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昌黎社会生活习俗
来源:未知 时间:2014-01-08 18:53:49
民国时期昌黎社会生活习俗,包括衣食住行、岁时节令、婚丧嫁娶等方面的内容。
一、衣食住行
衣:民国时期,昌黎境内的很多地方都有种植棉花的习惯。当时由美国传入一种“大棉花”种子,其花朵大而绒长,春初种植,仲秋拾花。农户收完棉花后,找专门弹棉花的进行棉花去籽处理,弹成棉花“呱子”以备做棉衣或纺线、织布之用。在农村一般农户都有织布机,多数农家妇女都会纺线织布。从棉花到织成布匹,中间要经过多道程序。先将棉花搓成“咘子”,然后在“咘子”的一头抽丝用纺车纺线成线穗,再用线拐子把线穗拐成线挄子,最后将其缠绕在线敖子上。在当时有一种叫“机匠”的职业,也叫“经布的”,专门从事把各家准备的很多线敖子上的线捋在一起,缠绕在织布机的经线轴上。之后经妇女织成布,这种布称为“家线布”。织成的白色家线布要经过染布坊,将布料染成黑、蓝、青、灰、绿等颜色,亦有染成花或蓝格等留做被、褥面之用。除家线布外,还有从集市上买的市布、花旗细布等外国洋线织成的布匹,称为洋线布。普通民众的单、夹、棉衣一般都用家线布,少量洋线布。秋冬之季,农民的棉夹衣多为青蓝色,夏季多为白色。农妇多穿偏衫,俗称大襟袄。男人穿对襟袄,缀蒜疙瘩扣,口袋缝于前襟下。棉袄有的在左右腋下里层缝插兜儿。裤子一般是拧裆裤。富贵之家,冬天着裘,夏日穿葛,长袍马褂。随着城乡不断地沟通与交流的扩大,农村的青年男女也渐兴时髦。家线布在年轻人身上逐渐减少,冬夏所穿衣物,以市布、花旗细布为主。人们在夏天戴草帽或凉帽,也有人戴缎、布做的瓜皮帽。凉帽用芦苇编织,草帽用麦草编成,多来自玉田县。冬天,各机关人员或富家人常戴皮帽,普通商户和农民则戴普通棉帽。人们穿鞋多为女工自做,也有从商铺购买者。做鞋的人家先是打鞋缂子,即在桌面上用浆糊粘3—5层的旧布,然后贴在墙上晾干,以备做鞋底或鞋帮之用。做鞋前还要先纺线麻绳,衲鞋底子,最后再上鞋帮子。
进入民国,政府规定男人不准蓄留辫子,农民就给小孩头上留个歪桃,还有留拢梳背的,后脑勺上留一小撮头发等等,据说是为孩子生存而图个吉利。
食: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民国时期,昌黎主要粮食作物以谷子、高粱、玉米、白薯为主,有少量小麦、粳子,另有稗子、黍子以及红、绿、饭豆等杂粮种植。油料作物有花生、芝麻、黑豆、黄豆、青皮豆等。除较少村庄有水浇田外大都是靠天等雨,各种粮食或油料作物的产量都很低。所以,当时只能以小米、高粱、玉米和白薯为主食,吃白薯的比重较大。农民在用白薯做饭吃外,还将鲜白薯切成薄片晒在院内或房顶,等晒干后碾成白薯面,蒸白薯面窝窝头、菜团或做白薯面汤。烀白薯吃在当时是较普遍的,随时零吃很方便。冬季则将部分高粱碾成米,待农忙时回来煮成粥或蒸干饭吃。农闲时,农民则习惯于将高粱和玉米碾成碎渣煮稀粥,叫“破米粥”,细面用于烙饽饽。由于小麦产量少,面粉价格昂贵,所以当时的昌黎人一年四季都吃面粉的家庭不多。一般一家只在节日或给孩子过生日时,才吃上一顿白面。农村的富户虽然比穷人家吃细粮较多,但也仍以吃粗粮为主。在农村一般都有忙时吃干、闲时吃稀的习惯。农忙季节均为一日三餐,农闲时则为一日两餐。冬春两季,普通百姓均以大白菜、萝卜为主要菜肴。农户一般还要腌制咸菜,烀黄豆做酱,大酱、咸菜疙瘩几乎是每餐必备。用红、绿、白小豆磨制粉条以及白薯粉条也是昌黎百姓的家常菜之一。夏秋两季则以黄瓜、豆角、茄子、青椒、韭菜、西红柿、菜瓜为主。一般农户只有在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或亲朋好友相聚时才会买些肉吃。至于贫困户就是节日也难见荤腥,至于鱼、禽、蛋类更少享用,即便是干豆腐、水豆腐也很少吃。一年中大多数农民都只喝凉水,非富商大户没有饮茶的习惯。
昌黎人待客极为热情,一般是男主人陪客人吃饭,妇女、小孩则不上桌。客人吃喝时,需留下部分酒、菜、饭,不能全部吃喝光,以示主人盛情招待。主人则要在客人不再吃之后才可放下筷子,否则即被视为对客人不够礼貌。
昌黎近海居民大都不买盐,而去海边滩涂刮咸盐土回家淋水后煮盐。一般在春天,离海边较近甚至二十多里的人们,去海边滩涂比较光滑的地方,用专用铁刮子刮表层土,装口袋挑回家,然后,找一裂纹漏了的破锅,锅内垫一层席子,将咸盐土放入锅内,再倒入水,锅下用一容器接淋出的盐水。淋完后,在盐水里放一枚鸡蛋来检验盐水的浓度,若鸡蛋竖浮在水面,说明盐水浓度合适,如果鸡蛋下沉或悬浮在水里,说明盐水的浓度较低。浓度合格的盐水倒入大锅内,烧大火煮,直到里边的水份全部蒸发,剩在锅里的白色结晶体,就是面盐。最后一道程序就是把锅里的面盐,铲出来放在布袋里,吊在房梁上,滤出里面的残液。这部分残液就是点豆腐用的卤水。浓度较低的盐水,再用新盐土淋一遍,就能达到要求了。据说每百斤较好的咸盐土可出三十斤面盐。
住:民国时期,昌黎农村的房屋,大多都极其简陋。以平房居多,草房次之。只有极少人家以砖瓦建成,也有以砖为墙、以麦秸覆顶的。穷户基本上是以麦秸覆顶、土坯做墙的土屋。院子一般狭长,方向面南,有二进院、三进院之分。房间多则五间,少则三、二间不等。房屋结构大都以木料为梁柱,砖石为基础,四围院墙亦用砖石垒成,贫家或编秫秸为栅子。一般农户的院落多为二进院式,分前院和后院,前院一般有猪圈、牲口棚,放置农具的储藏室,南面正中有大门,有的当街有门房。后院一般为全家人居住的屋舍,正屋坐北朝南,前面左右为东西厢房。一些富裕之家的院落,也有三进院式的建筑格局。三进院有两层正房,之间有东西厢房,有的正房后边还有挡房。厕所一般建在前院的西南角,或者建在后院的东北角。据说将厕所建在前院的东南角或后院的西北角是不吉利的。
庄户人家把建新房视为大事。盖房上梁之日,要放鞭炮以示趋吉避凶兼表祝贺上梁大吉。也有的在庆贺上梁仪式时,用红纸画一幅八卦图贴在梁上,另外还要画阴阳鱼一尾,用红布系在八卦图上。两旁还有“上梁吉日,诸神退位”的对联。迁入新居后,一般人家还要再次祝贺,称为乔迁之喜。亲朋好友前去祝贺,客人给主人的礼物除食品外,特别要送火柴和铲子,意谓日子越过越红火,俗称“燎锅底”,主人则要备酒宴招待。
行:昌黎境内,北宁路横贯东西,商族之往来,货物之转运,交通颇称便利。交通工具主要是畜力车,分为载重车和轿车。载重车也叫“铁瓦车”,或叫大车;轿车的车轮较轻便,用布围成车棚。拉庄稼、运货物、赶集上店等主要用大车,但多数人家买不起车,收庄稼一般是人扛肩挑。轿车一般是富户出行,或拉脚专用。人力车较少见,城镇集市偶尔有人骑自行车,当时叫脚踏车。由昌黎车站至乐亭有长途汽车,共有两辆汽车,每日往返二次。夏天道路泥泞,汽车无法通行而停运,只在春冬季节行驶。据民国二十二年版《昌黎县志》记载:由于“沿途无保护之人,二十年春,曾被土匪半途劫夺,用枪伤毙一人,客人财物均被抢掠,未免视为危途”。
二、岁时民俗
正月:春节。家人团聚,庆贺一年的丰收、祈求来年的吉祥幸福。包括祭灶、除夕过年、祭神拜祖、相互拜年、走亲访友等内容。是一年中规模最大的节日。
从腊月三十到正月初五,祖先的牌位每天都要祭祀,正月十五也要祭祀。这段时间内每次吃饭前,都要给祖先牌位前摆上酒菜、碗筷;正月初一、初五还要供上三碗饺子,家家户户去庙里,给菩萨及各路神仙烧香,打钟敲磬。
初一,这一天的拂晓黎明时,各家在厅堂点燃由苇薪制成的火烛,古称庭燎,并点燃祭祀用的香和蜡烛,燃放爆竹祭祀神灵和祖先。每家还在厅堂放一盆谷秸火炭,以迎旺气,拜尊长于堂上,晚辈给长辈磕头拜年,长辈给晚辈压岁钱。到了早上,亲戚邻里互相拜贺。有身份的人家大都闭门谢客,以“投刺”的形式相互拜贺。“投刺”即相当于现在的贺年片,它肇始于先秦时期,因为纸尚未发明,就用竹木削成条刺写上贺词,称为“刺”。纸发明后制作的贺年片,习惯上也叫“刺”了。古代的贺年片大都用于官场和文人墨客间的拜年,而以官场应酬最为普遍。封建社会里,当官的关系众多,过年时,除对上司以及有特殊利害者必须亲往拜年外,其余的就致送贺年片了,叫做“投刺”。投刺也不是官吏自己去送,而是差遣下人代劳。送“刺”的出发分送,到对方门外喊一声,主人出来接固然好,下人接也可以,交了就走去下一家,所以称作“望门投刺”。不少当官的因来投刺的实在太多,多所干扰,干脆在门外挂个箱子,广受各方投刺,好口彩称为“接福”。民国中后期,“投刺”习俗逐渐衰败。
正月初二或初三祭墓,初二晚上,家家都给财神上供烧香。祭祀从初一一直延续到十五。初二开始宴请亲友,初五以后各姻亲家相互拜祝年喜。初五这一天中午,各家都包饺子,称为“捏破五”。传说这一天主凶,出行不吉利,“捏破五”饺子可逢凶化吉。
“立春”的先一天,在县城东门外塑小芒神和春牛,全城官员及百姓前往,敲锣打鼓,扭秧歌,共同“迎春”。家有小孩的,则以线穿豆挂牛角,至次日,届时以鞭子击打,称为“打春”,据说可使小孩不出豆疹。在“立春”这一天有吃萝卜、春饼的惯例,叫“咬春”。从立春起,农家就开始做春耕生产的准备。
正月十五为元宵节,也叫灯节。这天晚上人们放烟火,挂花灯,家家祭天地,敬宅神。十四、十五、十六日这三天,无论城市乡村,晚上张灯结彩。较大的村镇还举办耍龙灯、扭秧歌、踩高跷、跑旱船等花会。元宵节期间,人们荡秋千,玩游戏,妇女群游,还要打钟搂树,民谚曰:“打打钟,不腰疼;搂搂树,不跑肚。”这些活动统称为“走百病”。
农历正月二十四日为“鼠会亲”,这一天禁火不点灯,如果点灯会导致一年消耗。二十日,为“小填仓”,二十五日为“老填仓”。是日,家家以糕饭粘于米仓、瓮罐,并上香拜仓神,以求新年五谷丰登,粮满仓。凡新媳妇回娘家的都要在这几天内返回婆家。
二月:农历二月初二,龙抬头。相传为龙王上天之日,俗称“二月二龙抬头”。意谓头年停雨期将尽,雨水节气已临,龙王休期已满,现在抬头行动,准备上天降雨。此时正是惊蛰前后,百虫冬眠醒来,虫怕油煎,所以人们在这一天煎糕,意谓熏虫,则虫不蛀物。这一天妇女不动针线,恐穿龙头不吉利。儿童在这一天入学就读以取吉兆将来成“龙”。
三月:农历三月初三,“蟠桃会”。滦河沿岸的村民在这一天的落日后去察看河水明暗情况,以卜当年滦河是否发水。河水清则水少,河水暗则水多。清明节这一天,人们都要在祖先的牌位前摆上碗筷和酒菜并去扫墓祭祖,要擦洗墓碑,供奉食品、焚香叩头。儿女为逝去的亲人添坟土、献纸钱、压纸条于坟顶。如果是不逾周年的新丧,为避免孤坟引鬼,还要招和尚做佛事,念经超度,或请道士做法事,以资冥福。男女头簪柏叶,在门前插柳,以送玄鸟。
四月:立夏日,渔民开始出海捕鱼,若西南风则多获,东北风则不利。农历四月初八为浴佛日。这一天传说是佛的诞辰,各地佛寺演戏,妇女入寺烧香。四月十八日祀天仙圣母;二十八日祀药王。各寺庙举行祭礼。
五月:初一,家家户户剪红笺纸葫芦粘贴在窗户上,以避瘟。初五日,为端午节,这一天家家采艾叶偏插门旁,人人饮雄黄酒,以避恶,用黄米包粽子送与亲朋家,以贺节。小孩脖子、手臂、腿脚上系五彩钱。并做小荷包,初一戴上,到初五摘下投于河中。十三日,有小雨,俗称“关帝磨刀洗刀雨”。十八日为目连僧母诞辰,是日有雨,主大水。
六月:初六日,上午晒书籍,晾衣裘。十三日,家家做麦饭、蒸馒头,俗称“龙王送女”。
七月:七夕节,农历七月七日夜,穿着新衣的少女们在庭院摆上些瓜果向织女星乞求智巧,称为“乞巧”。乞巧的方式大多是姑娘们对月穿针引线验巧,做些小物品赛巧,或在水中浮针视影,以占卜巧拙。十五日,为中元日,民间称“麻谷节”,也叫
“鬼节”,与清明节、寒衣节合称“冥三节”。麻谷节是祭拜先人的日子,“麻”代表衣服,“谷”代表粮食,阴历七月十五以后,天气转凉,为进孝心,活着的人们便给故人送去衣食,以之敬献祖先。沿滦河两岸的农民要到滦河放灯,祭祀河神。据说河神受祭后就不会发水。
八月:农历八月初一,家家都蒸黄米粘饭并撒在场边,意谓祀风神,也叫“祭风婆”。因为八月庄稼登场,农民忙于扬场收获,祀风神是为了让风神在农民簸扬粮食时风力适当。十五日为中秋节,这一天家家备酒、瓜果等,吃月饼赏月。亲戚朋友之间以月饼、西瓜相互馈赠。
九月:初九日,为“重阳节”。文人逸士多出游赏景、登高远眺、观赏菊花、遍插茱萸(艾子)、吃重阳糕、饮菊花酒等。十七日,为财神诞辰日,各商家纷纷置办酒食祭祀财神,但必须是牛羊肉,而不能用猪肉。从这一天开始,农活基本结束。农家开始腌藏蔬菜,以备过冬。
十月:立冬日,也叫“阳日”。这一天如果是西北风,那么来年一定是丰收年。农历十月初一,为下元节。人们去先祖墓地,在坟前焚烧纸钱冥衣,祭祀已故去的亲人,称为“送寒衣”。这一天为城隍出巡日,县城的官员祭厉坛。十五日,为仙台顶庙会,十里八村的人们纷纷登山烧香,意谓“攀顶”。其不登山者,多到城西门外急流河畔,朝顶膜拜,或前往水岩寺烧香。在这一天,城西北的凤凰山云峰寺的香火也特别旺盛。
十一月:冬至后九日为“一九节”,人们多印圈于纸上,作梅花形,意谓“九九消寒图”。
十二月:初八日,为“腊八节”。腊是祭的意思,其原意为一年的收获已经结束,应祭万物之神以表农家的感激之情。这一天,人们要喝“腊八粥”,此粥以五色米、豆、枣、栗等混合煮成。
腊月二十三日祭灶,俗称“过小年”。这一天人们都要在灶屋(厨房)的锅台附近墙壁上供奉灶王神。神像的两侧还要贴上一副对联,上联写“上天言好事”,下联写“下界保平安”或“回宫降吉祥”,横额是“一家之主”。给灶王奉上的供品,不用鸡鸭鱼肉、干鲜果品之类,也不用牛羊三牲,只须一些“糖瓜”(用麦芽糖制做的像鸡蛋大小的瓜状糖块)就可以了。稍考究一点的人家,再供上一碗用糯米蒸熟的莲子八宝饭。这一天晚餐之前,每家家长都要先用糖瓜在灶门前烤化,然后抹在灶王爷、灶王奶奶的嘴唇上,也有贴在灶门口上的。意谓以糖瓜糊住灶神的嘴,灶王就不会在玉帝面前说坏话。并祷告:“灶王上天,好话多说,坏话少说,破的烂的给瞒着。”然后将灶王神像焚烧,意谓送灶王。祭毕,家人分食糖瓜。至更尽时分,家家院内立杆,悬挂天灯,燃放鞭炮,举家男子罗拜,祝以抑恶扬善之词,送灶王爷上天,去向玉帝启奏人间一年之善恶,而妇女不能参拜,只于内室扫除炉灶,燃灯默拜。七天后的腊月三十,灶王下界,家人将新灶王像贴在灶神龛墙上,意谓迎灶王。
从腊月中旬起,农家开始碾米磨面,蒸饽饽、杀鸡鸭宰猪羊;做新衣买新帽;赶集上店办年货;家家户户打扫卫生,屋内张贴年画。“除夕”的前一天,家家贴春联并在门上贴五色门神像(两尊门神一为秦琼,一为尉迟敬德)。传说门神可防止凶魔进宅。农历十二月三十日,为“除夕”或叫“辞岁”,百姓各家中午吃干饭、粉条炖肉,晚上吃煮饺,合家聚饮守岁,同时要烧香摆供祭祀祖先。
三、婚丧嫁娶
民国时期,昌黎农村青年的结婚年龄一般在十五六岁至十八岁之间。当时流行娃娃亲,即由长辈指腹为婚,在襁褓中就已订婚,大部分孩子在10岁左右就确立了婚姻关系。那时的婚姻有一个突出特点,新娘一般比新郎要大几岁。民间素有“女大一抱金鸡,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五赛老母”等说法。事实上,这是由于男方家庭缺少劳动力或家境贫寒,需要媳妇早些参加劳动,也可以照顾男方的生活。有的贫穷人家很早就把女儿送到男方家做童养媳,自家少一口人吃饭。
男女青年的婚事一般都是由父母做主包办。家里的孩子到了说亲年龄,父母就委托亲戚、朋友或媒婆去说亲,等有意向后安排男女双方父母“相亲”。相亲时男女当事人并不相见,而由双方父母亲包办。如果男女双方父母都同意,由媒人联系安排女方家人到男方家中进行“相家”,主要考察男方的家庭成员状况以及土地、房屋等经济条件。相家时男方要准备酒席,如果女方家长同意这桩婚事就留下吃饭,否则这次婚事就算告吹。相家后双方父母对婚事如果没有异议,首先要找算卦先生测算男女双方的属相及生辰八字,以确定青年男女双方在天命上是相生还是相克,是否“合婚”。此外,还有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克的规定,即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等说法。当属相及五行均不相克之后,双方家长商议举行订婚仪式,也叫“押婚”,男方家庭要准备订婚礼物。古代,男方以雁为礼,去女家商定婚事,雁成为婚姻的信物。因为雁是候鸟,随气候变化南北迁徙并有定时,且配偶固定,一只亡,另一只不再择偶。古人认为,雁南往北来顺乎阴阳,配偶固定合乎义礼,婚姻以雁为礼,象征一对男女的阴阳和顺,也象征婚姻的忠贞专一。后来因雁越来越难得,人们就改用木刻的雁代之,到近代,改用鹅、鸭、鸡三种活禽代替行奠雁礼,以定婚姻的和顺。民国时期男方家庭要给女方一两件首饰或衣料作为“订亲礼”。男女两家各置酒席答谢媒人,叫“谢酒礼”。订婚是结婚的必经程序,表示正式定下双方的婚事,双方均不得反悔。订婚后,男女双方必须互换写有姓名、生辰八字、籍贯、祖宗三代等内容的“庚贴”,也叫“八字贴”。换贴后将对方的八字贴压于家庙或祖先牌位下或供案香炉下,意请先人鉴之,如三日内家中平安者,可行婚姻,亦称“压庚”。换贴时,也有的还同时有“过启礼”,即男方家用礼盒装上庚贴,连同金银首饰、鸡鸭茶酒类礼品一起送到女方家。女方家庭则备有答礼,叫“回启礼”。然后,男方再邀请媒人及女方的主婚人到家中以盛宴款待,主人让其子行跪拜礼,叫“谢姻”,也叫“换钟”。结婚前,男家向女家送财礼或叫过彩礼,财礼的数量品质,一般根据家庭地位和财产的多少及当婚男女的人品而确定,也要征得女方同意,实质是送和要结合。另外,当时还流行一种“催妆礼”,即在婚礼前一两个月,由男方选择吉日,将婚书以及枣栗饼饵、茶果酒米、鸡鸭鱼肉等物品送至女家,意在催促女方加快婚姻事宜的准备。在结婚前选好日子,男方家写下两份贴子,上写:“×月×日日不将,合婚嫁娶正相当;新人上轿×日好,×时下轿更吉祥;新人上头××命,五行相生福寿长”。男女双方各留一份,俗称“下贴子”。男家将贴子置于红漆木盘上,排队手捧肩挑礼品,伴以鼓乐送至女家,女家协助将礼品摆开,供女家亲友邻人观赏过目。女方家接到男家贴子后,女家将嫁女的吉日写成喜贴,送往各亲友家,凡接到喜贴的亲友,一般均以钱物为礼送至女家贺喜,谓之“添箱”。
在迎娶吉日的前一天,男方的亲属到男家助兴帮忙,准备次日的婚宴。男方从“轿子房”租赁花轿和吹奏人员到家,吹拉弹唱直到深夜。一般还要在大门外放上桌椅板凳并公开演唱,谓之“吹门”。迎娶仪式之前,女方家要把嫁妆抬到男方家中,名为“抬嫁妆”。迎娶之时,新郎带着陪客、车轿、鼓乐队前去女家相迎。娶亲轿里要有一名十几岁的男孩压轿。到女家时,女方家门紧闭,男方为催新娘启门登轿,则反复吹奏催妆曲,放催妆炮,伴以递开门封,之后女家门才打开。新娘这天一定要穿红色吉服,以红巾盖面。上轿后,新娘在唢呐声和鞭炮声中离开娘家。下轿时,新娘脚不沾土。富户人家以红毡布铺地,穷人家也有以苇席铺地的。红毡布或苇席并不是从大门口直铺到堂屋,而是用两块几米长的红毡布来回倒,俗称“倒红毡”。在鞭炮震耳欲聋的响声、“倒红毡”的喊声和村中人的嬉笑声中,新娘进入男方的大门。随后在堂屋举行“拜堂”仪式,堂屋正中的祖宗牌位前供着一只大公鸡。新娘和新郎先向天地之神叩拜,再向祖宗牌位叩拜,一般没有夫妻对拜的习俗。所有仪式举行完之后,新娘被送入洞房。
新娘进入洞房后,堂屋及院中众宾客开始向主人道贺,主人则必须一一答礼。男方的亲朋好友赠礼品或钱财、联幛以贺喜,主人则设酒宴款待来宾和女方家的送亲者。宴毕客散,送亲者带上礼品回女家。不论路多远,概忌留宿。新婚之夜,洞房不许灭灯。平辈弟妹可以随便嬉戏,新郎新娘都要忍受,名为“闹洞房”。直到深夜,闹洞房方止。新婚男女才得以安静下来吃晚饭,有子孙饽饽、饺子、长寿面等饭食。这些饭食象征着子孙满堂、长命百岁、白头到老。洞房的被褥里,被放上了不少核桃、枣、花生、栗子等,借这些东西名字的谐音,取“早生立子”之意。富贵人家的丫环铺床之后,为忌灭烛,要将洞房的蜡烛拿走。这之后,新婚男女方进入洞房合卺。
入洞房的三日内,新娘不准出屋,要安坐炕上,谓之“坐福”。三日后,新婚男女同去叩拜男方祖先牌位及长辈。参见大姑、小姑和妯娌等,谓之“庙见”,又叫“拜三”。第三天早饭后,新娘和新郎依次到村中亲友家和族人家叩拜,谓之“拜庄”。第四天,女方家中来接,夫妻同去女方家中,谓之“回门”。回门第二天,女婿要拜见岳父母。一般停留在女方家中三四天后双双返回男家。在女方家吃饭时,好事的小姨子、小妗子常在饺子里暗中包上辣椒或花椒、盐等物,做上记号,想办法让新姑爷吃上籍以耍笑。
由于贫富不均,结婚仪式繁简悬殊。富家迎亲时花轿数乘,大马数匹,整日酒宴。贫家单轿匹马或以车代轿,仪式简单。至于娶童养媳,只是定一下吉日,娘家把人送来,晚上即入洞房。第二天早晨起床后,新娘将发辫梳成发髻,即为完婚。当时,把寡妇再嫁称为“二茬子”,再嫁妇女所带子女在成亲的第二天带到男家,被称作“赶头子”。婚礼中,寡妇下轿后,要先抱一棵大树,以示不再妨夫。出嫁时不准走前门,从女家到男家去,天黑才能离村,晚上在男家“拜堂”。此外,寡嫂可降级嫁给小叔子,弟媳也可以升级为兄嫂。
丧葬仪礼,是人生的最后一项仪式。所谓丧葬礼俗就是处理死者时殓殡奠馔的礼节与习俗。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丧葬礼俗有着极为丰富的内蕴。随着时代的流逝,繁琐的丧葬制度也日趋简化。我们这里介绍的主要是民国时期昌黎丧葬习俗。
民国时期,只要稍有经济能力的人家,都事先为老人置办好寿衣、棺木,在祖坟地选好寿坟地点。做寿衣必须在选好的闰月吉日里做,衣料一般用家线布,在城里也有买现成的寿衣。当死者病危的时候家人就着手准备后事,要在老人临终之际为其穿上寿衣。衣服袖子要将手盖住,据传说手如露出后子孙就要做乞丐。在场的家属要绝对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和发出哭声,以免惊扰病人,让其安详地寿终正寝。
昌黎农户在人死后都设床置幛,停尸于外屋(过堂屋)的东北侧,头南脚北仰卧。随后,在屋外烧“倒头车”(用纸扎成的一种冥物),接着由晚辈列队去村中五道庙哭丧,名为“送纸”,往返三次,称为“报庙”。在门外还要贴出死者生卒年月,名为“批秧”。家中男女披麻戴孝并通知亲友,名为“报丧”。第二天,亲友携带祭品登门吊望,名为“吊纸”。朋友来吊唁则给白孝帽,亲眷则发给孝衫。然后将死者尸体装入棺木,名为“小殓”。家境富裕的人家,棺椁俱用松柏或松木,贫者有棺无椁,木料亦次之。入殓后,将棺木架起,搭上灵棚。用芦席搭成的灵棚中,摆放纸人、纸车、纸马、金银库、九莲灯等。在灵棚中继续吊唁,名为“守灵”。一般人家停尸三天或五天,富裕人家有办七天半月甚至更长时间。在停尸期间,每到黄昏时,要举行“送路礼”,预备草车、纸人、秸马等物,路上点灯,形成灯路。用素帛或纸制成帚状的“拖魂树”,由长子或长孙(即主者)举着,亲手护送。亲友抬着冥器,在吹鼓手的唢呐声中前往五道庙(城中去城隍庙)。在神祗前烧香祈祷完毕后,主者手持“拖魂树”绕地祝祷,叫做“招魂”。然后主者拿起“拖魂树”走到路口,把树放在草车中,连同其它冥器一起烧掉。孝子、孝妇、孝女披麻戴孝守灵祭奠,灵前昼夜燃灯。在停灵期间,请和尚、道士念经超度亡灵,这叫“做道场”。在中午时分举行的祭礼上,高声宣读赞颂死者盛德及子孙对之哀慕的祭文,称做“家祭”。同时邀请有功名或名望颇高的人作“大宾”,用笔蘸朱砂在死者牌位上点上一点,称为“点主”。出殡前的一个晚上,还要举行一个“送行礼”。四位披麻戴孝的孝子抬着莲花椅(纸扎),椅上放着死者的“裹头”(上写有亡人姓名、生年及标志其年岁的纸条。如死者70岁,纸条有72条,内含表示天、地的纸条各一条),椅后尾随死者的亲友。队伍前面有8名男孩手持荷花灯引路,后面有九莲灯,中间是乐队。队伍到村外五道庙前,举行死者告别仪式,亲友逐个向死者叩头行告别礼,孝子跪在两旁叩谢。礼成后,队伍绕庄二三圈行至十字路口西行道,将荷花灯及九莲灯等烧掉,然后回来。
出殡之日,棺木被大杠抬起,少者八杠,多者十六杠,甚至三十二杠。随后,长子将停灵以来一直用于烧纸的瓦盆高举起并用力摔破,碎片越多越好。然后送灵队伍启动,前面由孝子持“灵幡”(也叫“引魂幡”),穿白衫引路,望棺哀泣倒行。棺木上以红绣布为明旌,以金字大书亡者姓名、年岁。在灵柩前,仪仗规模根据家庭财产而定,各色旌伞交错,鞭炮齐鸣。而饰葬物品,均跟在灵柩之后,妇女跟在送葬队伍最后面。队伍沿路抛撒纸钱,并设几桌酒菜作为祭祀之用,称为“路祭”。到墓地之后,在墓侧烧纸人、纸马及阴间人所用的各种器物。将棺上明旌铺在棺材上,在棺前摆上食品。短暂的祭祀后将棺木下葬,此时,亲属及邻友们皆要大声痛哭。填土成坟后,停哭而归。
下葬后第三天,孝子要对坟墓加以休整,并为新坟填土,名叫“圆坟”。“圆坟”时要用秸秆在坟头上四边插梁架,象征防雨的屋子。从人死的那一天开始,每七天为一期,逢一、三、五、七期之日,儿女都要到坟前烧纸祭奠。至“七七”,为“断七”,转入正常悼念。之后,有百天祭奠和周年祭奠。祭祀有讲究一连三年的,一般人家多在进行周年祭祀后,转为通常祭祀。在祭祀时,子女和亲属要扎纸库装上“纸钱”到坟上焚化,摆供果品哭悼,以表追悼之意。子女要守孝百天,百天内禁办喜事,亦有守孝一年或三年的。
另外,昌黎丧葬习俗中还有一些禁忌,如子先死者,不许入祖坟;儿媳先死于公婆者,也不能入祖坟,必须待公婆死后方可迁入;未婚女儿亡故不能入祖坟,等等。
参考资料:
①魏宏运:《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冀东农村社会调查与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
②从翰香:《近代冀鲁豫乡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
③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年。
④民国二十二年版《昌黎县志》。
⑤1992年版《昌黎县志》。
(石守仁,昌黎县文物管理所副研究馆员,唐山市滦河文化研究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