的“故临渝县城”,据《抚宁县志》记载,“东汉时为临渝县,县治在今县城东20里榆关处,属幽州刺史部辽西郡”(转引自抚宁县政府网站),《仆固怀恩传》记有“(史)朝义至平州石城县温泉栅,穷蹙,走入长林自缢”,今抚宁县修有温泉水库(引自抚宁县政府网站);又,《宋史·卷八八·志第四三·地理志六·燕山府路》“平州”下记属县有“石城,赐名临关”,此石城为1123年张觉归宋带来,故宋廷“赐名临关”,那么,临的什么关呢?是为今抚宁境内的“榆关(又名临渝关)”,而在滦南县,因地处一马平川的冀东平原,古今从无关口,所以,如果当时的“石城县”确在今滦南县境内,宋廷当不会以“关”赐名(如同来的马城即赐名“安城”)。
其次,断辽、金、元所置石城县治所在今河北唐山市开平区是因为,一,《辽史·卷四0·志第一0 ·地理志四·南京道条》记“滦州”属县“石城县”为,“汉置,属右北平郡,久废。唐贞观中于此置临渝县,万岁通天元年改石城县,在滦州南三十里,唐仪凤石刻在焉。今县又在其南五十里,辽徙置以就盐官”,记“马城县”则为,“本卢龙县地。唐开元二十八年年析置县,以通水运。……辽割隶滦州。在州西南四十里”,这里不免使人产生疑问,一州所属二县,石城在“南三十里”,马城在“西南四十里”,两座县城相距如此之近,几乎没有可能。而且,即使这里所记确有所据,方位也是错的,因为与《辽史》所记恰恰相反,今马城正“在滦州南三十里”,今开平即古石城却“在州西南四十里”,同时,如果此处所记石城“又在其(即此前的石城)南五十里”为确,则当时的石城县应在滦州南八十里,即为今滦南县县城以南,这在历史上从无记载;二,《金史·卷二四·志第五·地理志上·中都路》“滦州”下记属县“石城”为,“有长春行宫。长春旧名大定淀,大定二十年更。镇一,榛子”。据清光绪三年(1877)《永平府志》记载,“长春宫在滦州西南百二十里。”又据《丰南县志》(新华出版社,1990年6月第一版)记载,丰南县“稻地镇的大长春村,辽金时期曾在此地建过皇帝的行宫‘长春宫’”,“金世宗大定十八年(1178)至二十八年(1188),曾十次幸长春宫,金世宗从明昌元年(1190)至泰和元年(1201)六次幸长春宫”,“(金)大定二十年,金世宗将在今稻地镇大长春村一带的石城行宫改名为长春宫”,“考石城县在今唐山郊区开平,元世祖至元四年(1267)撤消,并入滦州”(第790页);三,《明史·卷四0·志第一六·地理志一·序》记“开平中屯卫”为,“洪武二十九年置于沙峪。永乐元年二月徙置真定府,直隶于后军都督府。寻徙治滦州西石城废县”(开平之名,即由此得来)。
由以上分析可知,在辽、金、元、明四史中,记石城县在滦州南的,只有《辽史》一家(且所记方位错误),是为“孤证”,这在历史考证分析中基本不以为据,而《辽史》据后人评价,“辽代书禁甚严,史料流传无多,兼以亡国当时,遭到金人焚掠破坏,以至‘书简有缺’、‘文献无征’,加之元人修史的时间仓促和修纂者的潦草塞责,所以《辽史》的缺略谬误在《二十四史》中为最甚”(见《辽金史论文集》第74页,历史研究编辑部,1985年8月第一版)。所以,我们可以断定,《辽史·卷四0·志第一0 ·地理志四·南京道条》所记“滦州”属县“石城”“在滦州南三十里”是错误的,而《唐山市地名志》中“这一石城县治所应在今滦南县境……”说法的初始根据,即所谓“旧志记载”,可能取的恰巧是《辽史》的有关内容,这也就难免“以讹传讹”,跟着错了下去。
因此,我们也就可以说,至少以目前所见的史料分析,今滦南县境内古代县级建制的设置,最早为唐开元二十八年即公元740年所设的马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