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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钩沉--横扫欧亚大陆的蒙古族(续)

来源:未知 时间:2009-01-02 16:10:00
   五、元朝的社会经济
 元朝大统一局面的出现,不仅结束了长期的割据分裂,也给各地经济协调发展创造了条件。尽管元朝统治阶级豪占良田和草场,人民群众遭受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四等人制”限制了各族人民的和睦相安,但其疆域的扩展,便于域内外各族人民经济文化交流。生产技术的进步,促进了生产力的提升,元朝的社会经济还是发展的,尤其对外贸易是继唐朝以来少有的。
 (一)农业生产。元朝初期,由于长期战争,农民背井离乡,土地荒芜,尤其中原地区遭到严重破坏。世祖忽必烈时,为了发展和恢复农业生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劝农司,专门负责管理农业生产,并以“户口增、田野辟”作为考核各级官吏的主要标准;严禁占用民田为牧地,清理豪门贵族侵占为牧地的农田,按籍“悉归于民”;限制抑良为奴,保护劳动力;招集逃亡,鼓励开荒,大力开展军民屯田;减免租税;设置粮仓、常平仓,账济灾民,储备种子;兴修水利,编辑《农桑辑要》,推广先进生产技术等。这些措施,在元朝初期对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遭受战争之害最为严重的河北、山东、陕西、江淮、四川等地,农业生产恢复最快。枢密院所辖河北军屯,垦田达1.4万余顷;洪泽万户府所辖屯田3.5万余顷。“海内既一,于是内而各卫,外而行省,皆立屯田,以资军饷”。从至元九年至三十年(1272-1293年)的二十多年间,元廷调动大批蒙汉军民,发给农具、耕牛、种子、食物和现金,到和林、上都等城市周围,及五条河、阿尔泰山、杭爱山及克鲁伦河流域屯田积谷。其中,刘好礼在谦州(今俄罗斯叶尼塞河上游)、益兰州(今俄罗斯克孜尔西南),哈剌哈孙在称海(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塞典赤在云南,屯田成绩尤为显著。据《元史》记载,当时全国垦田达17.78万顷。
    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选种、育种、用肥、灌溉等田间管理的技术也有提高。耕锄、镫锄等中耕农具比宋代有所发展。镰刀种类增多,还创造出收荞麦的推镰。水利机械和灌溉器具更趋完备。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使粮食产量大幅增长。遭受战争破坏最严重的关中、江淮、山东地区,粮食增产尤为明显。关中麦已“盛于天下”,关、陇、陕、洛则“年谷丰衍,民庶康乐”,山西 “其民皆足于衣食,无甚贫乏之家”,两淮之地屯田受益更大,故称“屯田之利,无过两淮”。元代岁输入粮1200余万石,而从江浙一省,调入粮食就达449万石之多。同时,元代还大量引进经济作物,如由东南海道传入中国的吉贝(马来语,汉语即木棉),开始主要在闽、广地区种植,至元中后期已遍及全国。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元廷在浙东、福建、湖广、江东、江西等地设木棉提举司,负责木棉生产、加工,岁输木棉布10万疋。苎蔴、西瓜、蚕豆也大面积种植。由西域传入的回回豆、八担仁、必思达、菠菜、莙达、蔓青、咱夫兰(红花)、回回青等作物种植,也相当广泛。一些特产,如荔枝远销日本、朝鲜、大食等地。
   (二)畜牧业。蒙古族素以畜牧业为传统产业,因而元代畜牧业进一步发展。元廷对畜牧业采取扶植政策。牧民凡养羊不足50只、养马不足50匹者,给予救助。在全国设立十四个官马道,半数在蒙古草原。置太仆寺为中央畜牧生产管理机构。鼓励打井、修圈,改善牧场条件和质量。靠近长城地带的除传统放牧外,提倡圈养或放牧和圈养相结合,在丰州(今呼和浩特市)“垦耕牧养、军民相参”的农牧业相结合的生产方式较为普遍。此外,皮、毛加工业也反映出畜牧业生产的水平,仅上都就有官办的软皮局、斜皮局、杂造鞍子局、异样毛子局和两个毡局。每局工匠都在百人以上,多者上千人,其分工之细、规模之大,证实当时畜牧业的繁荣。元朝大一统的局面,有利于草原地区与内地交通,便于牧民用畜产品与内地换取农副产品和手工业品,从而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其牧地,东越耽罗,北愈火里秃麻,西至甘肃,南暨云南,凡一十四处,自上都、大都以至玉你伯牙、折连怯呆几,周回万里,无非牧地”。牲畜的种类和数量增加,牧场上涌现出大量的畜群。“朔方戎马最,刍牧万群肥”,太仆寺的马匹“殆不可以数计”,是对蒙古草原地区畜牧业空前繁荣的写照。
 (三)手工业。元代手工业比较发达。蒙古族征服蒙古高原和南进中原、西攻西域等地时,占地屠城而保留工匠,掳至和林、上都、镇海等大漠南北的新老城镇和军事据点,供其役使。元朝初期,又以和雇、和买名义搜刮民间艺人和廉价原料,所以手工业规模大、产品多。元代手工业分官办和民办。官办分属工部、将作院、武备寺、大都留守司和地方官府。工匠们在镔铁局、铸泻铜局、银局、剪毛花毯蜡布局、文锦总院等专门机构的管理、监督下,制造武器和生产日用手工业品。民办手工业受官府控制和压制,主要经营纺织、陶瓷、酿酒等。自给自足的家庭手工业占多数,城镇中也出现了手工业作坊雇工的现象。马可·波罗对杭州手工业作坊曾这样记述:“城中有十二种职业,各业有一万二千户,每户至少十人,中有若干户多至二十人,至四十人不等。其人非尽主人,亦有不少为供主人指使之人。”说明当时手工作坊之多和已出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
 蒙古族传统生活习惯对毡罽(jì)需要量很大,家庭铺设、屏障、庐帐、毡车、装饰均用毡罽,所以毡罽手工业发达,产量很大。泰定元年(1324年),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一次送纳入库的白厚毡就有2772尺、青毡8112尺,四六尺青毡179尺,而且有剪绒花毯、脱罗毡、入药白毡、半入白矾毡、无矾白毡、半青红芽毡、梁青毡、白祙毡、白毡胎、回回剪绒毡等花色品种。丝织手工业是中原的传统产业,元代丝织业仍然集中在江南。建康(今江苏省南京市)、平江、杭州、庆元(今浙江省宁波市)、泉州等地产品,专供宫殿、王府装饰和皇宫、贵族、官僚穿着之用,丝织品种有绡、绫、罗、纱、水棉、克丝、紬、絺、绮、绣、綌等。除传统丝织品外,从中亚传入的丝织品如纳失失,是中亚所产织金锦缎,元廷在别失八里(今新疆吉木萨尔北)、弘州(今河北省阳原)、荨蔴林(今河北省万全县西)等地设局,由回回工匠织造。产品制成纳失失衣,供元廷举行诈马宴时穿用。
 棉、麻、毛纺织业是元代新兴手工业。元贞年间,黄道婆由海南岛返回松江乌泥泾家乡,推广和改进黎族纺织技术,使棉织业得到发展。元中期已有揽车、纺车、弹弓、拨车、车壬 床、线架、织机等工具。黄道婆还传授错钞、配色、综线、絜花等技术。元末,松江能染青花布,有人物、花草,颜色不褪。麻织业主要集中在北方,中原地区使用水转大纺车,山西使用布机,产品有大布、卷布、板布。毛纺织生产技术由中亚传入,以后逐渐形成规模生产。元朝的瓷制业承制宋代,但有发展。元廷设浮梁瓷局监督管理瓷业生产。景德镇是新兴的制瓷中心,所产青花瓷和釉里红,色彩清新,造型优美;龙泉窑的产品全为青釉;钧窑多花釉、变色釉;磁州窑产品多白釉,黑色;德化窑主要产白釉、象牙釉瓷器。元代的瓷器产品造型端重,胚体厚重。
 (四)内外贸易。元朝的国内贸易采取专利垄断和放开经营的政策,即金、银、铜、铁器、盐等,实行官营;茶、铝、锡和酒、醋、农具、竹木等,由商人和手工业主经销官方抽分。天历年间,盐课岁入766.1万锭,约占全部财政收入的50%以上。贵族、寺院依靠特权也从事经商活动。早在成吉思汗时,蒙古大汗和后妃、诸王等贵族常常通过回回人代为经营。回回人在元代经商活动十分活跃,中统年间燕京路有回回人近3000户,“于内多系富商大贾势要兼并之家,其兴贩营运百色。”回回商人还控制斡脱钱的发放权,年息100%,次年息转为本,时人称“羊羔息”。官方设斡脱局、斡脱府等官衙,从事斡脱贸易。蒙古贵族、大臣也有经商的,顺帝时的右丞相马札儿台在通州置塌坊、开酒馆、糟房,贩运长芦、淮南盐等。民间汉族商人的商贸活动也很活跃,特别是运河开通后,大宗的粮食、绸缎、棉布、陶瓷、海外特产等南货北运或北货南销,促进了南北物资交流。官方对民间贸易收取商税,一般是三十取一,天历年间元朝的商税收入达93万余锭。
 元朝的对外贸易也由官方直接控制,至元年间曾先后在泉州、庆元、上海、澉浦(今浙江省海盐西南)、温州、杭州、广州设市泊司,至治二年(1322年)只设泉州、庆元、广州三处市泊司,其它各地均被撤销。规定市泊抽分;粗货十五分取一,细货十分取一,另纳舶税三十分取一;外国商船也依例抽分。从事外贸海运的有市泊司直接经营和官本商办,也有贵族官僚和民间商人。很多人因从事外贸海运获巨利,“田园宅馆遍天下,库藏仓庾相望。”据汪渊《岛夷志略》载:从海道与中国有外贸关系的东南亚、南亚、西亚、东非各国达97个之多,与广州有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达140多个。陆路贸易主要通过钦察汗国与克里米亚、欧洲各国建立联系,通过伊利汗国与阿拉伯国家交往。
 内外贸易的发展,促进城市进一步繁荣。大都号称“人烟百万”,城内有米市,铁市、皮毛市、牛马市、骆驼市、珠宝市等,规模大,品种多,人员云集,呈现一片繁荣景象。马可·波罗说:仅丝一项,每日入城者计有千车。沿海港口发展最快,泉州自宋代以来就是重要的外贸港口,到元代其地位更加重要。太仓(今属江苏)原是一个居民不多的小城镇,曾在此设庆元市泊公司,外商云集,被称为“六国码头”。
 (五)交通运输业。元朝的交通运输业除陆路外,尤其内河漕运和海运有较大发展。至元十八年(1281年),元廷为解决运河漕运畅通,决定开凿大运河。一是开凿北自汶水,南至徐州,把扬州运河与淮河衔接起来;二是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从东平路须城县(今山东省东平县)西南的安山起,经东昌路(今山东省聊城)西北至临清,与御河相接,开凿成一条会通河,全长250余里;三是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都水监郭守敬主持修凿通惠河,引大都西北的白浮、瓮山山泉。从昌平白浮村至西水门入都城,东南出文明门,东至通州高虎庄入白河,全长164里。元代新运河的开凿,为南北物资交流提供了便利条件。
 “元都于燕,去江南极远,而百司庶府之繁,卫士编民之众,无不仰给于江南”,可见元朝对江南的依赖。新运河的开凿,虽然为南北交通提供了便利,但仍然不能满足南北物资交流,尤其是南粮北调之需。“至元十九年(1282年),伯颜追忆海道载宋图籍之事,以为海运可行”,元廷遂命朱清、张瑄开辟海运航道。至正十九年(1282年)他们自刘家港(今江苏省太仓浏河)出发,经扬州路通州海门县黄连沙头和万里长滩开洋,沿山屿北行,再经海宁府东海县(今江苏连云港)、密州、胶州(今山东胶州),过灵山洋(今青岛以南海面),转向东北,至成山(今山东半岛东端)再折向西入渤海。沿界河(今海河)至杨村码头(今天津市武清县),航程13350里。“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朱清、张瑄等言,其路险恶,复开生道”。这次仍自刘家港开行,至三沙、洋子江(今扬子江),经万里长滩,入大洋至青水洋,经黑水洋至成山,过刘岛,至莲罘(bū)、沙门二岛(今山东烟台北),再入莱州(今山东掖县)大洋,直抵界河口(今天津大沽)。至元三十年(1293年),海运千户殷明略自刘家港入海,至崇明三沙,放洋东行,入黑水洋,至成山转西,经刘家岛、登州(今山东蓬莱)沙门岛,于莱州大洋入界河。这条航道“自浙西至京师,不过旬日而已,视前二道为最便云”。三次航道的开辟,促进了元朝海运的发展。每年通过海道运输粮食以天历二年(1329年)为最多,达352万余担,解决了南粮北调的运输,促进了南北物资交流。
 元代疆域辽阔,为加强中央与地方、内地和边疆的联系,还建立了“站赤”(驿站)和急递铺。以大都为中心,东连高丽、东北至奴儿干,北抵吉利吉思,西通伊利、钦察二汗国,西南达乌斯藏,南接安南、缅国,共设驿站1500余处。驿站备有马、牛、驴、车,设驿令并有大批站户供役。“四方往来使,止则有馆舍,顿则有供帐,饥渴则有饮食,而梯航(陆海)毕达,海宇会同”。急递铺主要是为朝廷“通达边情、布宣号令而立,每10里、15里或20里设一急递铺,每辅设兵5名,10铺设一邮长,京师设有总急递铺提领所”。驿站和急递铺的设立,加强了元朝中央与各地的联系,促进了各地各民族的交流。
 六、元代的文化
 蒙元时期,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的骑兵,横扫欧亚大陆,把河西走廊的丝绸之路向西延伸;他们又沿着四川、云贵的马帮之路,通向南亚、波斯湾、地中海,把欧亚大陆连为一体。因而,元代是中国历史上中东西文化、南北文化交流和融合最为活跃的时期。各国商队或循海路或沿蒙元帝国的驿道东来,阿拉伯文化、印度文化、基督教文化及天文学、医学和建筑学等世界各地的先进文化,也随之传入。这个时期的文化现象既包括中原文化和蒙古草原文化的“原生型”,又有对中西亚甚至欧洲文化的兼容并蓄嬗变所产生的“续生型”文化。
 (一)文学艺术。元代的文学艺术成就很高,元曲和南戏先后出现繁荣局面,元曲包括杂剧和散曲,而杂剧以其艺术性的创造性、内容的现实性,成为这一时期文学艺术的代表。
 1、杂剧。杂剧始于两宋,盛于元代,是在宋杂剧、金院本和诸宫调基础上,把歌曲、道白、舞蹈结合在一起,逐步形成的一种戏曲形式。元杂剧见于名目的约600多种,作家200余人。前期有关汉卿、王实甫、白朴、马致远、康进元、高文秀等,活动中心在大都(今北京市)。主要作品是关汉卿的《窦娥冤》、王实甫的《西厢记》、马致远的《汉宫秋》、白朴的《墙头马上》等,久传不衰。后期作家有郑光祖、乔吉、宫天挺、秦简夫等,他们活动在杭州一带,主要作品有郑光祖的《倩女离魂》等。关、马、郑、白为“元曲四大家”,女真人李直夫的作品也很有特色。元杂剧内容主要有反对封建官府、追求婚姻自由以及历史故事等多方面,也有反映少数民族生活题材的,如《老回回探狐洞》等。
 2、散曲。起源于民间小曲和少数民族音乐的散曲,分小令、带过曲、套曲三种格式,关汉卿、马致远、卢挚均为前期著名作家。后期有张养浩、刘致、张可久、乔吉等。少数民族的散曲作家有蒙古人阿鲁威、女真人奥敦周卿、王景,畏兀儿人贯云石,回回人萨都刺、马九皋等。
 3、诗词。元代诗词继承宋诗词风格,因散曲兴盛而诗词没有突出的创新成就。虞集、杨载、范椁、揭傒斯被称为元诗四大家。元后期诗人有杨维祯、王冕、逎贤等。杨维祯的诗词追求新异,清新通俗;王冕的诗词追求现实,多揭露社会矛盾,如《江南妇》、《伤亭户》等;哈刺鲁人逎贤的诗主要反映劳动人民的艰难和困苦,如《新乡媪》、《颖州老翁歌》等。
 4、南戏。元朝末期,杂剧逐渐衰落,而南戏却得到进一步发展。南戏原为浙江温州一带的地方戏曲,又称之为温州杂剧。它不像杂剧那样在折数和宫调上有严格规定,押韵和宫调都较自由,角色可生可旦。现存元代南戏剧本16种,片断119种,存目33种。高则诚的《琵琶记》艺术成就为最高。
 5、书画。元代书法、绘画具有挥洒淋漓写意之风。前期画家以赵孟頫(字子昂、号松雪)最著名,世称“赵体”;后期画家有黄公望、王蒙、倪瓒、吴镇,称“元画四大家”。同时,也出现了一批少数民族书画家,如高克恭(字彦敬,号房山),回回人,善画山水、墨竹。康里人巎巎(náo)善真行草书,龟兹人盛熙明著有《书法考》八卷。元代壁画盛行,除敦煌安西榆林石窟保存有元代壁画外,北方许多古寺古庙里也有不少遗迹。
 (二)史学和哲学
 1、史学。元代史学研究、整理取得了重要成就。天台人胡三省以毕生精力撰成《资治通鉴注》,对《通鉴》作校勘、作释、考证,并对有些史事有所评论。他在评论中,或直言不讳表达了对故国宋朝的哀痛,或隐晦曲折地抨击了元朝的统治。马瑞临所撰《文献通考》,是对杜祐《通鉴》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通考》分二十四门,其中经籍、帝系、封建、象纬、物异五门为《通典》所无,是对《通典》的补充和丰富。其余十九门,是在《能典》基础上离折门类加以充实。凡天宝以前史实作拾遗补缺;天宝以后至宋嘉定五年(1212年)作续修,其中以宋制最详。《辽史》、《金史》、《宋史》是元代官修的二十四史的三史,三史总裁官有铁逵尔达世、贺维一、张起岩、欧阳玄、吕思诚、揭傒斯等,其中欧阳玄贡献最大。《蒙古秘史》是反映蒙古皇室最早的历史和文学著作,对十三世纪及其以前蒙古社会的生产活动、生活方式、氏族部落制度、政治军事制度、部落战争和对外扩张、社会意识等方面,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记述。吐蕃学者布思端除编校藏文大藏经论部《丹珠尔》外,撰有《善逝教法史》前后两篇,前篇载佛教学说和印度佛教史,后篇专述吐蕃佛教史。公哥杂儿只著有《红册》,包括古老传统、佛教承递、印度王统、中原王朝史、弥雅(西夏)史、蒙古王统、藏族史,内容十分丰富。
 2、哲学。元朝提倡理学始于忽必烈。1235年蒙古军队占领德安(今属湖北),扬惟中、姚枢等把理学家赵复从俘虏中挑出来,请到燕京。忽必烈召见了赵复,并设太极书院,让他讲授理学,从此理学在北方广为传播,出现了许衡、郝经、姚枢、窦默、刘因等理学家。统一江南后,又有南方朱学人物吴澄、许谦和陆学人物陈范等。许衡、刘因、吴澄被称为元代三大理学家。忽必烈将许衡、姚枢委以重位,“国有大政,辄以访之”。至仁宗延祐开科取士时,朱熹的《四书集注》被定为科场程式,孔子被尊为“大成至圣文宣王”。元代理学继承宋代理学,但与宋代理学相比,具有务实的特点。以许衡为代表的理学家提出“治生最高为先务”的主张,以刘因为代表的提出“返求六经”的主张,都比较务实。元代理学的演变,成为明清时期理学思想外,还现出邓牧的“异端”思想和谢应芳的“无神论”。邓牧自称“三教外人”,他在《伯牙琴》一书中,揭露了皇帝是最大的剥削者和掠夺者,幻想重现尧舜时代。谢应芳一生致力于破除封建迷信,反对佛道宗教,其所撰《辩惑篇》是反对迷信活动的专著。元代所谓的“异端思想”,是中原文化与世界各地文化交流的产物,是一种进步的表现。
 (三)科学技术
 1、农学。元代刊行了三部家书,标志着元代农学水平的提高。大农司编写的《农桑辑要》,以大量古代农书资料为基础,结合当时农事经验,总结了六世纪到十三世纪末中国植物栽培技术和农事经验,是一部对全国农业作全面系统研究的著作。王祯编著的《农书》,分农桑通诀、百谷谱、农器图谱三大部分,以文解图的形式,通俗直观地总结了各种作物的栽培技术和一些农器具的制作、使用方法。畏兀儿人鲁明善的《农桑衣食撮要》,依据崔寔的《四民月令》为体例,按月记载农事操作和准备,是对《农桑辑要》和《农书》的补充。三部农书的刊行,证明我国农业生产在元代达到相当的技术水平。
 2、天文学。至元十三年(1276年),忽必烈命王恂、郭守敬等主持《授时历》。郭守敬继承前人的观测知识和经验,吸收阿拉伯人的天文知识,用3年时间创制了简仪、仰仪等13种观测仪器,陆续设立了27个观测台、站,在测定黄赤大距和恒置观察等方面,积累了准确丰富的数据。至元十八年(1281年),正式颁布《授时历》,以365.2425日为一年,如此准确的数据,在人类历法史上是少有的。
 3、地理学。元朝疆域辽阔,为便于掌握全国地理风貌、人文风情,开始编撰《大元一统志》,由孛兰兮、岳铉主编,虞应龙等参加修撰,于大德七年(1303年)成书。该书取材于宋、金、元地志,对全国路、府、州、县的建置沿革、城廓乡镇、山川里至、土产风情、古迹人物等,均做了详述,具有很大的实用性,至今仍有很强的学术研究价值。至元十七年(1280年),忽必烈命女真人都实探察黄河河源。都实三进吐蕃,探明星宿海(火敦淖儿)为河源,并由潘昂霄把都实考察情况写成《河源志》。道士朱思本参阅《大元一统志》考察了今华北、华东、中南十省地理,以“计里划方”的方法,制成《舆地图》,三大著作的问世,是元代地理学研究的新突破。
 4、医学。元代医学继宋、金传统,又有新发展。河北正定人李杲(gao)从师金代名医张元素,开创补中益气、升阴益胃之说,以治疗伤寒、涌疽、眼疾为专长,著有《伤寒会要》、《脾胃论》等医学专著。义乌人朱震亨,师从罗知悌,研究诸家学说,创造“阳常有余,阴常不足”之说,注重以滋阴壮阳调理人的机体,著有《格致余论初遣》、《外科精要》、《局方发挥》、《伤寒辨题》、《本草衍义初遣》等。李果、朱震亨和金代医学家刘元素、张从正被称为“金元四大家”。此外,元代医学家中,还有精于医治肺痨的葛可久,在麻醉、骨折复位手术上有新创造的危亦林,善以针灸治病的滑寿等。
 (四)宗教
 蒙古族人最初信奉萨满教。后来,由于蒙元统治者对各种宗教兼容并蓄,并对职业宗教人员采取免除差役的政策,致使各教种、教派纷沓而来,形成了多教并存的局面。
 1、佛教。元代对藏传佛教推崇至极。十三世纪初,成吉思汗派阔端至吐蕃,以沟通蒙藏关系。从此藏传佛教开始传入蒙古社会。1253年,忽必烈驻军六盘山时,召见了吐蕃高僧萨迦班智达的侄子八思巴。后来,八思巴在上都参加了忽必烈主持的佛道辩论,以其通晓佛教典籍、中国史书和思想敏捷、口齿伶俐的优势,使佛教占为上风。忽必烈对此十分赞赏,即位后,封八思巴为国师,后又授以帝师,大宝法王。帝师不仅是吐蕃地区政教合一的首领,而且是皇帝供奉的最高神职,领宣政院事,为全国佛教的最高统领,法旨行于各僧寺。帝师之外,还封若干国师。然而,对佛教的过分崇信,也带来消极后果。“百年之间,朝廷所以敬礼而尊信之者,无所不用其至。虽帝后妃主,皆因受戒而为之膜拜。正衙朝会,百官班列,而帝师亦或专席于坐隅。且每帝即位之始,降诏褒护,必敕章佩监络珠字以赐,盖其重之如此。”佛事费用也日益增长。而且,由于君臣对佛事的崇信,一些僧人以“房中运气”、“大喜乐”、“秘密法”等诱导君臣淫乱,以取宠固媚。中原汉族地区的佛教,分禅(禅宗)、教(天台宗)、律(律宗)三大派。禅宗势力最大,其著名法师万松行秀,与耶律楚材交往甚密,弟子福俗为少林寺住持。
 2、道教。金末元初,北方道教主要是太一、大道(蒙哥时改名真大)、全真等教。全真教掌教长春真人丘处机曾应成吉思汗之召赴西域,因此该教地位在太一、真大之上。因道教在两次佛道教辩论时均遭大败,地位下降。忽必烈灭南宋后,命世居龙虎山的正一第36代天师张宗演主领江南道教,统“三山符箓”(即茅山上清箓、阁皂山灵宝箓、龙虎山正一箓),江南道教符箓各派正武归于正一道门下。至元年间(1264-1294),元廷命释门诸僧、翰林院文臣等,考证道藏诸经真伪,除《道德经》外,其余道教经典,均被认为是伪经。于是,忽必烈下令尽焚道家经典,禁止醮祠。直到成宗即位后,禁令才被撤消。元廷对北方金真、真大、太一等教的掌教,规定由本宗推定,皇帝批准赐印;对南方正一天师,授予真人之号,嗣位亦经朝廷认可。对道教的管理,中央由集贤院兼管,各郡设道官,道官分道录、道正、道判、提点等职。
 3、伊斯兰教。回回人很早就与蒙古族接触,成吉思汗西征后,又引来大批回回人到中原。“回回”一词最早见于北宋沈括的《梦溪笔谈》中。但当时只是“回鹘”的音转。“回鹘”原称回纥,取义为“回旋捷如鸟”。蒙古西征后,对中亚、西亚开始接触,并有所了解,遂将畏兀儿以西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和地区,泛称为“撒儿塔兀勒”(sartaghui),汉语译为回回。元代回回人主要是唐宋时期留在中原的回族先民和来自阿拉伯、波斯和信奉伊斯兰教的突厥系各族。他们大多为军士、商人、工匠,也有达官贵族。“元时回回遍天下”,并出现了回回人集中聚居区。他们对伊斯兰教笃信不移,在许多聚居地建礼拜寺,当时仅泉州一地就有七座,礼拜寺遍及全国。伊斯兰教士称答士蛮(波斯语的音译)。在回回人聚居区设有哈的司,由哈的(阿拉伯语音译,意为法官)大师主持回回人事务。许多与回回人通婚的汉、蒙古、畏兀儿人也有改信伊斯兰教的,安西王阿难答(忽必烈之孙),因从小由突厥族穆斯林抚养长大,笃信伊斯兰教,后来他所辖地域15万军人也都皈依伊斯兰教。
 4、基督教。唐朝时基督教首次传入中国,当时被称为“景教”。九世纪中叶被唐朝取缔,但漠北高原突厥人后裔克烈、乃蛮、汪古部一直信奉,后来蒙古汗族及大臣中也有信奉基督教的。窝阔台之妻乃马贞氏、拖雷之妻唆鲁禾帖尼、贵由汗、蒙哥汗、旭烈兀妻脱古思敦、大臣镇海等都是基督教徒。元廷对基督教的教士、信徒,也同其它教种、教派一样,免除差役,并设崇福司专门管理基督教的传教事宜;地方有也里可温(希腊语,意为教士)掌教司。天主教也在元代传入。罗马教皇命孟特·戈维诺来华传教,在汪古部民中和大都等地发展信徒,仅大都就有教徒6000余人。以后,天主教在全国广泛传教,信徒迅速增加。
 (五)社会习俗
 元代的社会习俗继承了中国的传统礼俗,但就蒙古族而言,既保留了本民族的习俗,又在与汉族礼俗融合的过程中得到充实。
 1、祭礼。蒙古人崇尚“长生天”,他们认为上天至高无上,所以特别重视祭天。成吉思汗每逢征战出发前,都要祭天,以求苍天保佑。忽必烈即汗后,规定每年六月二十四日为祭天日,同时增加祭地,认为是苍天赋予神灵,大地赋予生灵,祭天和祭地同等重要,窝阔台时开始祭祖。到至元三年(1266年)太庙建成后,便按中原王朝传统礼制举行祭祖活动。后来,祭祀对象增多,除祭天地、祭祖外,还祭宗庙、社稷、先农、先圣、岳镇海渎和风师、雷师、雨师傅等,祭祀活动逐年增多,成为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祭祀,主要以蒙古族礼制,如太庙大祭时实行“国礼”,即由蒙古博尔赤(司厨怯薛官)跪割祭牲肉,放入太仆卿奉侍的朱漆供盘,再把祭酒浇在地上,太祝(官名)宣布帝后御讳,致祭年月日和物品,最后宣读蒙古文祭文。祭祀仪式完毕,把割奠剩余的祭牲肉抛撒在南棂星门外,称“抛撒茶饭”。祭牲有牛、马、羊、猪,有时还用骆驼和鹿等。皇室和蒙古平民在祭祖、祭天时,还行“烧饭祭礼”,称之为“亦揑鲁”。汉民族平民按照传统习惯也举行时祭、祖祭、墓祭活动。时祭用仲月、择仲月三旬各一日,或丁时或亥时。一般不设祭牲,只设普通食品,称之为“荐”,祖祭,一般为春祭始祖,立春祭先祖,季秋祭祢(父)。墓祭主要是寒食或清明时举行,即扫墓。
 2、饮食。元代继承前代饮食传统,但由于大批中亚、西亚甚至欧洲人涌入中原,因而除传统饮食外,也增加了一些外来饮食。据元人所著《居家必用事类全集》庚集载:元代饮食有烧肉品、煮肉品、肉下酒、肉灌肠、红烧肉等肉类食品和湿面食品、干面食品、煎酥乳品等145种,汤类30种;制造香料、果食、酒、醋、酱和腌制肉类、鱼类等100余法。此外,回回食品很流行,及尼匹牙、马思答吉汤、设克儿匹刺等几十种食品,不仅回回人食用,也是其他各族人喜爱的食品。所用原料和调味料大多是从西域传入的回回豆、回回青、马思答吉(香料)、必思答(药物)等。回回食品、女真食品的传入,悄然改变元代食品的制作和膳食结构,元代的茶饮除继承前代外,又新创脑麝香茶、百花香茶、法煎香茶、枸杞茶、擂茶、兰膏茶、酥签茶、合足味茶等制茶、饮茶法,大大丰富了茶饮文化。一种叫做舍利别的饮料,是以水果或以香料加蜜、糖熬煮而成的,为撒马儿干医生撒必由波斯传入,初为宫廷饮料,后传播在民间被广泛制作饮用。
 3、服饰。元代蒙古族的服装是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进入中原后而逐渐改进的。早在窝阔台时,就命耶律楚材制订册立仪礼,要求皇族尊长一律着朝服列班就拜。忽必烈即位后,命刘秉忠、许衡制订朝仪服色,规定官服和民服样式。新服饰为长袍、皮裤、中束腰带,上着坎肩,头带皮帽,脚穿皮靴,这种着装服饰防寒防沙且便于骑乘。因蒙古族拜“长生天”,所以帽子为圆形宽边,帽顶象征着太阳,帽缨象征阳光,固姑冠象征吉祥富贵。男子佩带佛像,妇女的银饰上刻有佛教法轮图案,表示蒙古族信仰佛教。官服样式与民服大体一致,只是服饰制作材料不同。服装颜色以赤、紫、黄色为最普遍,其中以白色最为神圣。他们认为,白色是乳汁和绒毛的颜色,象征着吉祥与纯洁。这种服饰既吸收了藏族、畏兀儿族、女真族服饰文化的精华,又保持了自己民族传统服饰文化的优势,逐渐形成了适用性和审美相统一,以及线条流畅、色彩鲜艳的民族风格。元廷举行质孙宴,着装颜色纯一,皇帝的质孙服冬为11种,夏为15种;百官质孙服,冬为9种,夏为14种。蒙古人有尚右之习,诸子封地在老营之右,太庙神主排列自右而左,男女同室而坐,男右女左,百官序列右为上,所以服饰长袍亦由左衽改为右衽。
 4、婚姻。元代法律规定:“诸色人同类自相婚姻者,各从本俗法;递相婚姻者以男为主,蒙古人不在此限”。由此可见,元代法律规定遵从各族婚俗,又保障了蒙古族婚俗的独立性。蒙古人以议婚为主,双方父母同意,即饮“布浑察儿(许亲酒),表示应聘。聘礼主要是牛和马。蒙古贵族讲究门当户对,与平民不通婚。黄金家庭与弘吉剌氏贵族联姻,成吉思汗下旨:“弘吉剌民生女世以为后,生男世尚公主。”蒙古人实行一夫多妻制,法律规定“只要其种类子孙蕃(繁)衍,不许有妒忌者”。蒙古族仍保留收继婚,“父死则妻其从母,兄死弟则收其妻。”汉族的婚俗基本沿袭原有传统,“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参照南宋朱熹所编《家礼》的迎亲礼仪,进行拟婚、纳采、迎亲、妇见舅姑、庙见、婿见岳父母等订婚和迎娶程序。蒙古族收继婚制对汉族也有影响,但元朝的法律是禁止“非其本俗”的。各族之间互相通婚比较普遍。信奉伊斯兰教的回回人,多依《古兰经》规定实行族内通婚,但族外婚也不少见。如元曲大家王实甫之父王逖勋,从成吉思汗西征,娶回回阿鲁泽氏为妻。但元代法律规定“递相婚姻者,以男为主”,即婚俗随从男方。
 5、丧葬。元代丧葬也从本俗。蒙古人实行土葬,无冢。富人死后有棺椁,也不留坟茔。从成吉思汗起,棺椁入埋后,就驱马踏平,上面盖草,不修陵墓,但随葬死者生活用品。至今仍未发现元朝帝王陵寑,就是因为他们死后不留坟茔的缘故。元代正武把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服的服丧列入《大元通制》,是中国法制史上的第一次。汉族实行棺椁土葬,法律禁止火葬。回回人依本族葬俗,大浄(洗尸体)、穿卡番(尸体)后土埋。党项族实行火葬、土葬、天葬、水葬四种方式。畏兀儿族,行土葬、火葬。
 6、节日。元代岁时节序沿袭历代形成的传统。元廷规定:“京府州县官员……若迂天寿、冬至,各给假二日;元正、寒食,各三日;七月十五、十月一日、立春、重午、立秋、重九、每旬,各假一日”。朝廷每逢元旦皆行朝贺大礼;民间也有贺新年的习俗。正月十五,上元观灯。元月十九是燕九节,大都土女前往南城长春、白云观烧香,祭祀全真教宗师丘处机生日。寒食至清明放假三天,人们祭祖扫墓,达官贵人之家有打球、斗鸡、秋千等娱乐。五月五日为纪念屈原日,宣徽院等衙门要向皇帝、皇室进献宝扇、彩索、珠花、凉糕、香粽等物;民间市场出售艾虎、泥大师、彩线、符袋牌等,南方各地盛行划龙舟,但在至元三十年(1293年)曾明令禁止。七月初七为七夕节,也称乞巧节、女儿节,民间广传牛郞织女鹊桥相会的故事。七月十五是中元节,又称鬼节,祭祀祖先,追念亡灵。立秋、中秋、重九,庆祝丰收,家家过团圆节。十月初,朝廷武官开射圃国典,也称开垛场。冬至太史院进历。十二月初八,是佛教始祖成道日,沿习煮食腊八粥。
 七、明清时期的蒙古
 元朝在中原的统治被******************,但建立元朝的蒙古族并没有消亡,他们北徙大漠南北,仍然是活跃在我国北部和西部最为强大的民族和政治势力。在经历了与明朝对抗、内部分裂后,恢复了封建领主制,与明朝保持政治和经济联系。至清朝时期,在清政府打击反叛、安抚归顺政策的感召下,蒙古族逐渐归属清朝,成为清政府统治的一部分。
 (一)明代蒙古
 1、北元与明朝对峙。明洪武元年(1368年)闰七月,明廷大将军徐达率兵北伐,元朝政权土崩瓦解。元顺帝妥欢贴睦尔逃出大都(今北京市)北遁。此后,蒙古贵族仍保有其政权,朝鲜《高丽史》称之为“北元”。直到明崇祯八年(1635年)被后金所灭,共传23位大汗,存在了270年,几乎与明朝相始终。
 元顺帝北逃后,不甘心失败,继续指挥元军和地主武装与明军争夺今山西、河北、陕西、甘肃一带地区。明洪武二年(1369年),在明军的威逼下北迁应昌(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达来诺尔南)。1370年,元顺帝卒于应昌,明军攻占了北方地区,其时仍有大量色目、汉族官兵随元廷退处漠北。太子爱猷识理达腊在漠北即位,建年号“宣光”,意在中兴大元。他们不断派兵侵扰明朝北部边境,企图恢复蒙古族在中原的统治。而明朝也为了从根本上消灭北元,多次派兵进剿北元残余势力。从1368年至1388年的20多年间,双方长期对峙。在明朝重兵打击下,北元折兵失地,损失惨重,加之内部分裂,致使北元已无力与明朝对抗。辽东、漠南、甘肃、哈密地区,均被明朝占有,明朝先后在福余、泰宁、朵颜(以上称兀良哈三卫)、察罕诺儿、东胜、赤斤、哈密等地设置卫所20余处,以防御北元势力的侵扰。卫所长官皆由蒙古贵族充任,统领各自部众设防。而随着北元残余势力的削弱,原在蒙古高原的各个封建主乘机抬头,并逐渐强大,他们各具野心,图谋称霸蒙古高原,取代北元。他们互相争斗,致使蒙古族迅速分裂成瓦剌、鞑靼和兀良哈三大部。瓦刺各部居地今科布多河、额尔齐纳河及其以西的准噶尔盆地一带;兀良哈各部驻地在今西辽河、老哈河一带;鞑靼各部则散居在瓦剌和兀良哈各部之间,居地在今鄂嫩河、克鲁伦河流域和贝加尔湖以南,而这一大片地区也是元亡后,元朝蒙古贵族退保漠北草原的主要根据地。至明永乐元年(1403年),元室后裔鬼力赤夺得汗位,废“元”国号,改蒙古为“鞑靼”。明永乐五年(1408年),鬼力赤被废,元裔本雅失里称汗,杀明使,继续与明朝对抗。永乐八年(1411年),明成祖率50万大军亲征漠北,大败本雅失里及其知院阿鲁台。接着,先后五次亲征,着重打击阿鲁台势力。之后,明朝以封王、通贡、开设马市笼络和控制蒙古,封瓦剌部马哈木为顺宁王,太平为贤义王,把秃孛罗为安乐王。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又封漠北鞑靼蒙古封建主阿鲁台为和宁王。明永乐十六年(1418年),马哈木死,其子脱欢承袭顺宁王位,先后吞并了贤义、安乐二王属部,统一了瓦剌部,从此瓦剌部势力大振。明宣德六年(1431年),脱欢又进兵杀漠北蒙古封建主和宁王阿鲁台,兼并了鞑靼蒙古。原蒙古三部,除兀良哈部外,皆为脱欢统领。这个时期,脱欢每年遣使向明朝献马朝贡,明朝则报以优厚的赏赐,密切了漠西、漠北蒙古与明朝的政治经济联系,促进了两地蒙古社会经济的发展。
 
 3、巴图蒙克统一鞑靼。在内部争斗中,鞑靼部首领击灭瓦刺,势力复振。成化十五年(1480年),巴图蒙克继鞑靼汗位,即达延汗、大元大可汗,因其年幼,又称小王子。他迫使瓦剌部西迁,东攻兀良哈三卫,统一鞑靼各部。随后,又击杀永谢布领主亦思马因和亦不剌,进击土默特部领主火筛和鄂尔多斯领主满都贲阿固勒呼,基本控制了蒙古各部。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达延汗废撤太师、丞相等职,分封诸子领有各部。在漠南领分为左、右两翼,设六个万户。左翼为察哈尔(今内蒙古锡林部勒盟北部)、兀良哈(今内蒙古昭乌达盟)、喀尔喀(今内蒙古呼伦贝尔湖东南哈拉哈河流域)三个万户;右翼万户为鄂尔多斯(今内蒙古伊克昭盟)、土默特(今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及呼和浩特市一带)、永谢布(今内蒙古锡林部勒盟南、河北省张家口市以北地区)。达延汗的牙帐设在察哈尔万户境内主要统领左翼三个万户;右翼三个万户由其三子巴尔斯博罗特济农(副汗)驻鄂尔多斯万户境内统领。达延汗每年遣使进京,与明朝保持良好的贡市关系。
 正德十二年(1517年)达延汗死,左、右两翼万户先后分裂,并各自与明朝发生政治经济联系。察哈尔万户虽然原定为世袭蒙古汗位,并称为蒙古各部共主,但已图有虚名。右翼万户不接受他的统治,他们自称“可汗”,纷纷独立。至达贲逊库登可汗(1548—1557年)在位时,察哈尔汗迁至西拉木伦河流域,其原驻地被右翼万户辛爱黄台吉(汉语皇太子之意)所占据。位于漠北的兀良哈万户,不断遭受攻掠,后被右翼三万户击败,部众离散,兀良哈万户从此消亡。喀尔喀万户分裂成两大部:一是驻牧于哈拉哈河东岸的喀尔喀,越过兴安岭,徙入辽河流域;一是居于哈拉哈河西岸、克鲁伦河附近的七鄂托克喀尔喀,逐渐向西扩展至和林、色楞河、阿尔泰山一带,后被称为“喀尔喀多伦和硕”,即喀尔喀七旗之义。至十六世纪末,“七旗之义”便分成三大领地;即札萨图汗部、土谢图汗部、车臣汗部。右翼三个万户在巴尔斯博罗特济农死后,也被分割成多个领地:其长子衮必力克墨尔根承袭济农(副汗),领有鄂尔多斯万户;次子俺答占据十二土默特;三子拉布克占据土默特的乌古斯之地;四子巴雅思哈勒占有永谢布的七鄂托克的喀拉沁;五子、六子也都有自己的领地。
 4、土默特兴起。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右翼三万户统领衮必里克墨尔根卒,其弟土默特领主俺答继汗位,他控制了右翼蒙古各部,与鄂尔多斯济农联合进击原逃亡哈密的瓦刺各部,攻取了西海,征服了原驻牧在那里的汉、藏、畏兀儿等族,土默特部势力迅速强大起来。俺答汗在扩展统治势力的同时,努力恢复与明朝的通贡互市,多次派使臣向明朝提出要求。明朝则以蒙古地区政局不稳为由,拒绝俺答汗的贡市要求。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俺答汗率部至北京附近,企图以武力威逼明廷通贡互市(史称庚戌之变)。然明廷仍未做明确答复。直至隆庆五年(1571年)明廷认为“使边臣违禁交通利归天下”不如许以封贡,使其保持边疆安宁。于是派张居正全权与俺答汗达成封贡协议。明朝封俺答汗为顺义王,并任命他下属65人分别为都督同知、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千户、百户等。从此,各部领主许每年贡马一次,并在大同、宣府、山西、甘肃、宁夏等地开设马市11处。俺答汗还在自己的领地建立了库库河屯城,明廷赐名“归化”(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旧城)。因而,他成为蒙古地区与内地贸易最具权威的代表。蒙古各部派商队前来归化以俺答汗的名义与内地商贾贸易。归化不仅成为土默特部政治经济中心,也成为蒙古地区的贸易中心。俺答汗死后,其妻三娘子主持政务,继续维持与明朝和好的方针,保持和平贡市关系。明万历十五年(1587年),明朝封三娘子为忠顺夫人。这个时期,明朝与蒙古40余年无兵患。边境的稳定、贡市的发展,促进了蒙汉及其它各族人民的经济文化交流。
 5、明代蒙古的社会组织。北元势力消亡后,明代蒙古社会恢复了封建领主制度,但这时的封建领主制与成吉思汗至达延汗时期的不同。原为大汗同姓宗亲与异姓功臣领主并存,至达延汗时废除了赛德(即异姓功臣领主)的领地后,异姓功臣领主失去了特权,变为大汗同姓宗亲领主的“阿勒巴图”(汉语意为纳贡者、赋役承担者,即牧奴)。原来的万户、千户领地分封制也被以地缘关系的土绵和鄂托克所代替。土绵,蒙语“兀鲁思”,即由部落集团构成的大领地。鄂托克是组成土绵的小领地。每一土绵由若干鄂托克和爱马克组成。爱马克即同一血缘关系的鄂托克,大体相当于元代初期的千户。每个爱马克、鄂托克皆由阿寅勒(牧户)组成,土绵和鄂托克的首领均为世袭领主,是蒙古社会的统治阶级。在鞑靼本部,土绵的首领都是黄金家族(成吉思汗的后裔),拥有大汗、济农(副汗)、台吉(相当于太子)等称号,鄂托克和爱马克的首领是土绵的臣属,被称为阿哈,其下有札萨克(统领)、图锡墨尔等多种官职。奴婢、牧奴为被统治阶级,人身、财产、牧地受领主支配,并接受劳役和实物的剥削。
 (二)清代时期的蒙古
 1、漠南漠北蒙古归附清朝。明末,辽东建州女真(满族的主要部分)部长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今辽宁省新宾县)兴兵,控制了女真各部,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称汗,建立金朝,史称后金。与此同时,达延汗八世孙察哈尔部林丹即汗位,也力图以武力统一蒙古各部,对抗新兴的建州女真。明朝以每年4万两(后增至8.1万两)白银赠林丹汗,以其牵制努尔哈赤的后金势力。崇祯元年(1628年),林丹汗西破右翼蒙古诸部,占领归化(今呼和浩特市),与漠北蒙古却图汗相呼应,声势大振。五年(1632年),林丹汗东击蒙古诸部时,却被皇太极击败。七年(1634年),林丹汗进兵青海,图谋西藏,途中病死。第二年(1635年),漠南右翼蒙古诸部被后金击败,后金基本控制了漠南之地。九年(1636年),漠南蒙古16部49个鄂托克首领在盛京(今辽宁省沈阳市)召开大会,共同承认后金统治,并奉皇太极为“博克达·彻辰汗”,即宽温仁圣皇帝。同年,皇太极在盛京即帝位,改后金为“清”。
 漠南蒙古归属清朝后,漠北喀尔喀蒙古,即土谢图汗部、车臣汗部和札萨克图汗部。唯恐势单力薄,难以抵御清朝的攻掠,纷纷遣使至盛京,与清义结和好。顺治十二年(1655年),三部又与清结盟,尊清帝为“大众之主”。漠西厄鲁特蒙古是明朝时被鞑靼部击败并逃往哈密的瓦刺部人,后分为四部:准噶部据伊犁地区;杜尔伯特部驻牧于额尔齐斯河流域;土尔扈特部游牧于塔尔巴哈台一带;和硕特部分布在青海。其中,准噶尔部和和硕特部势力最强。清崇德五年,44个鄂托克首领在厄鲁特准噶尔汗巴图尔洪台吉主持下,召开会议,制定了《蒙古卫拉特法典》,规定了各部的权利和义务,重新确定了各部牧地的范围。这次会议实际是调整各部之间的关系,但也加剧了割据势力。之后,各部均遣使与清朝修好,纳贡通商。清廷以友好固边,未对其严格控制。
 2、噶尔丹叛乱。康熙九年(1670年),噶尔丹夺取准噶尔汗位。十六年(1677年)征服了和硕特部。二十六年(1687年),噶尔丹在沙俄支持、挑唆下,进击喀尔喀蒙古,迫使三部率众归属清朝。康熙帝接受三部请求,将其部众安置在苏尼特、乌珠穆沁、乌喇特诸部,并发给他们钱粮、衣物、牲畜。噶尔丹的叛乱,使清廷清醒起来:要使边境长治久安,必须对蒙古各部严加管制。康熙三十年(1691年)五月,康熙帝在多伦诺尔(今内蒙古多伦县)与喀尔喀三部会盟。将三部49旗“一体编设”,保留三部汗位,取消原济农、诺颜旧号,改封亲王、郡王,各授札萨克、佐领,实行分层管理。噶尔丹占领喀尔喀蒙古三部旧地后,继续南侵至乌珠穆沁,逼近乌兰布统(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南境),威逼北京。康熙帝为稳定北疆,率兵亲征。双方在乌兰布统展开激战,噶尔丹败退。康熙三十五年(1691年),噶尔丹继续勾结沙俄,声称“借俄罗斯乌枪兵六万”,大举进犯漠南。康熙帝再次率兵亲征,大败噶尔丹于昭莫多(今蒙古人民共和国乌兰巴托东南)。噶尔丹败逃塔米尔,流徙无所依,次年病死。
 噶尔丹死后,其侄策旺阿拉布坦成为准噶尔汗。他苦心经营,使准噶尔部社会经济得到发展,并控制了天山南北地区。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策旺阿拉布坦进攻西藏,杀和硕特部在西藏的拉藏汗,致使西藏社会秩序陷入混乱状态,康熙帝命清军入藏,击败策旺阿拉布坦。雍正初年(1723年),策旺阿拉布坦又煽动青海和硕部上层分子发动叛乱,清朝派年羹尧、岳钟琪平叛,使准噶尔势力退出青海。雍正五年(1727年),策旺阿拉布坦死,其子噶尔丹策零继汗位,与清军交战多年,于雍正十二年(1734年)双方议和。乾隆十年(1745年)策零死,其外孙阿木尔撒纳在清廷帮助下夺取汗位,旋又举兵反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军分西、北两路进剿,阿木尔撒纳被击溃外逃,死于俄国境内。之后,清朝派将军、参赞大臣、领队大臣率兵分驻伊犁地区,加强对天山南北蒙古族聚居地统治,后又进驻原属准噶尔部蒙古唐努乌梁海聚居地,并将这些地区并入清朝版图。清朝平定准噶尔叛乱,维护了祖国的统一。
 3、和硕特部归清。和硕特部蒙古原分布于新疆乌鲁木齐一带,因受准噶尔部的排挤和打击,其首领固始汗于清崇德二年(1637年)率部众入青海,并与清朝通好纳贡。后固始汗图谋与黄教共掌西藏政权,与西藏五世达赖、四世班禅勾结,率军入藏杀死藏巴汗,达到执掌藏政的目的。顺治十一年(1654年)底,固始汗死,其子达延汗、孙拉藏汗先后执掌藏政;其另一子达什巴图尔则率青海和硕特部归附清朝,被清廷赐和硕亲王。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策旺阿拉布坦入藏杀拉藏汗,被清军击败,恢复了西藏的社会秩序,并护送六世达赖入藏,以监督西藏地方事务,才结束了和硕特部在西藏的统治。青海和硕亲王达什巴图尔死后,其子罗卜藏丹津于雍正元年(1723年),胁迫青海蒙古贵族取消清廷封号,举兵叛清。清兵入青海镇压和硕特部叛军,罗卜藏丹津逃脱。此后,清朝在青海西宁设办事大臣、土司,分立29旗,掌控了青海蒙古各部。原驻牧于额尔齐斯河流域的杜尔伯特部,因不愿受准噶尔部控制和奴役,素与清朝关系密切,于乾隆十八年(1753年)正式宣布归属清朝。土尔扈特部早在明朝崇祯初年,因不堪准噶尔部的袭扰,被迫迁徙至额济勒河(今俄罗斯伏尔加河)下游地区,受沙俄控制。准噶尔叛乱被平定后,渥巴锡汗于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毅然率全族冲破沙俄的拦截,返回祖国。乾隆帝在热河避暑山庄接见并宴请渥巴锡,将其部众分4路、10旗,安置到准噶尔盆地游牧。
 4、清代蒙古的社会组织。清代把处理蒙古事务的大权集中于中央。清廷设专管蒙古事务的“蒙古衙门”,后改为“理藩院”。理藩院秉承皇帝旨意“掌外藩之政令,制其爵禄,定其朝会,正其刑罚”,按清制对蒙古各部划地设旗、盟,取消原有汗、济农、诺颜旧号,改封亲王、郡王爵位。旗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行政单位,又是清帝赐给蒙古贵族的领地。每旗设札萨克(旗长)一人管理旗务,一般由对清朝有功的蒙古贵族担任,为世袭。若干个旗组成一盟,每盟设盟长、副盟长各一人,由理藩院从各札萨克及闲散王、公中遴选,奏请皇帝任命。清初,漠南蒙古称为内蒙古,漠北蒙古被称为外蒙古。内蒙古在各部基础上设盟,原各部的“汗”就是盟长,共设六盟。外蒙古设四盟二旗。内蒙古各旗盟之兵由盟长和各札萨克统领,外蒙古各旗或处于国境沿线,或与其它兄弟民族杂居,清政府对其控制较严,札萨克和盟长均无调兵之权。不设札萨克而列入军队编制的,实行满州八旗制,委派都统、总管管理蒙古旗务。清天聪九年(1635年)仿满州八旗设蒙古八旗;崇德七年(1642年)又设汉军八旗。蒙古八旗中驻防京师的叫做“驻京八旗蒙古”,驻防各地的称“驻防八旗蒙古”。此外,还设有游牧八旗和总官旗。蒙古族信奉佛教,因此清朝对蒙僧侣给予特别扶持,不仅给寺庙划有大片牧地,还给他们一定的政治权力,形成僧侣单独的行政体系。规定“凡喇嘛之辖众者,令治其事如札萨克”,清朝在内蒙古、喀尔喀和青海建立七个喇嘛旗,其中权势最大的是外蒙古的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和内蒙古的章嘉呼图克图。
 清帝还根据蒙古贵族的地位高低,对朝廷效忠的功劳大小,分别授以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等爵位。在上述六等爵位之下,又有一、二、三、四等台吉或塔布囊。担任旗札萨克及协理台吉等官职的蒙古贵族,被称为执政王、公、台吉、塔布囊;不任现职的则被称为闲散王、公、台吉、塔布囊,他们领有与现职相应的额定人丁。这些王公贵族掌握旗务、指挥军队、拥有世袭领地,是清代蒙古社会的世俗封建主。按清朝政府规定,亲王领有人丁60个,最低的四等台吉领有人丁4个。人丁称作“优免人丁”,也称“随丁”,主要为自己的主人服役,不另担负官差赋役。然而这些人只占少数,大多数人是“箭丁”,他们是社会生产的主要从事者,也是赋税、纳贡、兵役、站役及其差役的负担者。既要向旗札萨克交纳实物税(有牛5头以上,有羊20只以上,均交羊一只;有羊40只,交羊两只),又要自备马匹、武器、口粮服兵役。盟旗差役的开支、官员的供养也均由箭丁担负。他们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受蒙古封建主的残酷剥削。
 (三)明清时期蒙古的社会经济和文化
 1、畜牧业。元朝覆亡后,明代蒙古地区的畜牧业得到恢复和发展,特别是俺答汗时,与明朝通贡互市,密切了与内地的经济联系,促进了蒙古畜牧业的发展。至清朝时,由于封建割据的消除,牧地范围固定,可以有计划地使用牧场,蒙古地区的牧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均有显著提高。牧区打井、塔棚、筑圈饲养较前增多;冬营地大多固定,并在一定程度 上采取了保护牧场、牧草等措施,使牲畜头数较快增加。农区和半农半牧区的牧业,以村落为单位,将若干草地划为“草甸子”(或称草场),秋季收割,就地盘垛,以备冬季饲用,加上谷草、粮秸为辅,解决了冬季饲料的问题,牧业也有较快发展。此外,畜产品加工技术的提高,市场需求的数量逐年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也刺激了畜牧业的发展。康熙四十年(1705年),仅口外牧场就有马10万匹,牛6万头,羊20万只;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仅达布逊诺尔、达里冈崖牧场就有马驼20.8万余匹,牛3.09万头,羊34.98万多只,共有牲畜近60万只(头)。
 2、农业。明代蒙古农业的恢复和发展,主要在东部兀良哈三卫地区。元朝灭亡后,三卫最早成为明朝的藩属,为经营农业提供了便利条件。他们从内地输入先进农具,引进良种和先进农作技术,大大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十六世纪初,陕西、山西北部汉族农民,因不堪地主、官府的压榨,迁往漠南西部蒙古地区,而俺答汗对他们实行奖励保护政策,除发给牛羊、帐幕、耕畜外,还发布了禁止盗窃田禾的规定,因此汉族农民迁入越来越多。至十六世末,仅归化一带的土默特地区,汉族人达10万之多。他们建立村落数百个,种田万余顷,其岁收可达“可充众食”的水平。可见漠南西部蒙古地区的农业也得到较快发展。至清初,满族贵族在华北圈占土地,致使当地农民流离失所,许多汉族农民涌入蒙古各旗垦荒谋生,特别是距内地越近,汉人屯居越密,农业生产也越发达。顺治、康熙年间,哲里木盟(今内盟古哲里木盟)、昭乌达盟(今赤峰市辖区)、卓尔图盟(原为河北省承德市北境、辽宁省辽阳市一带),原皆为缺粮之地,后建仓存谷以备荒年。据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统计,这三盟仓储存谷约达40万石。说明这里的农业生产已达相当高的水平。外蒙古经营的农业很少,厄鲁特人很早就有农业经营,他们同畏兀儿人交流耕作技术,生产水平不断提高。
 3、手工业。明初,由于封建主与明朝军队作战和封建主互相攻伐,蒙古地区的手工业主要集中在大封建主的营盘里,从事盔甲、弓弩、钩枪、战刀等兵器生产;战争结束,主要生产家具、食器、供器和装饰品。漠南蒙古地区因靠近内地,购买原料、雇用汉人工匠比较方便,因而手工加工业比其它地区发达。清代消除了封建割据,人员往来比较自由,大批汉族手工业者进入蒙古地区,使蒙古地区手工业迅速发展,有些城镇聚居汉商经营的手工业作坊,带动和影响蒙古族人参与或自主经营手工业。
 4、贸易。从元到明的过渡阶段,蒙古地区再度陷入战乱。明初,蒙古与明朝中断互市达40年之久。史载,当时蒙古牧民“炊无釜,衣无帛”,生活极端困难。隆庆五年(1571年),双方重开互市,恢复了蒙古地区与内地的贸易关系,在大同、宣府、山西、甘肃、宁夏等地开设马市,在人口密集之地设月市,蒙古人以牛羊、皮张、马尾、盐、柴等与汉人交换粮食、布匹、针线、灶具等生活用品,而内地汉族人则以土特产和手工业品换回蒙古族产品,贸易往来日益活跃。库库河屯(归化)城的建成,并成为蒙古地区的贸易中心,又进一步促进了蒙古各部与内地、蒙古各部之间的经济贸易。至清代,由于蒙古各部归属或归附清朝,蒙古地区与内地的贸易管制放宽,大批汉商深入蒙古腹地进行贸易,并影响和吸收部分蒙古人转营商业。贸易突破了贵族需要的范围,越来越广泛地深入到人民大众之中。雍正末年,在库库河屯城东五里又建“绥远”新城,至乾隆年间发展成为内蒙古第一大商业城市。多伦诺尔(今内蒙古多伦县)原是寺庙集中的集市,至十八世中叶逐渐发展成为内蒙古第二大商业城市。此外,还有赤峰、经棚、小库伦等都是有名的商业贸易城镇。外蒙古的库伦(今蒙古人民共和国首都乌兰巴托),至十九世纪初,已形成一个大商业城市,是外蒙古商业批发和零售中心,而恰克图则是与俄罗斯贸易的重要市场。
 5、文化。明代前期由于战乱蒙古族文化发展受到影响,后半期才有正常发展。主要成就是:广泛使用却吉斡尔斯改革的、以畏兀儿文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至十七纪咱雅班第达创制托忒蒙古文,使蒙古文进一步规范化。西蒙古的传统史诗《江格尔传》、小说《乌巴什洪台吉的故事》和史学著作罗卜藏丹津的《黄金史》、无名氏的《俺答传》相继问世。建筑艺术、绘画艺术有了新的进步,蒙医也在这个时期出现。至清代,出现了各种语法著作和大型辞典,如正黄旗卓特富俊的《蒙文旨要》、《清文旨要》,清政府组织纂修的《五体清文鉴》、《西域同文志》、《四体合壁文鉴》,赛尚阿的《蒙文汇书》和《蒙文晰义》等。历史著作有萨囊彻辰的《额尔德尼脱不赤》(汉译名《蒙古源流》)、衮布札布的《恒河之流》、拉西彭楚的《大元盛朝史》、葛尔丹台吉的《宝贝念珠》和《水晶鉴》。文学创作有博明的《西斋偶得》和《凤城琐录》、正蓝旗人松筠的《绥服纪略》、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等近百部汉文小说,被译成蒙文,在蒙古地区广泛传播,这些都体现了清代蒙古地区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在科学技术上,以蒙古医学和天文历数成就最大。清代蒙古寺庙内均设医学部,培养了许多喇嘛医生,译著了不少医学专著,如《蒙藏合壁医学》、《医学大会》、《脉诀》、《医学四部基本理论》、《药剂学》等。蒙医以治疗创伤和接骨最为擅长,绰尔济墨尔根治疗创伤和接骨医术,十七世纪中叶才传到内地。天文学家、数学家明安图,长期在清朝钦天监作监正,将其观测的天文资料编入《历象考成》和《历象考成后编》中,其所著《割圆密率捷法》,研究了无穷极数问题,为我国古代数学发展作出了创造性贡献。
 6、宗教。蒙古族从元代开始信仰喇嘛教,因当时喇嘛着红衣红帽,故称“红教”。明朝时宗喀巴创“黄教”,喇嘛穿黄衣、戴黄帽。黄教很快在蒙古地区广泛传播,并成为蒙古族唯一的宗教信仰。为让喇嘛“讲说劝化”,明朝鼓励黄教喇嘛在蒙古地区传教,并给予优厚的赏赐和支持,如在北京印制黑字、金字藏经,制造法器,选派能人巧匠建造寺庙、提供建筑器材等。清代时,喇嘛教在蒙古地区的影响更加广泛。清政府十分重视黄教在蒙古地区的影响,认为“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所系非小”,所以皇帝亲自下令修筑庙宇,奖励各旗盟兴建大批寺庙,使黄教在清代的蒙古地区盛极一时。黄教宣传迷信,人们移营、嫁娶、生老病死,皆请喇嘛“卜凶问吉”、“消灾降福”和“解脱超度”,起着精神鸦片的作用。清代蒙古地区喇嘛人数,最多时约占蒙古族男人的三分之一。他们不娶妻室,不从事生产,如此庞大的喇嘛队伍脱离生产、杜绝生育,给蒙古社会生产和人口繁衍带来的恶果是可想而知的。
 蒙古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当我们叩开史籍的大门,审视这个民族历史的时候,无不为他们的勇敢、智慧、勤劳和强悍所感叹。他们从原始野蛮进入人类文明,由弱小走向强盛;有对其它民族的武力征服,也有为民族的兴旺而抗争和奋斗。他们在人类历史的大舞台上纵马驰骋,演出一幕幕历史活剧。他们创造的历史和永不磨灭的民族传统文化,是蒙古族的,也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
 
 注:
 ①参阅《元史》卷五十九,志第十一《地理志一》。
 ②参阅《蒙古秘史》第二百零二节。 
 ③参阅《蒙古秘史》第二百零五至二百零七页及二百二十节。
 ④参阅《元史》卷九十八《兵志》。
 ⑤参阅《元典章》卷九《投下·改正投达鲁花赤》。
 ⑥⑦⑧参阅《元史》卷一《太祖纪》。
 ⑨黑衣大食:即中国史书对阿拉伯帝国的称呼。
 ⑩参阅何高济译本《世界征服者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0年出版。
 参阅《元史》卷八十五、志第三十八《百官志》四。
 探马赤军:“探马赤”蒙语意为探马官。何谓“探马”,说法不一。有的认为即汉语意为“先锋”,有的认为即突厥语“达摩支”、契丹语“挞马”即扈从官。元朝探马赤军初为蒙古五投下部族人组成,后来有所扩大,汉人、色目人亦有充任探马赤军者。
 参阅《元史》卷一百零一《刑法志》一。
 参阅《元史》卷九十三、志第四十二《食货志·盐法》。
 参阅《元史》卷二百零五、列传第九十二《阿合马传》。
 参阅《元史》卷二百零五、列传第九十二《桑哥传》。
 参阅《元史》卷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成宗纪》第一、二、三、四。
 参阅《元史》卷二十、二十三《武宗纪》第一、二。
 参阅《元史》卷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仁宗纪》第一、二、三。
 参阅《元史》卷二十七、二十八《英宗纪》第一、二。
 参阅《元史》卷一百三十八、列传第二十五《燕铁木儿传》。
 参阅《元史》卷一百三十八、列传第二十五《伯颜传》。
 参阅《元史》卷九十七《食货志五》“钞法”。
 参阅《元史》卷一百八十七,列传第七十四《贾鲁传》。
 天完:即“大”字之上加“一”,“元”字之上加“宀”,其意大元完蛋是天意,亦有压倒大元之意。
 参阅《明太祖实录》卷九。
 参阅《明史·朱升传》。
 参阅《元史》卷九十三《食货志·农桑》。
 参阅《元史》卷一百《兵志三》。
 参阅《青阳集》卷三。
 参阅《元史》卷一百《兵志·屯田》。
 参阅《元史》卷一百《兵志·马政》。
 参阅《马可·波罗行记》冯承均铎本,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
 诈马宴:即只孙宴,又译质孙宴,为元代宫廷宴会。诈马,波斯语衣服之意,因参加宴会者均着一色衣,故名。
 斡脱:为突厥语音译,意为合伙、结队商帮的自称。因回回人替蒙古贵族经商放债,意为“合伙”,故蒙古人称之为斡脱。
 参阅《元史》卷九十三《食货志·海运》。
 海道载宋图籍:至元十三年(1276年),伯颜平江南时,曾命朱清、张瑄把南宋库藏图籍,运往京师。因当时两淮地区尚为宋有,朱清、张瑄遂自崇明入海道运往直沽,转至大都。此称为元代海运之始。
 参阅《元史》卷八十九《百官志一》及卷九十四《食货志二》。
 参阅《元史》卷一百五十八、列传第四十五《姚枢传》。
 参阅《元史》卷二百零二、列传第八十九《释老》。
 参阅《元史》卷七十二、志第二十三《祭祀·郊祀上》。
 参阅《元史》卷七十八、志第二十八《舆服志·冕服》。
 参阅《元史》卷一百零三、志第五十一《刑法二·户婚》。
 参阅《元史》卷一百一十八、列传第五《特薛禅传》。
 参阅《元史》卷一百八十七、列传第七十四《乌古孙良祯传》。
 参阅元《通制条格》第二十二《假宁》。
 参阅《明史》卷三百二十七《鞑靼传》、卷三百二十八《三卫传》。
 参阅《明史》卷三百二十八《瓦刺传》。
 参阅《明史纪事本末》卷三十二《土木之变》。
 万户:是蒙古语“土绵”的汉译。原指提供一万军士的军民合一组织。至明代,土绵所拥有的军士已不限于一万之数,有的多达数万、十几万,所以土绵已成为与其拥有军队人数无关的大领地名称。
 牙帐:古代行军有牙旗,置营则立旗以为军门,叫做牙门,军中听号令,必至牙旗之下,故可汗汗庭称为牙帐。
 参阅《万历武功录》卷八《俺答传》下、《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俺答封贡》。
 参阅清魏源《圣武记》卷三《康熙亲征准噶尔记》。
 参阅《大清会典》卷九。
 满州八旗制:即将所属人员编为正黄、正白、正蓝、正红、镶黄、镶白、镶黄、镶红八个旗。旗下每三百人设一佐领,五个佐领设一参领,五个参领设一都统,合七千五百人为一旗。为努尔哈赤于1615年创立。
 参阅《皇朝藩部要略》卷五。
 塔布囊:台吉汉语意“太子”,用以对成吉思汗后裔的称呼;塔布囊则专指成吉思汗家族的女婿。
 参阅《大清会典事例》卷九百八十。
 参阅清乾隆帝的《御制喇嘛说》,今北京雍和宫之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