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皇帝颁发圣旨嘉奖刘国瑞
来源:未知 时间:2014-01-08 18:41:54
清朝同治年间,昌黎刘林子村人刘国瑞因任直隶天津镇标中营游击期间,功勋卓著而获朝廷嘉奖,同治皇帝颁发圣旨——奉天诰命,封赠其父母。
该圣旨原为昌黎县马坨店乡刘林子村刘国瑞的后裔所保存,文革时期被查抄后存放在大队会计室。1987年9月,由当时的马坨店乡文化站站长徐永江收集交县文保所保存。
诰命原件为丝绢,长135厘米、宽32厘米,由青、红、黄、白、紫五种颜色织成。自右至左色段分别为黑、灰、红、黄,整个绢面分布有白丝提花卷云纹。圣旨右端有白丝提花两条竖龙,其间护卫篆书“奉天诰命”四字。中间文字用五彩颜料书写,字体为小楷。左端书有下诏日期“同治拾壹年拾月初玖日” (1872年),并加盖朱红方印。印迹模糊不清,应为“制诰之宝”。诰命内容如下:
奉
天承运
皇帝制曰:宠绥国爵,式嘉阀阅之劳;蔚起门风,用表庭闱之训□。刘辅清,乃二品衔前任直隶天津镇标中营游击刘国瑞之父。义方启后,榖似光前。积善在躬,树良型于躬,冶克家有子,拓令绪于韬钤。兹以覃恩,赠尔为武功将军,锡之诰命。于戏!锡策府之徽章,存承恩泽,荷天家之庥命,允贲泉墟。
制曰:怙恃同恩,人子勤思于将母,赳桓著绩,王朝锡类以荣亲尔。钱氏,乃二品衔前任直隶天津镇标中营游击刘国瑞之母。七诚娴明,三迁勤笃。令仪不忒,早流珩瑀之声;兹教有成,果见干城之器。兹以覃恩,赠尔为夫人。于戏!锡龙纶而焕采,用答劬劳,被象服以承庥,允光泉壤。
二品衔前任直隶天津镇标游击
同治拾壹年拾月初玖日
该圣旨是清同治皇帝为奖赏二品衔直隶天津镇标中营游击刘国瑞,赠其父刘辅清为武功将军,赠其母为夫人而颁发的命令。
天津镇标中营游击一职属清朝军队系统绿营武官序列。清朝兵制分八旗和绿营两种。其中八旗为满人,绿营为汉人。顺治初年,清廷在统一全国过程中将收编的明军及其他汉兵,参照明军旧制,以营为基本单位进行组建,以绿旗为标志,称为绿营或绿旗。绿营以一省或数省为军区,军区的最高长官是文职出身的总督或巡抚。总督是二品官,加尚书衔则升为从一品。巡抚是从二品官,加衔后升为正二品,兼任提督衔的巡抚可节制本省各镇总兵。提督是各省的最高武官,为从一品。提督有陆路和水路之分,每省一至二人。一省之内又分若干镇,每镇由总兵统领,各镇守一方,总兵为正二品。总兵也有陆路和水路之分,每省二至六人。总兵之下有副将(从二品)、参将(正三品)、游击(从三品)、都司(正四品)、守备(正五品)、千总(正六品)、把总(正七品)、外委千总(正八品)、外委把总(正九品)等各级武官。
绿营建制分标、协、营、汛四种。总督、巡抚、提督、总兵所属称标;副将所属称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称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称汛。标、协管辖一至五营不等,营以下分若干汛。
以上这些武官的出身大致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世袭的军职,如贵族子弟或父亲因公殉职都可以被直接授予官职品级;第二种是科举夺魁而得官;第三种是从士兵中选拔有才能的立功者授予武官品级,也就是“行伍出身”。刘国瑞即是通过科举夺得武举入仕做官,并且在仕途上一路升迁至官居二品。刘国瑞的入仕与其家庭背景和环境的影响有着直接的关系。
据刘国瑞后人保存的《刘氏家谱》记载:刘国瑞的曾祖父刘振先,行三,国学,字耀祖。生有二子。长子刘桂芳,次子刘炳(庠生)。祖父刘桂芳、祖母宋氏,生有三男三女,长子培一、次子辅清、三子必清,其中刘培一、刘辅清分别得庠生(秀才)和武庠生的功名;刘国瑞父亲刘辅清、母亲钱氏生有六子,长子廷瑞、次子庆瑞、三子加瑞、四子国瑞、五子逢瑞、六子殿瑞。兄弟六人中有四人在其父的影响下,自幼习武。其中廷瑞、逢瑞、殿瑞获武庠生功名,国瑞得武举功名被朝廷录用,并升任天津镇标中营游击。
据统计,在明代的武科史上昌黎只有一人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中武举。自清雍正二年(1724年)昌黎籍杨浣初中武进士之后昌黎共有27人中武进士,195人中武举人(据1992年版《昌黎县志》统计)。其中,雍正八年(1730年)齐大勇中武状元,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钱殿甲获会试第一名会元。显然,清朝时期众多昌黎人通过习武考取武科而入仕做官,光宗耀祖,逐渐形成了昌黎人崇尚习武的风尚。在这种风尚的影响下,刘国瑞自幼随其父兄习武。
据民国二十二年版《昌黎县志》记载:刘国瑞于清道光庚子年即道光二十年(1840年)中武举,当年同科昌黎籍武举为三人。另据光绪二十五年版《重修天津府志·职官》记载:“刘国瑞,直隶武举,同治四年(1865年),任天津府左营(圣旨载为中营)游击”。刘国瑞任该职到同治七年(1868年)后由山东费县人左宝贵接替。由以上记载及圣旨的内容,我们可得知:刘国瑞于同治四年(1865年)任天津府左营游击(圣旨载为中营),任职3年后于同治七年(1868年)离任。离任游击职4年后于同治十一年(1872年)获同治皇帝嘉奖,封赠其父母。由此,根据清朝的相关制度,我们可推测刘国瑞的年龄情况。
《奉天诰命》中称刘国瑞为“二品衔前任直隶天津镇标中营游击”,说明刘国瑞于同治七年(1868年)离任后没有再担任任何官职。否则,《奉天诰命》中应称其当任职,而不是“前任直隶天津镇标中营游击”。那么,我们再分析刘国瑞为什么离职。根据清朝典制,官员离职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犯错误而被罢官;二是父母亡故回乡守孝三年;三是官员致仕或叫休致(退休)。
首先,从刘国瑞离职4年后仍能获同治皇帝嘉奖而封赠其父母的情况看,其犯错误而被罢官可能性为零。其次,刘国瑞亦不是因其父母亡故回乡守孝而离职。据梁章钜《浪迹丛谈》卷四记清代制度:“文职遇丁忧(朝廷官员父母亡故,必须回到祖籍守制二十七个月,这叫丁忧),毋论大小,皆令离任。而武职初制,则凡遇亲丧者,皆令在任守制二十七月,照常供职,不准回籍。康熙间定副将以上皆准回籍终丧,参将以下皆在任守制”。刘国瑞所任游击为参将以下,按制即便是遇到父母丧事,也必须是在任守制二十七个月,照常供职,不准回籍。排除前两种可能离职的原因,就剩第三种离职的可能,即退休。
清朝退休制度规定,年满60岁的官员即可退休。并规定中低级武官的退休年龄根据职务高低提前退休:“参将54岁,游击51岁,都司、守备48岁,千总、把总45岁”。退休后官员仍名列官籍,享有免税免役特权,并有向皇帝陈诉地方政务情况的权力。由此看,刘国瑞是于同治七年(1868年)退休,时年应为51岁。由此往前推,同治四年(1865年),任天津府左营(圣旨载为中营)游击时的年龄为48岁。道光二十年(1840年)中武举时的年龄为23岁。那么,刘国瑞的出生时间就应该是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
同治十一年(1872年),刘国瑞获同治皇帝嘉奖时应为55岁,其时已退休在家,父母都已离世。据《钦定大清会典》载:“职官恭遇覃恩得应封典,均如其品秩给以诰敕,并推恩于其先,五品以上授诰命,六品以下授敕命。一品封赠及三代(存者曰封,殁者曰赠),二品、三品及两代,四品至七品一代,八九品止封本身,不封父母”。也就是说清朝时期封赠官员,五品以上用皇帝之诰命授予,称为诰封;六品以下用皇帝之敕命授予,称为敕封。一般在有庆典时颁发。封典给官员本身的称为“授”,给予其祖先和妻的,生存者称为“封”,已死者称为“赠”。官员因品级不同封典也不同,一品封典给予曾祖父母以下,二、三品给予祖父母以下,四品至七品封其父母以下,八、九品封其本人。根据以上规定,诰命中的颁奖词用 “赠尔(刘国瑞之父)为武功将军”,“赠尔(刘国瑞之母)为夫人”,说明刘国瑞的父母已经去世。
清朝封赠制度规定,品官凡十八等,各有相应之阶称,命妇亦依九品而各有称号。职官若遇覃恩诏旨,可依阶称和命妇之号得受封典。其中武职封赠为:正一品建威将军,从一品振威将军;正二品武显将军,从二品武功将军;正三品武义都尉,从三品武翼都尉;正四品昭武都尉,从四品宣武都尉;正五品武德骑尉,从五品武德佐骑尉;正六品武略骑尉,从六品武略佐骑尉;正七品武信骑尉,从七品武信佐骑尉;正八品奋武校尉,从八品奋武佐校尉;增正九品修武校尉,从九品修武佐校尉。另规定“外命妇之号九:一二品曰夫人,三品曰淑人,四品曰恭人,五品为宜人,六品曰安人,七品曰孺人,……”另外,清朝职官不仅在任时可依例封赠,而且休致后亦可受封,但并不适用于全体,主要视其是否食俸而定:其休致官员,食全俸、半俸者,俱准封,不食俸者不封。刘国瑞休致四年后恭遇覃恩,依典制同治皇帝为表彰其在任时为朝廷做出的贡献,以诰命的形式颁布圣旨,赠其父刘辅清为武功将军,赠其母钱氏为夫人。依此与典制规定对照,不难分析知道,圣旨称刘国瑞二品衔应是从二品,若是正二品的话,按制圣旨中应是赠刘国瑞之父为武显将军,而不是武功将军。另外,按清制游击一职的官阶应为从三品、参将为正三品、副将为从二品。实际上很多时候在品级的表述上是不分正、从的,而把正一品和从一品笼统称为一品,正二品和从二品笼统称为二品,以此类推。所以,圣旨中所说的二品衔应是从二品。据清史稿及《钦定大清会典》记载,官员休致,一般由本人自行陈请,三品以上官可具疏直陈,四品以下京官由所在各部院转咨吏部具题。外官通过督抚,经吏部求批。凡皇帝同意休致的,一般以原官休致,也就是退休后仍保留原来品级的荣誉头衔。退休后的俸饷有食全俸的,也有给食半俸的,部议致仕人员不给俸。有的官员休致后,皇帝为酬劳他在任上的功劳常酌予晋秩加衔的恩宠。由此推测,刘国瑞在任游击一职时的品级应是从三品,同治七年(1868年)同治皇帝同意他原职退休,并且念其在游击任上的功劳给予晋秩加衔两级的恩宠,品级升至从二品。
另据民国二十二年版《昌黎县志·人物志》记载:在同治十一年(1872年)以前,清朝廷还曾给予刘国瑞赏赐,赠其祖父刘桂芳为武翼都尉;赠其祖母宋氏为淑人;封其叔祖父刘炳为武翼都尉;封其父刘辅清为武翼都尉;封其母钱氏为淑人;封其堂叔刘荫甲(刘炳之子,中得武庠生功名)为武翼都尉;分别封其长兄刘廷瑞、次兄刘庆瑞、三兄刘加瑞为武略骑尉。从其获封赠的阶衔武翼都尉及命妇之号淑人看,这次刘国瑞受封赠时的品级应是从三品,此时其正在游击任上。由此推测,这一次刘国瑞获皇帝嘉奖的时间应是同治四年(1865年)至同治七年(1868年)之间。其时,刘国瑞祖父母已去世,父母还在世。
(石守仁,昌黎县文物管理所副研究馆员,唐山市滦河文化研究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