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灾害形势及灾害社会学的实践价值①
来源:未知 时间:2014-01-09 08:37:21
一、日益严重的灾害正在威胁着我们
我们国家(乃至整个人类)正在面临着日益加重的灾害。汶川地震刚刚过去,新型H1N1流感又来了,而且正呈现着扩展态势。几乎在这同时,一场经济危机也在席卷全球,影响到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造成企业减产甚至破产,职工失业或半失业。我们正在经受着各种灾害的考验。
我在《灾害社会学》一书中将灾害分为自然灾害、社会灾害和人为灾害三大类,每一类中又可分为三个亚类。
灾害系列表

气象灾害:洪水、干旱、风暴灾等

自然灾害 地质灾害:地震、水土流失、滑坡等
生物灾害:传染病,生物入侵等

政治灾害:侵略战争、社会动乱等
社会灾害 经济灾害:经济危机、市场欺诈行为等
文化灾害:文化灭绝、黄毒泛滥等

人工自然灾害:环境恶化等
人为灾害 人为事故灾害:交通及生产事故等
人为科技灾害:核泄漏等
我国面临的严峻灾害形势,既表现在灾害种类的增加和灾害损失扩大上,也表现在灾害后果的加重上。最近国家公布了《中国减灾行动》白皮书。其中对于自然灾害的形势做了如下概括。
首先,灾害种类多。我国自然灾害主要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除现代火山活动外,几乎所有自然灾害都在中国出现过。
其次,分布地域广。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同程度受到自然灾害影响。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三分之二以上的国土面积受到洪涝灾害威胁。东部、南部沿海地区以及部分内陆省份经常遭受热带气旋侵袭。东北、西北、华北等地区旱灾频发,西南、华南等地的严重干旱时有发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发生过5级以上的破坏性地震。约占国土面积69%的山地、高原区域因地质构造复杂,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
再次,发生频率高。我国受季风气候影响十分强烈,气象灾害频繁,局地性或区域性干旱灾害几乎每年都会出现,东部沿海地区平均每年约有7个热带气旋登陆。中国位于欧亚、太平洋及印度洋三大板块交汇地带,新构造运动活跃,地震活动十分频繁,大陆地震占全球陆地破坏性地震的三分之一,是世界上大陆地震最多的国家。森林和草原火灾时有发生。
最后,造成损失重。1990—2008年19年间,平均每年因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约3亿人次受灾,倒塌房屋300多万间,紧急转移安置人口900多万人次,直接经济损失2000多亿元人民币。特别是1998年发生在长江、松花江和嫩江流域的特大洪涝,2006年发生在四川、重庆的特大干旱,2007年发生在淮河流域的特大洪涝,2008年发生在中国南方地区的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以及2008年5月12日发生在四川、甘肃、陕西等地的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等,均造成重大损失。
对于今后我国面临的灾害形势,《中国减灾行动》做了如下预测。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几率进一步增大。降水分布不均衡、气温异常变化等因素导致的洪涝、干旱、高温热浪、低温雨雪冰冻、森林草原火灾、农林病虫害等灾害可能增多,出现超强台风、强台风以及风暴潮等灾害的可能性加大,局部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任务更加繁重。随着地壳运动的变化,地震灾害的风险有所增加。
自然灾害之外,当前我国面临的严峻灾害形势还反映在由社会原因引发的社会灾害和人为灾害的加剧上。
就社会灾害而言,新中国成立后全国性大规模灾害发生过两次。一次是发生在上世纪60年代初的所谓“三年经济困难”,这是一场由诸多因素造成的全国大饥荒。公开出版物上标明的非正常死亡人数为1500万。网上有多种2000万、3000万甚至4000万的说法。我调查过凤阳县一个县的情况,档案上的记载是6—9万人,而当时全县人口总共36万。另一次是发生在上世纪60—70年代的“十年浩劫”即所谓“文化大革命”。这场动乱造成全国社会政治的全面混乱,大批干部和公民遭到迫害;导致国民经济濒临“崩溃边缘”,教育科技全面倒退。目前受到国际金融风暴的影响而发生的经济危机,直接地影响到我国经济事业的正常运行。国家正在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应对,但依然存在着演变成一场真正经济危机的危险。
交通事故和生产事故是人为灾害的重要内容。官方统计,进入21世纪以来,平均每年交通事故50万起,年均死亡人数近10万人,居世界第一。统计数据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人丧身车轮,每1分钟都会有一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伤残。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百亿元。

从上表中可以获得两个信息:一是死亡数字的巨大,总计达45万多人,年均死亡9万多人;一是死亡人数逐年下降,说明交通管理的加强以及公民交通安全意识的增强。
自然生态环境态急剧恶化是人为灾害中最为严重的一项。全国有70%的江河水系受到污染,40%基本丧失了使用功能,流经城市的河流95%以上受到严重污染。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20个城市我国占了16个。综合世界银行、中科院和环保总局的测算,我国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约占GDP的10%左右,10%就是1.3万亿元还多。近年来,群众的环境投诉和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以每年30%的速度上升。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当前环境保护工作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三:一是群众饮水安全受到威胁。二是环境风险居高不下。三是一些重污染行业违法排污严重。依然令国人忧心的是,虽经国家努力,环境污染趋势还远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社会生态环境的恶化也在成为人为灾害的重要内容。人的生存需要两种生态环境,一是自然生态环境,一是社会生态环境。所谓社会生态环境是指人赖以生存的社会思潮、社会理念、道德伦理、法律制度、人际交往准则,以及行为方式等多种内容,但其核心却是人们之间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信任(诚信)体系,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道德—伦理网络。这一信任体系是一切社会交往的基础和保证。法律、道德、伦理、习俗以及其他所有制约人们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一旦失去了这个基础和保证,就将瓦解、溃散。这一信任链条在经历了上世纪50—60年代多次政治运动的冲击,以及以“文化”的名义进行的“大革命”的破坏,特别是90年代由市场经济体系建立而激发的私欲恶性膨胀,以至于引发全社会的急功近利,对于利润和金钱的追逐,使得信任、信誉、信念以及诚信等维系社会和市场秩序的行为准则遭到全面摧毁性的破坏。市场上搀杂使假、价格欺诈、谋财害命等等为历代商人所鄙弃的不道德甚至罪恶行径都日益广泛地散布开来,并由此而浸入学界、政界以及其他领域。上世纪的后20年,在经历了“信仰危机”后,我们又不得不面对形而下的“信用(任)危机”。人与人,人与商业机构,企业与企业之间,甚至个人与政府之间,都处于严重缺乏信任和信用的危险局面。发生在石家庄的“三鹿奶粉事件”就是社会生态环境恶化的典型实例。社会生态环境的恶化对于国人来说,是一场真正的生活灾害,而目前却依然看不到解决的尽头。
二、我及我的合作者②对地震社会学及灾害社会学的研究历程
人类对自然灾害的认识,经历和正在经历着演变,从古代迷茫猜测到近代科学的探测与揭示,人类对自然灾害的认识正在逐步深入和明朗。进入当代以来,对自然灾害的认识,又由自然科学进入到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并举时期,进入了对灾害的综合认知阶段。
以人类对于地震的认识为例,可以看到这个演变过程。远古时代,人们缺乏科学知识,慑于自然界的威力,给地震这种自然现象及其所造成的灾害,涂上了神秘的色彩。中国作为世界文明古国之一,早在2700多年前便有了对地震的解释。古籍《国语》中伯阳文论地震一节便是我国最早关于地震学说的史料。“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阳文曰:‘周将亡矣!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这里指的是公元前780年(周幽王二年)发生在泾、渭、洛三水地带的地震。伯阳文用阴阳二气的关系说明地震的成因,并将地震的发生与周朝的政治状况联系起来,使人感到一种沉重的神秘色彩的存在。
近代科学发展起来之后,人类对于地震这种自然现象做了大量研究,探索其发生的物理机制及特征。目前为世界大多数人所接受的地震成因是板块学说。该学说认为,全球岩石圈可划分为六大板块,即太平洋板块、亚欧板块、印度洋板块、非洲板块、美洲板块、南极洲板块,六大板块又可分成若干小板块。板块构造学说解释了世界地震和火山分布、地磁和地势现象、岩浆和造山运动。地质学家李四光先生作为我国地震力学的创始人,对地震成因及其发生机制的研究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从上个世纪以来,人们逐步认识到,地震的发生和造成的后果,绝非自然科学所能概括,而包含着大量社会性内容,于是地震社会学应运而生。
地震社会学这一名称的正式出现是1977年1月。1979年4月联合国教科文总部在巴黎正式召开地震预报国际讨论会。会上,将涉及地震预报的“地震预报的个人和团体反应”“地震预报的经济后果”等社会问题列入大会议题。地震社会学作为一个新兴学科顺应了地震预报的要求。地震预报本身也要付出代价,如果出现误报,将会对社会生活乃至人们的心理产生巨大冲击,从而也将导致社会生活混乱、动荡乃至损失。这是因为,目前地震科学水平还远不足以保证地震预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我国学者对这一课题的研究,开始时集中于自然科学出身的地震科学工作者。他们目光大体上也集中于地震预报的社会后果上。但是,这一研究远远没有能够将地震灾害所包括的社会问题容纳进来。地震社会学真正将地震引发的社会现象纳入自己的研究视野,并逐步成为一个独立学科,是在上世纪80—90年代进行并基本完成的。在这稍晚一些时候,灾害社会学的理论体系随之也基本建立起来。这两个学科基本建立的标志性事件,是2000年和2002年国家教育机关将地震社会学和灾害社会学列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对于自然灾害来说,对它的研究增加了社会学视角。这是科学思想史上的重大转变。在实现这一转变的过程中,我和我的合作者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就我个人经历而言,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做了三个方面的事情。
第一个阶段,对唐山大地震从发生到重建基本完成10年的历程做了纵向记述和社会学分析。这一研究从80年代初开始,由我主持、联合多人进行,其成果是1986年出版的《瞬间与十年——唐山地震始末》。这书是在大量历史档案及访问调查的基础上整理、研究、撰写而成的,既包含了大量珍贵历史资料,也将诸多地震引发的社会问题纳入视野。这部著作开始将唐山地震、震后救灾及重建作为一个社会过程进行了较全面、系统的总结与论述。
第二个阶段,对地震灾害有关的社会学问题做了从理论到实证的全面研究和思考。1989年出版了《地震社会学初探》。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地震社会学的理论专著。书中对地震救灾的社会目标及其实现、灾民自救与精神救灾、灾时社会心理与社会行为、灾后社会机体整合以及震灾诱发的社会问题等,做了专题研究。
在《地震社会学初探》提出的思想理论指导下,我提议并参与主持完成了《河北省震灾社会调查》和《唐山地震灾区社会恢复与社会问题的研究与对策》两项省级和国家级课题。这两项课题是联合了唐山、北京、石家庄等7个地区、12家单位、40—50位人员,历经10年时间才得以完成。两项课题成果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出版。调查所得数据验证了《地震社会学初探》一书提出的思想和方法。课题是我国学术界对唐山、邢台地震这两场自然灾害进行的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调查,取得的近百万数据具有很高学术的和实践的价值。
在这期间,我和我的合作者还进行了地震文化研究。其成果是1996年唐山地震20周年纪念时出版的《地震文化与社会发展——新唐山崛起给人们的启示》一书。这项研究的立论基础和出发点是,地震灾害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化为精神和物质财富。书的主要命题有:地震文化形态、抗震精神及其文化价值、地震灾害观、灾时生活方式与传统文化、新唐山城市建设的文化审视、地震文化资源与唐山社会经济发展等。
第三个阶段,进行和完成对于一般性灾害的社会学研究。进入90年代以后,我将眼光放开,将所有灾害纳入自己的研究范围,全面研究人类面临的所有灾害所引发的社会现象和问题。《灾害社会学》于1998年出版。这书可看作是我个人灾害研究的终结。书中论述了灾害的社会学属性、灾害要素、灾害后果制约因素,灾害机制,现代社会救灾基本特征、人类同灾害斗争的历史趋势等;论述了灾害的社会综合防御战略,阐述了个人及社会的抗御灾害能力的培植及强化,灾后社会问题的解决等事项;论述了自然及人为灾害的发展趋势,并寻找出消除影响的基本措施。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我国地震社会学学科的创立是一个群体性的成果。在这个过程中,我的合作者陈非比、王绍玉做出了重要贡献;这又是一个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完成的成果,从历史记述到理论思考,从理论研究到实证研究,构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研究过程。
对地震社会学成果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新华社等媒体以及学术界给予了明确而肯定的定位与评价。下面摘录新华社新闻稿的几个段落。
“在唐山抗震实践中,中国诞生了‘地震社会学’,为解决全球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日益严峻的灾害问题,奠定了理论基础,提供了成功的防灾减灾范例。” (《唐山大地震给人类留下了什么·导读》《唐山大地震:沉重的灾难 宝贵的财富》)
“这一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的研究成果无疑将对世界产生重要影响,因为在我们这个并不安宁的地球上,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灾难,而卓有成效地防御和应对会使人们更大限度地减少痛苦、伤亡和损失。”(《唐山大地震:人类品质的升华》)
“唐山大地震为社会科学提出新的研究课题,震后30年来,社会科学工作者运用社会学理论和方法研究唐山地震灾害,使唐山成为中国地震社会学研究的‘摇篮’。”(《唐山成为我国地震社会学研究的‘摇篮’”》)
三、灾害社会学的若干理论观点
我在《灾害社会学》以及我和合作者在《瞬间与十年——唐山地震始末》《地震文化与社会发展——新唐山崛起给人们的启示》《地震社会学初探》等著作中,提出和论述了这样一些颇受关注与重视的理论观点。
自然灾害是一个社会性事件
自然界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物,并非为人的生存而发生和存在,自然本身无所谓灾与非灾,只有在妨碍到人的生存而人不能适应它的时候才会有灾害的发生。因此,必须区别自然现象和自然灾害这两个不同的概念。自然现象只是造成灾害的原因,而灾害本身则是危害人生存的社会性事件,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生活失序等灾难性后果。一种自然灾害发生与否,取决于自然现象本身的数量、力量、规模和程度。
在自然现象之外,自然灾害的形成还取决于社会的人文的条件。这主要是人和社会的承受能力。在自然灾害面前,人处于被动的保护自己的地位。在最终意义上讲,自然现象是否、能否成为灾害,是自然的破坏力和人的生存能力之间的较量与对比,前者超过了后者就是灾害的发生。在自然现象的破坏力量相对确定的情况下,灾害能否发生取决于人和社会的生存能力或抗灾能力的大小。这也就决定了防御灾害的基本手段之一,就是提高人和社会的生存能力或抗灾能力。
自然灾害的实质是人和自然的关系问题,这一关系两个因素即自然因素和人的因素,都对自然灾害起着制约作用。作为自然灾害,它的发生是由客观的亦即自然本身力量所致,是一种必然,是人力不可违抗的。人不能寄希望于不发生自然灾害。在这个意义上,自然灾害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人类完全不必悲观,这又是因为人类完全可以通过自身努力,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相对地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及其造成破坏的程度。人类历史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生存条件和生存能力是生存的两个支柱
人的生存有两大支柱,一是生存条件,提供着人的生存所必须的物质和精神的资料以及相应的生存环境;一是生存能力,提供着人的生存所必须的动力和操作能力。对于人的生存来说,生存条件是一种外部因素,是人在生存过程中进行物质及能量交换的对象物,而生存能力则是一种内部因素,是生命的本体,是人的生存过程的实体或体现。人的生存条件和生存能力犹如一驾马车上的两个轮子,须臾不能分开。人的生命或生存就靠这两个轮子的转动,从而将人类生产和生活推向前进。
第一,人的生存条件与灾害的关系
生存条件指人的生存所必须的全部环境、资源与财物。构成人生存条件的基本要素有三个方面。首先,生存的自然条件。人类是自然界的一个部分,又是一个独立存在于自然界之外的物质实体。这样就造成了人同自然界既相统一又相对立的关系。其次,生存的社会条件。生存的社会条件包括社会组织、社会关系网络、社会管理与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再次,人自身生存条件。生存是生命在过程中的展现,是生命的实现。人身所拥有的生理、心理和精神要素都是生命实现的条件。心理和精神要素主要包括情感、思维、能力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生理条件使人成为一个与自然界相通并成为自然界一个组成部分的,能够进行物质、能量交换的客观存在物。心理与精神条件使人成为一个区别于自然界其他动物的存在物,而且使人的生存变得有意义,有价值。
生存条件对于灾后救援工作来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首先,生存条件是造成灾害后果的直接原因和表现形式。灾害中丧生的人是由于生存条件毁灭所致;灾害发生中暂时活下来的人,由于生存条件为灾害所破坏,随时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其次,生存条件决定了救灾活动的内容和任务。这就是采取一切可能手段救助灾民脱离危险从而帮助他们生存下去;而为实现这一任务的基本途径,就是通过灾后救援工作恢复与重建人的生存条件。再次,维护生存条件安全是防御灾害的根本途径。就目前来说,减轻灾害最为重要、最为直接的还是强化和加固人的生存条件,使其在灾害发生时不致被破坏。再其次,生存条件是衡量或测度灾害破坏程度的尺度或重要参照系。除了人的死亡可以直接地表明灾害程度之外,衡量灾害程度的标准或尺度就是生存条件的破坏程度。最后,灾害之后的恢复也主要地表现在对生存条件的重建上,生存条件也是灾后恢复建设情况的测度标准。
第二,
人的生存能力与灾害的关系
从生存能力的内容和构成要素而言,它包括三个部分,即:认知能力、情感能力和行为能力。对于灾区的灾民来说,认知能力主要是指对灾害及其有关的事物、现象、原因和后果的了解程度。生存能力中的认知能力和情感能力最终都要通过行为能力表现出来,它是生存能力的实现与完成。
生存能力同灾害的关系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看出。首先,生存能力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灾害对人的伤害程度。在生存条件及其被灾害破坏程度基本相同的情况下,灾害对人的伤害程度取决于人的生存能力。其次,生存能力的损伤是灾害的严重后果之一。生存能力是涵容、依存在人的生理机体之内的,不能离开人的机体而孤立存在。这一天然特征就决定了人的生存能力在人受到灾害伤害时必然地也会遭受损坏。唐山地震伤员达70.3万多人,其中重伤员有16.4万人之多。这些伤员由于生理遭受伤害,从而不同程度地、时间长短不一地损伤和降低了生存能力。再次,生存能力的调整和作用的发挥是战胜灾害的基本保证。人的生存能力客观上存在着两极:一极为基本生存能力,一极是发展生存能力。人在遭受灾害之后,正常的生活需要已经不可能得到满足,为了生存下去,可能采取的办法有两个:一是降低生存需要,即在原有基础上再降低需要的数量和质量;一是发挥人的基本生存能力,从被灾害破坏了的生存条件中吸取、寻找、制造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创造起码的生存环境与条件。在灾害条件下,正是人的基本生存能力保证着人的生存,并为灾后的发展创造着条件和可能。最后,生存能力的恢复与提高是灾区重建的重要任务。救灾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全力救治伤员,使他们尽快恢复与康健起来,从而使生存能力得到恢复。
解决人为自然灾害的社会学思路
人为自然灾害,也就是通常讲的环境污染以及由此而引发的灾害。从后果来看,它属于自然灾害范围,直接地危害着大气、土壤、水质、生物等自然界的存在物,并进而伤及人的生存。这里有一个明显的悖论:灾害妨碍、阻遏着人和社会的生存与发展;而它却又确确实实地是由人和社会的行为所引起、所造成。
在人和自然关系的演变过程中,有人的需要、生产能力、自然界这三个基本要素发挥着作用。从人的生存角度来看,人的需要是主体,是目的;而自然界则是人满足自身需要的客体,是索取的对象;生产能力则是将人和自然界联系起来的中介,是人实现自身满足需要这一目的的工具和手段。这三项要素组成一个过程,可以用以下图式表示:
人的需要——生产能力——自然界
在这一过程中,三项要素构成了两个阶段,即:人的需要——生产能力;生产能力——自然界。对此,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从人的需要和生产能力的关系上进行分析。人们以自身需要作动力,推动着生产力的发展与提高;人们需要的满足程度也就直接地取决于生产力的高低。正因为如此,我国才有“生产力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需要的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现阶段的主要矛盾的提法,才将发展经济力作为一切工作的中心。
其次,从生产力与自然界的关系上分析。生产力愈高,则从自然界得到的物质产品便愈多,人们的生活消费水平也就愈高。而其结果,一则是人们确实从自然界那里取得了愈来愈多的产品用来满足自身需要;一则是自然界由此而遭受到严重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日益恶化。“人类社会的发展,一方面积累着财富,另一方面也积累着灾害”,“这就是今天人类面临的现实”③。
再次,从整个过程进行分析,这一过程的基本矛盾,是人的需要的无限性同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生产力不过是一个中间环节,一种过渡,一种中介,而具有真正决定意义的是人的需要和自然界。发展了的生产力,一则是满足了已有的需要,一则是又激发了更大、更高的需要,而自然界能够提供的资源却是有限的。人们无限增长的需要同自然界的有限资源成了一对无可调和的矛盾。
人类寻找解决环境问题的出路实际上应当有两条:一是继续发展科学技术,提高生产能力,同时依靠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对已经发生的环境污染给以治理,还环境以本来面目;一是节制人们的欲望,来一个“釜底抽薪”,走“多节制”的发展道路。所谓“多节制”的道路“就是不仅首先要节制生育、稳定人口,而且同时还要节制贪婪、节制发展、节制消费、节制军备、节制改造自然……节制使用地球上一切有限资源。将未来人类社会建成以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相统一的节制型新社会。
目前,具有根本意义的节制就是生育节制和消费欲望节制。我国生育节制已经取得重大成绩,但节制消费的问题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还在通过鼓励消费的办法刺激经济的发展。这又是我国目前面临的矛盾之一。
双重废墟与精神救灾命题的提出
严重自然灾害发生后,会造成双重废墟,即物质废墟和精神废墟。与此相适应也就出现了双重救灾:物质救灾和精神救灾。双重废墟和双重救灾是灾害社会学的重要思想之一,受到了广泛关注和重视。汶川大地震再次证明,如同33年前唐山大地震那样,在造成物质废墟的同时,也会造成精神废墟。与物质废墟和精神废墟并存相对应的是,救灾也就必须在物质和精神两大领域展开,即物质救灾与精神救灾同行。
唐山大地震造成的严重灾难,向世人表明:大地震在伤及人生理的同时,也会对包括心理在内的精神世界造成重大损伤,而且这种损伤在地震发生之后还会持续。社会调查数据表明,地震中精神损伤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情绪波动,出现了恐惧、悲伤、忧愁、愤恨、心慌意乱等消极情绪。地震发生后的一周时间里,出现上述情绪者占样本总数的比例依次为:85.3%、71.6%、67.4%、57%、74.5%。其次,失去生活信心,生活信念弱化,痛不欲生者占样本总数的66·2%。再次,由于精神世界的损伤,引发了人性化侵犯行为、越轨行为乃至犯罪行为的发生。震后8个月刑事犯罪日均达到6.98起,为震前平均水平的5.2倍,其中以砸抢犯罪和风俗犯罪最为突出。再其次,精神失常,精神病发生。据1978年8月唐山市精神病院普查,确认因地震造成的极度痛苦、悲哀或恐惧而导致反应性精神病108例,占各类精神病的2.4%,呈现出突发的震灾致病特点,病情以反应性抑郁为多,约占40%。最后,巨大精神创伤导致自杀行为。在回收的1625份有效问卷中,有78人直接间接知道有人因难以承受地震造成的巨大痛苦而采取自杀行为或自杀未遂。精神废墟的存在,不仅直接影响到抗震救灾的成效,更制约着正常生活的恢复与家园的重建。清除精神废墟,重建人的精神世界,就成为抗震救灾的重大任务。
唐山经验有着普世价值,这在汶川地震后的救灾活动中得到了广泛体现。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救灾活动中广泛受到重视、普遍开展的心理干预和我所提出的精神救灾却是两个相互重叠、包容却并不完全相同的概念。近日我在接受山东《齐鲁晚报》记者采访时曾经谈了这样的看法:心理干预起到了重大作用,但不能用它取代精神救灾。这是因为,精神救灾的内涵远比心理干预宽泛和深入;心理干预仅只是精神救灾的一个阶段。全面的精神救灾包括这样三个循序渐进的阶段,各有不同的目的和任务。
第一个阶段,心理安抚。帮助灾民摆脱极度悲伤、灰暗、消极心态,克服可能产生的“活不下去了”“不想活了”悲观情绪。让灾民在已经受灾的极度困难的情况下,能够面对和正视灾难,接受已经遭受的灾情。这一步主要由心理干预者进行和完成。
第二个阶段,情感转移。极度悲观和消沉情绪基本稳定并有所好转的情况下,随着救灾工作的展开,基本生活条件的恢复,破裂家庭得到重组,家庭温暖和亲人抚慰,引导灾民情感转移到新的家庭、生活环境和条件上来。
第三个阶段,重建信念。精神世界损坏的最深烙印,在于生活信念的缺失,精神支柱的塌毁。所以,精神救灾最后也是最难的一步即重建生活信心和生活目标。只有完成这一步,精神救灾才可以人为基本完成。这第三步要动员家庭、群体和全社会来做这件事,不能急于求成,要假之以时日。目前看,汶川地震后的心理干预虽然能取得相当成效,但离开精神世界的重建却还有相当路程要走。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所有精神救灾的实施和取得成效,都必须以物质救灾的有效有序进行为前提、为基础。
大防御战略是时代的要求
在唐山地震发生及其以后的长时间里,对于地震防御和减轻震灾问题,人们大多只是考虑到两种对策:一是地震预报,一是地震救灾。但当我们研究了唐山以及其他震例之后,发现问题远没有这样简单。预报也好,救灾也好,都只是在地震发生前或发生后做文章,而地震发生当时,人是否也可以有所作为呢?回答是应当肯定的。美国科学史学者乔治·萨顿在《科学的生命》一书中讲过这样的话来说明人在灾难面前的主体能动性:“一切灾难,无论是由不可驾驭自然力量还是由不能制止的人类愚蠢行为造成的,都不过是偶然事件。这些灾难是很可怕的,它们干扰了人们的基本活动,然而没有也不能支配人们的基本活动。”④我们在《地震社会学初探》一书中对上述问题给予探讨并试图做出回答。这就是大防御战略的提出。
地震预报对于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早在1966年邢台地震后,周恩来总理就提出了加强地震预报研究的任务。1975年还取得了准确预报海城地震的成功。地震后,在唐山以及更广大地区有一种说法广泛流传:已经有人测出了地震发生的时间,就是因为上级不让报,才造成那么多的人死于非命。这种说法一直延续到现在。我们的研究表明,地震预报决非这样简单的事情。《地震社会学初探》一书中专门设立《两难中的地震预报》一章来讨论这个问题。我们认为,“成功的地震预报必须达到三个方面的要求:科学上的准确性,即准确地预报出地震的时间、地点和强度;程序上的严密,地震预报的发布是一个过程,由预测、决策到发布涉及到众多部门、多种程序。这程序必须严密无疏漏,必须有以法律为保证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公众配合的默契,地震预报发布后,要求社会公众做出适当而必要的反应。这反应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者过度,都将不能实现防灾的目的。”⑤这三个条件即使在目前的我国依然没有能够完全具备;再加上地震预报本身的特点,“第一,地震预报的后果具有两极性:非利即害,这导致在预报工作上,报也难,不报也难。……第二,群众心理的不稳定会使地震预报后果的两极性变得更为突出……第三,政府对待地震预报(预防)工作的态度上也存在着两难性。”⑥这一切归结起来说明,就地震预报而言,它的成功和失败,都取决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达程度,以及社会能否为成功和有效的地震预报提供必须的条件。目前还远远没有做到这一点,何况国内外已经有诸多事例表明,一次失败的地震预报所造成的损失甚至会大于实际发生的地震。
如果,在科学技术上解决了准确预报的问题,是否一旦准确预报了地震,就一定能够防御、减轻甚至避免地震灾害了呢,其实也不然,事情要复杂的多。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提出了“大防御”的思想和战略,认为震灾防御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震灾防御是指震灾预防,而广义震灾防御则是指在狭义震灾防御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进一步措施,在地震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采取减轻灾害的应急措施,并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保证灾区人民不再遭受新的伤害。这后者便称为“大防御”战略。《地震社会学初探》书中指出:“所以要提出大防御,是因为震灾的发生是一个过程。它始于地震的发生,却并不止于地震的停止。地震之后,由于人类生存条件的被破坏,会发生一系列连锁反应,造成一系列继发性灾害,如火灾、水灾、饥荒、瘟疫等。这种种继发性灾害将会继续伤害幸存下来的人们。因此,震灾防御应贯穿在震前、震时、震后这一全过程中。”⑦全面的地震灾害防御必须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任务,这就是:“第一,震前作好一系列防范工作,以求地震发生时不至大规模破坏人工建筑等人的生存条件,进而伤及人的生命;第二,地震发生时,在人工建筑物等生存条件遭到直接破坏时,人们运用自己的精神力量、智慧和知识以及其他可以利用的一切条件,尽可能地避开危险,保存自己;第三,地震发生后,防止发生新的继发性灾害。这一条通常被认为是救灾的内容。其实,既然是防止它的发生,那就应当属于震灾防御的范围。”⑧由此也就可以看出,震灾防御是一项具有广泛内容的社会活动,它需要动员包括政府、科技工作者、公众和社会群体等各方面的力量,通过各种手段,防护人的生存条件免遭破坏,从而使灾区人民能够正常地或基本正常地生活。这一战略思想是上世纪80年代提出来的,至今依然有着它的现实价值。
注释:
①2008年12月,由河北省老教授协会组织“老教授授课团”,计划在省内高等学校开设《当代中国国情与青年历史责任》精品课程。我是受聘教授之一。本文即为该课程而准备。此文写于2009年5月,曾于当年12月在石家庄法商学院举行讲座。演讲时另准备有讲座提纲。文中资料截止于起草文章之日。
②主要有陈非比和王绍玉两人。
③王子平著《灾害社会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35页。
④乔治·萨顿著《科学的生命——文明史论集》,第56页,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⑤王子平、陈非比、王绍玉著《地震社会学》,地震出版社,1989年版,第103—104页。
⑥同上书,第109—111页。
⑦⑧同上书,第87页。
附:
王子平及合作者灾害研究的主要成果目录
(截止到2011年底)
一、主要著作
1、王子平主编《瞬间与十年——唐山地震始末》(专著),地震出版社1986年出版。
2、王子平、陈非比、王绍玉著《地震社会学初探》(专著),地震出版社1989年出版。
3、王子平、孙东富主编《地震文化与社会发展——新唐山崛起给人们的启示》(专著),地震出版社1996年出版。
4、陶如谦、王子平主编《河北省震灾社会调查》(调查报告),地震出版社1996年出版。
5、邹其嘉、王子平、陈非比、王绍玉主编《唐山地震灾区社会恢复与社会问题研究》(调查报告),地震出版社1997年出版。
6、王子平《灾害社会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出版。
二、重要文章
1、王子平的《人的需要是环境的内在尺度》,1991年《环境保护》杂志。
2、王子平的《关于地震灾害社会学的若干思考》,1989年《地震社会学研究》(文集),地震出版社1989年出版。
3、王子平的《社会需要的两极保证与社会的稳定发展——关于灾害的若干社会学思考》,《灾害学》杂志,1992年。
4、王子平的《唐山地震中人员伤亡情况的分析及若干启示》,《灾害学》杂志,1998年。
5、王子平的《论生存能力与地震灾害》,《城市与减灾》2006年第二期、第三期(连载)。
6、王子平的《论地震灾害观》,载《城市与减灾》,2007年第三期。
7、王子平的《行走在地狱边沿》,收入《唐山大地震亲历记》,团结出版社 2006年7月。
8、王子平的《唐山“精神救灾”对汶川的启示》,《人民论坛》2008年10期。
9、王子平的《论精神世界重建——纪念汶川大地震两周年》,《城市与减灾》2010年第3期。
10、王子平的《对心灵整合之路的探求——精神救灾:从唐山到汶川》,收入《汶川大地震冲击波》,天津大学出版社,2011年4月。
(王子平,河北联合大学教授,省管优秀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唐山市滦河文化研究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