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契丹传说说开去
来源:未知 时间:2011-01-02 10:58:00
南宋叶隆礼在他的《契丹国志》一书中,记载了契丹史中早期相当精明的三位国主:“有一主号曰乃呵,此主特一骷髅,在穹庐中,覆之一毡,人不复见,国有大事,则杀白马灰牛以祭,始变人形,出视事,已,即入穹庐,复为骷髅,因人窃视之,失其所在。复有一主,号曰呵,戴野猪头,披野猪皮,居穹庐中,有事则出,退复隐入穹庐如故,后因其妻窃其猪皮,遂失其夫,莫知所入。复有一主,号曰尽里昏呵,惟养羊二十口,日食十九,留其一焉,次日复有二十口,日日如之。是三主者,皆有治国之名,余无足称焉。”史学界,包括叶隆礼本人几乎都认为这一传说:“荒唐怪诞,伪以传伪,遂为口实,其详亦不可得而詰也。”
这段传说虽然普遍认为荒诞不经,但却反映了契丹族由狩猎向畜牧业为主的生活方式的转变,并且到了部落联盟时期。另外还反映了契丹族与各种动物的密切关系。
人类从出现伊始,作为高级动物就和各种动物一起共同生活在这个地球上。人类随着社会发展,不仅采摘野果充饥,而且以猎取各种野生动物为食,增加能量来源。许多动物成了人类宰杀的对象。在人类发现许多动物的本事有超过人的地方时,在自然崇拜(萨满教)中就有了动物崇拜一项。如力气比人大的牛、比人跑得快的马、智慧超人的草原狼、比人繁殖量大的青蛙等等,在今天象征中华民族的“龙”的图案,也是由不同部落联盟的动物图腾“合符”在一起的。这在古代世界史和中国的早期民族中比比皆是。许多民族历史传说甚至认为其祖先就是某种动物,以显其祖先之勇猛、聪慧。如传说中南方的蚩尤部落为“兽身人言”,而“犬戎族自称祖先为二白犬,当是以犬为图腾”(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一编)。而在《蒙古秘史》中记载蒙古的祖先是苍色的狼和惨白色的鹿相配而生的。而人与动物为婚的传说、记载更是俯拾皆是。《魏书·蠕蠕匈奴徒河高车列传》就记载了匈奴单于小女与狼为妻的传说:“匈奴单于生二女,姿容甚荚,国人皆以为神。单于曰,吾有此女,安可配人,将以与天。乃于国北无人之地筑高台,置二女其上,曰,请天自迎之……复一年,乃有一老狼昼夜守台嗥呼,因采穿台下为空穴,经时不去。其小女曰,吾父处我于此,欲以与天,而今狼来,或是神物,天使之然。将下就之。其姐大惊曰,此是畜生,无乃辱父母也。妹不从,下为狼妻,而产子。后遂滋繁成国。故其人好引声长歌,又似狼嚎”。
在《周书·突厥》中则记载了男娶母狼为妻的传说:“突厥者,盖匈奴之别种。姓阿史那氏,别为部落,后为邻国所破,尽灭。其族有一儿,年且十岁,兵人见其小,不忍杀之,乃刖其足,弃草泽中,有牝狼以肉饲之。及长,与狼合,遂有孕焉。彼王闻此儿尚在,重遣杀之。使者见狼在侧,并欲杀狼,狼遂逃与高昌国之北山,山有洞穴……狼匿其中,遂生十男。十男长大,外讬妻孕,其后各有一姓,阿史那即一也……”《史记》中还记载有关于乌孙王昆莫,其父被匈奴杀害后,由狼哺乳长大,因作战有功,匈奴战之不胜,以为神,而远之。历史上有多个民族以狼为图腾,如匈奴、突厥、鲜卑、蒙古等。现代戏曲里,也有大量人与动物结合的作品。如《刘海砍樵》《白蛇传》《追鱼》等等。契丹族即因其传说中的祖先是分别乘白马从马盂山、土河,驾青牛车沿潢河而下在木叶山相遇成为配偶的,从而对青牛和白马崇拜有加。历史上,以至现在许多民族因崇拜某种动物而忌食其肉。人们经过筛选将12种动物作为属相,和天干、地支一起,记载历史年代,人们的生年、卒月,造就了中国人特有的生肖文化现象。
历史上不仅有以动物命名的民族,如犬戎、牛蹄突厥等,还有以动物为名的国家,如狗国、牛啼国(胡峤《陷北记》)等。胡峤在契丹国见到的牛蹄突厥,“人身牛足”,其地尤寒……“夏秋冰厚二尺,春冬冰彻底,常烧器消冰乃得饮”。在今天的辽河源头,端午节在沟壑中还可见厚约数尺的坚冰。胡峤还听说狗国,人身狗首,长毛不衣,手搏猛兽,语为犬吠。其妻皆人,能汉语,生男为狗,生女为人。
人和动物的关系,从和睦相处、相安无事到以动物为食而出现了极大的变化。当人类发现动物比野果有更大能量且口味更好时,便开始狩猎,改变饮食结构,而社会也因此前进了一大步。这就是劳动工具的出现。契丹那个戴野猪头、披野猪皮的国主,所反映的就是较进步的狩猎时代。即人们已懂得用引诱动物的办法,来猎取动物。典型的是契丹及以后各少数民族的“哨鹿”活动。于天亮前让人戴鹿头藏于草丛,仿鹿鸣引诱鹿群,然后以弓箭猎杀之。而用网捕鸟,也要用一活鸟(人称“油子”)引鸟来聚,然后一网打尽。严酷的狩猎生活,练就了各少数民族健壮的体魄和技能。历史上北魏、辽、金、元、清诸朝都是由少数民族铁骑建立的。而匈奴、蒙古还曾横扫欧亚大陆,令世界震惊与瞩目。人们在狩猎中将剩余的动物驯养起来,就逐渐出现了畜牧业。日食十九只羊的契丹国主就表明当时契丹族已经拥有了相当发达的畜牧业。各部族向朝廷主要进贡各种牲畜及其制品,且早期交易也以牲畜为主,而且“羊”还被作为了一般等价物,甚至各级官员“工资”也领取“俸羊”。在畜牧养殖过程中,人们通过筛选,一些作为食用,一些则驯化成了役使的工具或代步的交通工具,如马、牛、狮、象、驯鹿等等,不仅人类获得了一定的解放,而且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五帝本纪》载黄帝“教熊罴貔貅猛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野”。特别是马,在数千年的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宋辽时期,在古北口外的辽境(承德地区),人们饲养的还多是品种落后的“青羊、黄豕”,苏颂在今承德县的东山嘴还见到过放牧的契丹毡帐。麋鹿、大象也曾出现在古代的战阵中。《马可·波罗游记》中就记载忽必烈的车辇是用十多个大象驮载的。早期的战争,特别是北方少数民族间的战争其目的,除掠夺土地、人口外,主要是掠夺马、牛、骆驼等牲畜。
一些典型的动物的命运,还记载了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的轨迹。以马为例,最早抓获的野马,首先是作为食物吃掉了,在驯化后,首先是作为工具役使,而随着战争的频繁与规模的扩大,经过人们反复试验与比较,奔跑速度与灵活性俱佳的马被普遍用作坐骑应用于战争。部分匈奴被战马载到了欧洲世界,建国繁衍。契丹的脚步则伴随战马踏入了北极圈。忽必烈的铁骑更是踏遍了欧亚大陆,使马的饲养规模达到了空前的水平。就是上世纪的现代化战争,各个战场上也都有战马的身影。及至近数十年来,随着机械装备大量用于军队,战马及骑兵部队才逐渐减少。契丹在长期的游牧活动中,还总结了一整套养马方法。苏颂在《契丹马》一诗后自注:“契丹马群动以千数,每群牧者才二三人而已。纵其逐水草,不复羁绊。有役则旋驱策而用,终日驰骤而力不困乏。彼谚云:‘一分喂,十分骑。’番汉人户亦以养牧多少为高下。视马之形,皆不中相法。蹄毛俱不剪剔,云马遂性则滋生益繁,此养马法也。”现在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军队的现代化水平空前提高,精兵之路已被普遍认可,各国的骑兵已基本被裁撤殆尽,美国虽还有个“骑一师”的番号,可装备已无一匹战马了。我国解放初期,边防巡逻主要靠骑兵,而现在则主要依靠直升飞机了。各地的军马场亦相继被裁撤,除为保留这种动物资源,以及马匹的优良品种而设立的少量养殖基地外,就是草原上马群也少多了。近些年就是农民种地也很少用牲畜了,连给ma挂掌的铁匠铺也很少见到了。给人类,特别是给农民作出过巨大贡献的牛、马、驴,随着现代农业的迅速兴起,同样也已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过去以给大牲畜看“口齿”为业的牲口贩子,也已改看牲畜的“出肉量”了,牛由人们劳动的重要帮手,重新回到了被宰割,为人类提供肉食的地位。为使动物产品保持原生的品质,人们又在开始研究仿动物原生生活条件的养殖方法,这种“重复”,正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真实写照。
动物不仅为人类提供了大量的食物,而且还提供了大量服饰材料和服饰美化的灵感。契丹族那位戴野猪头、披野猪皮的国主,正是反映了契丹族早期的原始生活中“皮毛以衣”的状况。而居穹庐、覆毡的那位国主,说明了当时的契丹族,已会对皮毛进行加工。胡峤《陷北记》中见到的牛蹄突厥,当是穿有仿“牛蹄状”靴子的突厥族人。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笔者就见过脚趾分为两半,被称为“牛蹄子鞋”的黑色胶鞋。习惯于穿木屐的日本人,五个脚趾多被明显分向两边。而胡峤所见“人身狗首”的狗国人亦当是戴狗头面具或狗头帽子的人。山戎族的服饰中,帽子上就有两个角,画家张大元先生称之为“牛角帽”。这在丰宁县出土的山戎族头戴牛角帽的小玉人中可得到证实。现在云南的苗族部落之一的“长角苗”,帽子上也有两个长长的角。历代官服中也都有动物图案,如龙袍、蟒袍、凤冠等,还有的以动物为饰。《承德府志》就有八沟厅(今平泉县)近郊的平顶山(在王土坊乡)下的妇女,用烘干的蝴蝶作为头饰。到了清代官服所绣动物图案依官的类别、级别已有明确的规定,如虎、豹、狮、鹤、麒麟等。而凶猛动物的皮张更是人们制作座椅、和衣物的首选,甚至还是权力的象征。威虎山上“座山雕”的太师椅就是虎皮做的。民间给小孩做帽子、做鞋也常用老虎等动物作为装饰以“避邪”。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过去被认为是“奢侈品”的皮革制品已进入千家万户,惠及男女老幼。而动物形象更是服装设计师取之不尽的、用之不竭的灵感源泉。而各种马戏团驯化动物的表演,给人们带了无限的乐趣。契丹书画作品中就有狮子击鼓图。作为宠物饲养的动物更是解除了无数人的烦恼与孤单。甚或人和动物间还更少了人与人之间尔虞我诈与执偏。动物还是文学艺术创作的重要源泉,戏剧、书画、小说、电影动物的形象无所不在。以游牧为主的契丹族,绘画、墓室壁画就多为放牧、狩猎、出行等场景。许多人工智能与拟生物技术,也都是受到某些生物的启示。
动物与人类关系之密切自不待言,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也已成定论,但人类的生产生活却使动物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不少物种已经灭绝或濒临灭绝的边缘。在人类建设和谐社会中,给动物留足、或创造适宜的生活空间,保持地球物种的多样性,与动物“共荣共存”与相安,却是人类应尽的责任。
(王恩山,平泉县文化旅游局副局长,唐山市滦河文化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