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第父子刍议
来源:未知 时间:2013-03-05 10:32:49
第一次知道“高第”这个名字,是读了金庸(查良镛)《袁崇焕评传》之后。在《袁崇焕评传》中,查先生说高第“是胆小的书生”,“吹牛拍马的小人”,不听袁崇焕的劝阻,执意撤兵。高第字登之,是进士出身,“他考试果然‘高第登之’,但做大军统帅,却是‘要地弃之’”①。对这些话的印象太深刻了,时至今日,令人难忘。
跨入新世纪后,央视的《百家讲坛》风靡海内,至今方兴未艾。清史专家阎崇年是国内研究袁崇焕的大家,著作等身。在其所著《袁崇焕传》与《明亡清兴六十年》中,对袁崇焕的事迹作了详尽的描述。如当马世龙兵败被劾,并及孙承宗,孙承宗上书自辩并请罢官。“魏忠贤拟由阉党高第代孙承宗”,“孙承宗罢去,阉党分子兵部尚书高第代为经略”②。之后,阎先生接着又说,高第“以谄附阉党得受封疆重任”③。《明亡清兴六十年》中的论述,与上引部分完全一致,不再赘言。
综上所述,查、阎二先生论著的不同之处在于,阎先生有几次不知何据说高第是阉党分子,而查先生则未提及。
袁崇焕是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这是不易之论,无庸赘言。但是一提到袁崇焕,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高第。在其他有关的论著中,亦不少见。其实在袁崇焕一生中,对立面很多,因高第的事例比较典型,类似于提到岳飞,必然要说到秦桧,高第就几乎成了奸臣的代名词了。这是有失公允的。
曾几何时,明末著名的文学家、史学家张岱在其传世名著《夜航船》中,把民族英雄袁崇焕划到了崇祯朝奸佞一类④,共四人,还有周延儒、杜勋和马士英。已故的著名文史大家金性尧先生对此事觉得“不公道”⑤,后来在《饮河录》一书中还一再提及⑥。其实,在当时人们还未了解袁崇焕冤案的真相时,张岱等人对袁崇焕的贬抑,亦是出于正义。
高第究竟是何样人物?到底是不是奸臣?是不是阉党分子?笔者现据《明史》《永平府志》《嘉庆滦州志》(以下简称《州志》)等史料,归纳如下:
高第,字登之,永平府滦州(今河北省滦县)人。明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⑦。初任临颍知县,因赈灾救荒,比较廉洁,不久,升任大同知府。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又转为山东按察副使。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升为湖广参政。由于政绩突出,又升山东按察使。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再升为陕西右布政使,很快又转为山西左布政使。天启元年(1621年),高第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令巡抚大同。因体恤下情,口碑较好。天启二年入京为兵部右侍郎。天启四年正月为兵部左侍郎,二月致仕。天启五年(1625年)二月,起复为兵部左侍郎管工部右侍郎事。五月,晋为兵部尚书。十月,因不符魏忠贤,被令经略蓟辽。但高第贪生怕死,强调关外不可守,未经一战,就尽撤关外锦州、大小凌河、杏山、松山之兵,退守山海关。天启六年三月即遭劾落职。崇祯元年(1628年)诏复原官,因年老,暂闲赋在家。崇祯二年冬,清军第一次入关掳掠,攻占滦州。高第亦随同百姓,四处逃难。(在那样的环境下,高第都没有投降,这一点是应该肯定的)。后朝廷以其逃跑以至城陷为由,逮捕高第。不久又令其谪居无棣(今河北卢龙县南),崇祯十二年归于故里,遂建造白云楼,作为东山之墅闲居。平生湛于理学,著有《籁真集》《抚云书稿》《太极良知》《蓉溪书屋续集》等,卒年八十二,祀乡贤。因高第声名狼藉,《明史》未给他立正传,只在卷二五七后有一条不足50字的副传。另外,在《湖广通志·名宦传》中,亦有相关记载。
容易引起混淆的是明末清初还有一个同名同姓的高第,是陕西榆林人⑧,并任过山海关镇守总兵。这个高第生年不详,卒于康熙十年。
关于高第是否阉党的问题,笔者作了一番考证。在康熙二年(1663年)的《永平府志》中,记有当时阉党炙手可热,欲升其党羽郭钦为都督同知头衔,让参将梁甫升任总兵,假托皇帝旨意特授,“(高)第皆不应”⑨。在《州志》中,有“杨左被逮,榜掠甚惨,(高)第于经筵力陈党锢宜释”⑩。在《明通鉴》卷七九中亦有“以兵部尚书高第代为经略”字样11,未言高第是阉党。在汤纲、南炳文所著《明史》中,也有“派兵部尚书高第为辽东经略”一句12,同书中,对属于阉党分子的论述则是“投靠阉党的兵部尚书张鹤鸣与王化贞沆瀣一气” 13。还有,崇祯二年三月,朝廷公布了清查阉党逆案的阉党名单,共300多人,其中没有高第14。近年出版的权威巨著《中国历史大辞典》,在“高第”的条目下,亦有“因不符魏忠贤,令经略蓟辽”15等等。
阎先生的《袁崇焕传》与《明亡清兴六十年》两书,共有五十多万字,但对于高第这个阉党的由来,却只字未提。臧否历史人物,一定要实事求是,是非分明,不能感情用事。这话好说,这事儿却不好做。要说高第性情懦弱,胆怯无能,面对阉党所授要职,“叩头乞免”,不敢接受,当是事实。他素不知兵,畏敌如虎,贪生怕死,撤防弃地,不谋进取,消极防御,也是事实。但这与阉党问题是两回事。综上所述,高第不但不是奸臣,不是阉党,而且也是受害者。当时客魏肆虐,把持朝政,上下其手,瞒天过海。不能把经过阉党染指的文武官员都视为阉党分子。
高第是万历十七年乙丑科三甲208名进士,其子高辅辰为崇祯十六年(1643年)癸未科三甲105名进士。相隔半个多世纪,父子二人先后由举人到进士,加上另外两个儿子,高翼辰是明崇祯庚午(1630年)举人,高显辰亦是清顺治戊子((1648年)举人,滦州高氏一门,真乃书香门第,当时一定会传为佳话的。
据《州志》卷之六选举志和卷之七人物志记载,高第有五个儿子,现简述如下:
长子高向辰,字钦隣,廪生。次子高应辰,字钦明。二子均未出外做官,在家孝敬父母,友爱诸弟,亲礼寒士,助人为乐。《州志》将二人归入了孝义条目内。
在明朝,另有一同名同姓的高应辰,系河南归德府知府。其他不详。光绪年间《永平府志》中尚有一“高灿辰”,系当时的滦州贡生,不知与高第有无关系。
高第还有高辅辰、高翼辰和高显辰三子,弟兄排序不明。考高辅辰为崇祯癸未进士,而高翼辰和高显辰中举时间稍后,似乎年龄较小。
高辅辰,字钦亮,人称二亮先生,晚年自号南村病人。天启甲子(1624年)举人,后登崇祯癸未进士。初任河南安阳县令,仕清后又催补山东范县知县。未几以病辞官。两位藩臬大吏挽留担任乡试的阅卷官,高三谢不赴,始奏回籍。不久,盐茶道刘顺、院傅两位侍御史,特保举出任直抚总督,高上疏回答病痊后再奉特旨,当吏部行文调取至京补授官职时,高辅辰再次辞假归田。继丁内艰三年后,屡征不起。平时遍游名山大川,交结海内名宿,诗酒唱和,悠闲自在。虽不作官领俸,但也不问稼穑。著有《存煦堂稿》,纂集《杂俎》若干卷。卒年七十有五。临终嘱咐子孙忠孝勤俭,奉公守法。沐浴就榻,含笑而逝。
高辅辰是明末进士,清朝入关后,出于统治阶级的需要,曾征调大批明末的地方官吏到各地去填补空缺。高被催补知县,似有不情愿因素在内。加上当时流行的“遗民情怀”,又深受隐逸传统的影响,不久就以病辞官。后来又数次拒绝了朝廷高官的举荐,丁母忧后,一直隐居不出。《州志》将其列入了隐逸条目。
高辅辰的岳父是曹司牧,据万历年间《永平府志》记载,曹司牧为明嘉靖丁酉(1597年)举人16,永平府乐亭人,曾出任亚中大夫、陕西苑马寺卿兼按察司佥事,后客死任上17。高辅辰的连襟是刘廷宣,而刘廷宣则是万历四十一年进士,时任大理寺卿左少卿,兼浙江、广东两道监察御史18。刘廷宣本为山海卫(今秦皇岛)人,崇祯七年染病辞世。崇祯末年,其后世子孙因避战乱,迁来乐亭定居19,至今仍有后人健在。
高翼辰,崇祯庚午举人。湖广参政。曾补任甘肃洮州卫。其他不详。
高显辰,字钦思,顺治戊子举人。初授湖北德安府令,江西巡抚蔡某,题授以江西省吉安府同知兼南赣三府屯务。政未报成,奉裁屯缺。旋赴吏部铨选,待量才授官。内艰守孝三年后,康熙三年补任陕西延安府神木县,适胞兄高翼辰亦补任甘肃洮州卫。兵宪回避,再补任广西南宁郡丞,后升任云南府知府,在任五年。
时逢吴三桂封藩云南,崇奢纵欲,专制一方。遇吴外出,藩臬官吏,皆曲膝匍匐,提心吊胆。其部属更是狗仗人势,目空一切。著名清史专家李治亭先生对这段史事有着精湛的考证,在其专著《吴三桂大传》中,有过这样一段记述,有一自京来的朝廷命官,携带皇帝诏书已先住店。恰逢吴三桂派员送贡品进京宿店,相遇后不知怎的,这个解役官竟用鞭子驱赶了这位钦命官,无人敢惹20。面对险恶的环境,高显辰毫不畏惧,或有言论,侃侃自若。吴的部下时常扰民,高显辰就以公文发往各衙门,要求严管,并用婉言隐语刺之。有时遇见吴三桂,亦当面斥其不法。吴虽特别不满,也有些畏惧。同僚们纷纷劝高别再触犯吴三桂。高显辰说,我是天子之吏,堂堂上官,怎么能放肆谲诈地追随异姓王呢。于是就埋下了祸根。
康熙十二年(1673年),吴三桂正式造反。吴先把不降的官员全部逮捕,“其中包括云南按察使司按察使李兴元、云南知府高显辰、云南同知刘昆等”21,三人坚持不降,遂被关押22。数日后,大多数官员都接受了吴三桂的伪职,刘昆等三人抗拒不从,宁死不屈。吴的本意,并不想将三人处死。于是,给刘昆上了刑具,押到三市街,与高显辰一起,各杖四十,然后把高显辰发往永昌卫,刘昆发往腾冲卫充军。将李兴元投入监狱。不久,李在狱中亦服毒身死23。
另据《滦州志》卷之七人物志贞烈条目下记载,高显辰妻子戈氏,“随夫任云南,遇吴逆之变,显辰殉节仰药死,氏亦自经” 24。据考,高显辰与李兴元是儿女亲家25,前已说到,高被充军,李系服毒死。在兵荒马乱的年代,误听传言的后果难以避免。但从《州志》所记的文字看,系显辰仰药死后,戈氏亦自经。此事容考。
明清之际,错综复杂,天崩地裂,大浪淘沙。各色人物,或忠,或奸,亦正,亦邪,“你方唱罢我登场”,上演了一出出波澜壮阔的历史画面。高显辰在当时的环境下,能够勤于职守,廉法正直,面对强权,刚直不阿,是十分可贵的。尤其是在吴逆的逼迫下,不投降,不怕死,显示出了崇高的民族气节。在当时历史特定的条件下,他身上所体现的忠君思想,具有很大的爱国成分。对于能够顺应历史潮流,为了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而奋不顾身的英雄人物,是值得我们后人纪念的。
以史为鉴,可知兴替。我们学习、了解中国历史,吸取历史上兴亡治乱的经验教训,就能够增长自己的智慧和才能。而对于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既不能夸大其过错,也不能一笔抹杀。是即是,非即非,要尊重历史事实。当然,能够准确全面的、恰如其分的评价历史人物,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注释:
①金庸著:《金庸作品集》第4集《碧血剑》下册第738-739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5月版。
②阎崇年著:《袁崇焕传》第53-54页,中华书局,2005年10月版。
③同上书第56页。
④张岱著:《夜航船》第120页,汕头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版。
⑤金性尧著:《伸脚录》第277页,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10月版。
⑥金性尧著:《饮河录》第21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3月版。
⑦张廷玉等撰:《明史》第22册,第6626页,中华书局,1974年4月版。
⑧董耀会主编:《秦皇岛历代志书校注》(以下简称《志书校注》)第5册第365页,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年5月版。
⑨见《志书校注》,第6册第566页。
⑩顾艳霞点校:《嘉庆滦州志》(以下简称《州志》)第254页,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7年9月版。
(11)夏燮撰:《明通鉴》第2548页,改革出版社,1994年6月版。
(12)汤纲、南炳文著:《明史》,第98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4月版。
(13)同上书第983页。
(14)文秉著:《蜀碧·先拨志始》第221-257页,北京古籍出版社,2002年9月版。
(15)郑天挺等主编:《中国历史大辞典》第728页,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8月版。
(16)见《志书校注》第3册,第214页。
(17)参见拙文《明<曹司牧墓志铭>浅释》(未刊稿)。
(18)见《志书校注》第14册,第1972-1973页。
(19)乐亭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乐亭县志稿译编》,第316页,1997年5月印行本。
(20)李治亭著:《吴三桂大传》(以下简称《大传》),第332页,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9月版。
(21)见《大传》第396页。
(22)见《大传》第402页。
(23)见《大传》第403页,也可参见《清史稿·李兴元传》,卷二五三列传40。
(24)见《州志》第282页。
(25)见《州志》第264页。
(周景宝,唐山市滦河文化研究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