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地震对中国地震社会学发展的影响
来源:未知 时间:2014-05-10 17:24:10
在上世纪70年代初,我国已经有了关于地震社会学的研究,只是侧重于研究地震预报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但自1976年唐山地震以来,我国的地震社会学有了显著发展。不仅地震学家,也包括社会学家都开始关注地震预报发布后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反应和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为研究这些社会经济影响以及社会的应对政策,而兴起了地震社会学的学科。
地震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地震社会效应及其规律的科学。围绕地震发生所形成的社会灾害及其发生规律,如地震灾害与社会系统、社会人口、人类生活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地震对人及群体社会心理和行为的影响,不同地区的灾害特点,地震灾害与社会组织,地震灾害与社会变迁,社会救灾与社会恢复等属于地震社会学的研究范围。
1976年的唐山地震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都具有社会学特征,对中国地震社会学发展乃至世界地震社会学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影响。三十多年来围绕着唐山地震在社会学研究方面取得了很多成果,不论是理论研究、实证研究还是应用研究,以及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都实现了革命性的、突破性的发展。所以我们有必要对这些成果进行系统的、全面的、历史性的梳理并充分认识其在中国地震社会学发展中的地位、作用。
一、 地震社会学的发展历史
(一) 地震社会学的产生
地震社会学这一名称的正式出现是在1977年1月,日本和美国在东京召开的第五届世界地震预报科学讨论会。会上首先使用了地震社会学这个名称,其含义是研究地震预报对社会的影响。早在上世纪60年代,各国重视起地震预报,以期减少地震灾害。而当时的科学水平还不足以保证地震预报的准确性,于是便产生了地震预报的社会效益与社会代价的关系问题,也就是地震预报对社会的影响。从上世纪70年代起,各国政府和地震学界以及社会学界的人士日益关注这个问题,并开始进行研究。这是地震科学工作者和社会学工作者在地震预报活动中实行联盟的开始。由此可以看出,最初地震社会学的研究只限于地震预报所引起的社会问题。
1977年7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国际地震预报讨论会专家准备会议。会上决定把地震预报的社会含义和地震预报发布及其产生后果的责任问题列入议程。1979年4月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正式召开地震预报国际讨论会。在这次会议中,会议主席埃维森明确指出“地震预报是跨学科课题,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领域;伴随地震预报而逐渐开展的‘地震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应属于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边缘学科。”①这次会议之后,各国相继开始了地震社会学的研究。
(二) 中国地震社会学的发展概况
我国地震社会学的产生和发展,与其他国家大体相同。自1966年邢台地震以来,我国广泛开展并深入进行了地震预报、抗震防震、地震救灾等各项工作,积累了宝贵的资料和丰富的经验。但是我国的地震社会学真正发展起来是在1976年唐山大地震以后,地震社会学开始真正与我国的实践经验相结合起来,形成了自己的发展特色。
1979年8月,国家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开始筹建地震社会学研究室,正式开始了我国的地震社会学的研究。最初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地震预报的社会后果上。在1979年11月召开的中国地震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国地震科学学术讨论会上明确指出了我国地震社会学的研究任务:主要是探索如何发挥地震预报的积极作用,而把地震预报引起的社会问题,特别是造成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把地震预报引起的人们心理异常反应、乃至不同程度的社会混乱现象尽量予以消除;确立有关发布地震预报和警报的有效系统和制定有关的法令和条例;采取防震抗震、减轻地震灾害的具体对策和有效措施,并设立权威性机构以督促执行。②此后,围绕地震预报的社会问题,我国地震科学工作者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积累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并在之后几年,我国地震学者对于地震和地震预报的社会学、地震和地震预报的经济学、地震对策、地震立法等多方面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在系统总结我国历次地震经验的基础上,与各界人士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于1986年9月出版了长达80万字的《地震对策》一书,第一次全面总结了我国地震对策经验,从而使地震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及时而广泛应用于减轻震灾的社会实践。
在这次会议之后的近20年时间里,我国地震社会学发展日渐成熟,在唐山先后出现了一批关于地震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如:有关于地震社会学的理论研究——《地震社会学初探》,实证研究——《唐山地震灾区社会恢复与社会问题的研究》,应用研究——《城市灾害应急与管理》等。这些成果在国内均是首次出现,具有世界水平。
唐山地震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震后家庭重组问题,伤残人员的社会救助,孤儿的社会救助,灾时越轨行为与社会控制等等。一方面社会学者对唐山地震引发的这些社会问题给予的社会学方面的关注和系统的社会学研究是历史性的突破,另一方面,对于有关唐山地震社会学研究的评价,和对其在中国地震社会学发展史上的地位、作用和价值的认识与评价却很少,这也正是本文的研究目的之一。
二、 地震社会学的概念与内涵
(一) 地震社会学的概念
地震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所固有的理论和方法,对由地震灾害所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进行综合性研究的一门应用社会学。
第一,地震社会学是一门社会学,它研究的是由地震这种自然现象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而非地震本身。这就使它与研究作为自然现象的地震科学区别开来。
第二,地震社会学是一门研究特殊条件下发生的社会问题的社会学,从而区别于其他社会学。社会学是对人和社会进行综合性、总体性研究的一门具体的社会科学。它把社会看成大自然中的大系统,把社会生活看成一个总体进行研究。而地震社会学在这庞大的社会学系统中有着明显的特殊性。它研究的是由地震所引起的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当地震这种自然现象发生并超过了一定限度,就会破坏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从而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地震灾害是区域性的,但是我们在研究地震社会学时,不能将灾区生活孤立起来,要同非灾区的生活联系起来研究,而且这种研究必须放在广阔的地域和悠久文化的大背景下进行研究。这种非灾区和灾区的统一,现实和历史的统一,是研究地震社会学所带有的根本性特征。
第三,地震社会学是一门应用社会学,既具有理论性,又具有实践性。它力求揭示强烈地震对社会所造成的损害以及灾后救援工作的规律性,对人们与地震灾害进行斗争的全过程做出理论的概括和分析,又着眼于震灾预防及灾后救援,总结出经验与教训,从而为减轻震灾、最终战胜震灾提供社会学方面的理论依据和指导。前者使它具有深刻的理论性,后者使它具有鲜明的实践性。
(二) 地震社会学的研究任务
唐山救灾实践与研究结果确定了对地震社会学的研究任务:揭示出防震、抗震和救灾过程中人、组织及社会活动的规律性,从而为预防震灾、战胜震灾提供社会学方面的理论依据和指导。而要深入彻底的研究地震社会学的这一研究任务,需要从几方面入手:
从时间上看,地震社会学应从震前、震中和震后三个时期对由地震所引起的社会问题进行研究。震前、震中和震后,是以地震为主线的统一的过程的三个阶段。只有研究包括这三个阶段的全过程,才可能揭示出人与地震灾害相斗争的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社会问题,或者人的社会行为的规律性。
从研究所涉及的对象看,地震社会学要研究地震预防和地震救灾过程中人、群体和社会的行为的规律性。这三者无论平时或者灾时都是社会活动的主体。地震社会学要研究社会有机体的离散和整合,功能的扭曲、丧失和恢复。全面地研究人、群体和社会在与地震灾害斗争的全过程中的行为特征和规律性,是实现本学科研究任务所必需的。
从地震灾害斗争的过程看,地震社会学的研究,应当包括震灾预防、震时防护和救灾与重建全部内容。地震灾害的预防包括:地震预报和建筑设施。而地震社会学所应承担的任务是,对地震预报和抗震设防的社会影响、社会效益的研究。震时防护主要是对震时人的心理和行为寻求最有效而又有可能的保护措施。而震后救灾与全面恢复社会生活,不仅包括对灾害的分级,也包括震灾对社会的破坏,还包括震后救灾的机制、内容等,同时还包括地震灾害所诱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意义和原则。
此外,还有一些课题,地震社会学也应当予以研究。如,灾时宣传与教育问题、人口流动和社会变迁,灾后的组织目标,由灾时生活向常时生活转轨问题,地震及救灾的长期心理效应等等。
三、 唐山地震的社会学特征
唐山地震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都具有明显的社会学特征。社会学是关于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条件和机制。③而社会问题,从社会学意义上说,就是社会关系或环境失调,致使社会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的正常生活乃至社会进步发生障碍,从而引起人们的关注,并需要采取社会行动加以解决的问题。社会学者为解决这些非正常的社会现象,第一次对地震中出现的社会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一) 震后孤儿的社会救助
家庭是社会化的摇篮,正常家庭生活的突然中断,使灾区孤儿的社会化进程突然停滞、受阻或逆转。因此,灾区孤儿社会救助的最终目标就是抚平震灾的创伤,使灾区孤儿顺利完成其社会化进程。为此,社会从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 孤儿物质生活的救助
双亲的丧失,首先是孤儿所熟悉的与生俱来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丧失,是对缺乏自立或自给能力孤儿的生存的挑战。因此,孤儿物质生活的救助,是孤儿生活救助的最基本的内容。
首先,对孤儿物质生活场所的安置。在孤儿学校集中安置;由厂矿企业集体安置;个人领养。
其次,生活救济费用的发放。地市政府及时出台了向孤儿发放抚恤金、解决一定生活费的政策。
再次,对孤儿生活困难的帮助。在日常生活中,孤儿遇到比常人更多的困难,需要人们帮助解决。据有关文献记载,除了生活救济费外,社会各界还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孤儿各种帮助:一些孤儿父母生前单位为正在上中小学的孤儿报销学费;为学徒孤儿和工资微薄的孤儿提供困难补助;帮助孤儿做一些他们力所不及的事;关心、体贴、照顾生病孤儿。
最后,帮助解决孤儿的婚姻问题。帮助孤儿解决婚姻问题,是为了弥补孤儿在失去家庭时所受到的心理创伤,从根本上解除他们的寂寞感。
2、 孤儿精神生活的救助
父母震亡不仅给孤儿的物质生活带来了损失,而且也对他们的精神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创伤。他们由于失去了父母,失去了生活的依赖或遇到了困难,没人帮助而产生失落感,孤独感;由于社会上某些人对孤儿的偏见、鄙视或因寄人篱下而自卑等。因此社会各界都应不同程度的对孤儿的精神生活给以关心和帮助。
首先,要减轻或消除孤儿的失落感和孤独感。淡化孤儿的失落感和自卑感,需要做到:用亲切的话语抚慰孤儿;帮助孤儿过好业余生活等。
其次,帮助孤儿消除自卑感。消除孤儿的自卑感需要做到:培养他们的坚韧刻苦的性格;培养他们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意识。
3、 孤儿学习与工作的救助
第一,孤儿的学习救助。唐山震后对孤儿的学习救助,与孤儿的生活场所的安置有关:集中安置在孤儿院的,其学习由院里统一安排;安置在企业的孤儿,分别安排在子弟学校或技校;由个人领养的,与普通孩子一样在校学习。第二,孤儿的工作救助。孤儿的工作救助,实质上就是对孤儿的生活救助。对孤儿的工作救助大体上有以下几方面:首先,给孤儿以优惠的上工政策,提供可靠的就业途径;其次,对孤儿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为孤儿的就业奠定基础;再次,请老工人对孤儿进行传帮带,激励孤儿在岗位上成才。
(二) 震后解体家庭的重组
人口的大量震亡造成了大约1.5万户核心家庭解体④。上万户核心家庭顷刻之间突然解体,使之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到1986年底唐山市震后重组家庭已有8000余户,这表明震后的家庭重组适应了灾后特定条件下社会与当事人的客观需要。
第一,灾后解体家庭重组的必要性。首先,丧偶者强烈的孤独感和实际生活的需要,使人们渴望重新获得家庭归属,弥补感情空白,摆脱生活的困境,这是丧偶者积极重组家庭的内在动因。其次,灾后丧偶者之间的感情认同,是他们能够较快结合起来的共同基础。震后家毁人亡的共同遭遇,使丧偶者互相同情,易于沟通,能较快地从异境走到一起,相识并相知,最终成为夫妻。最后,灾后的社会恢复与稳定,也需要以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的稳定为基础,这是社会积极促进解体家庭重组的直接动因。
第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解体家庭的重组。要尽快解决解体家庭的重组问题,还需要创造一个有利于促进家庭创造的外部环境。要创造这种良好的外部环境,需要做到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制定有关政策,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形成促进家庭重组活动顺利进行的社会力量;发挥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提高重组家庭的成功率;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发挥丧偶者亲友在促进家庭重组中的特殊作用。
第三,降低重组家庭的不稳定性。造成重组家庭不稳定的原因在于,良好的婚姻基础中感情因素的淡化,是造成重组家庭不稳定的主要原因,在结合途径中外在因素的强化及结合过程的快速化,也是造成重组家庭不稳定的重要原因。所以,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巩固重组家庭的感情基础,生活各界要多关心和重视重组家庭,及时调解在重组家庭中出现的冲突和矛盾,以便有效地降低重组家庭的不稳定性。
(三) 震后伤残人员的社会救助
唐山地震使3800多人成为截瘫患者,唐山市政府震后制定了相应的救济对策,对截瘫患者进行了安置。震前的正式职工或职工家属,按系统归口,设置截瘫病区或病房;家中条件较好的,设立家庭病床,医务人员定期巡回医疗;无法归口或无依无靠的病员,由市、区(县)分别建立截瘫疗养院集中安置。伤员的医疗和生活费用也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
在生活方面,政府对截瘫患者做了多方照顾。首先,在粮食方面,唐山市、地方政府规定,截瘫患者的粮食定量多于一般市民。其次,在工资福利方面,地震中因公致残者发给相当于二级工工资(一般38元左右)的护理费;非因公致残者享受劳保待遇,即按规定的比例支取原工资的相应部分,用于生活费用。再次,在福利方面,截瘫患者使用的手摇三轮车、病理车、双拐、支架等用品,其费用由各单位支付;或者由单位统一购置,交给患者使用,所需费用由本人负担三分之一;或者全从职工困难补助费中支出。
(四) 灾时个体心理行为的变异
地震灾害对人造成的伤害,不仅包括生命组织的生理部分,而且包括心理和精神部分,为探索今后救灾中对人的心理和精神伤害的救助,在1989年开展的《唐山地震灾区社会恢复与社会问题的研究与对策》的调查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讨论了震后灾民心理行为的变异。
第一,震时个人应激心理行为反应。应激心理和行为是个体在受到外部突发的强烈刺激后而做出的反应。只要应激源足够强烈,受刺激的个体就必然产生应激心理和行为。强烈地震总是在一瞬间发生的,加之,对1976年唐山这样强烈的地震个人在一生中很难有重复体验,对其造成的强烈刺激无法依既往经验做定势调节,因而在像唐山这样强烈的地震发生时,必然会引起个体出现极强烈的应激心理和行为反应。
第二,灾时个人需求变异。首先,震后人们的需求结构的变化。一方面,唐山震后人们需求的梯级结构呈现出底层化特点,表现为物质需求异常强化。另一方面,由于震后人们处于相同的灾变环境中,面临共同的求生问题,打破了正常情况下个性差异对需求内容的影响,出现了需求倾向趋同化的心理特征。其次,震后人们精神需求的变化。生存条件不仅是人们满足物质需求的基础,也是人们精神性需求得以满足的外部支持条件。强烈地震对生存条件的破坏便成为人们精神需求发生异变的根据,它给人们的心理世界造成了严重的创伤,干扰了人们正常的心理活动,改变了人们的心理秩序和平衡结构,成为一种无形的灾害。
第三,灾时个人心理行为倾向的变异。首先,个人心理情绪反应的变异。唐山地震给人们心理世界造成的巨大伤害,是引发灾时个人心理及行为倾向发生变异的根本原因。强烈地震给人们造成的严重心理伤害,使许多人产生了消极情绪体验,在心理上产生强烈痛苦感。对地震中人们表现的各种消极情绪的调节,分为两类:社会调节和个人调节。社会调节属于精神和心理救灾的范畴,主要是通过与他人沟通实现的;个人调节是震后人们的心理情绪遭受严重伤害后自我恢复的过程。其次,灾时个人行为倾向。强烈地震给人们心理情绪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也引起了人们行为倾向的变化。如果以是否有利于保护灾时社会财富和个人生命为标准,这种变化既有正向的社会作用,也有负向的社会影响。其中,人们的行为主流仍是积极的。然而灾后人们负向行为虽非主流,但其消极的社会影响却不容忽视。因为灾后的违法行为对社会具有直接的破坏作用,加之灾后社会控制作用弱化,极容易酿成对社会的严重危害,妨碍正常的救灾活动,进一步扰乱社会秩序,必须控制和打击。
第四,震灾长效心理行为影响。地震灾害给人们造成的长效心理影响,有着极为复杂多样的表现内容,在这里对两种较为典型的心理行为进行简单的分析:
首先,震后人们选择住房问题。地震造成的巨大人员伤亡,主要是建筑物的倒塌造成的,所以当人们再度选择住房时,必然与地震造成的恐怖心理背景相联系,既有对地震情景的可怕回忆,又有对遇难亲人的思念,还有对未来地震的恐惧。因此,震后人们选择住房的行为,较为突出的反映了震灾长效心理影响。其次,震后人们对地震灾害的感受性心理反应。强烈地震给人们心理造成极大冲击,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给人们心理下强刺激反应背景,使人们对地震灾害的感受反应,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成为人们情绪表现和行为选择的制约因素,干扰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五) 灾时越轨行为的社会控制
社会控制这一概念,是在1901年美国社会学家罗斯所写的《社会控制》一书中首次提出的,罗斯认为,社会控制是指社会对个人或集团的行为所作的约束。而越轨行为就是违背社会规范的行为。灾时越轨行为危害性比平时更大。这是因为自然灾害已经使人民的生命、财产蒙受了重大损失,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极大混乱,天灾的突然降临,人们普通感到极度恐慌。
第一,灾时越轨的动因:首先地震灾害的发生,直接破坏了灾区范围内的基本生存条件,导致灾民生存需要的严重危机,如果社会救灾机制不够完善,这时就可能导致某些个体发生犯罪行为。其次对症灾害以后,由于亲人遇难,生活环境的改变,通常会使灾民的心理发生倾斜或失调,这种灾民心理的异常状态,往往是发生越轨行为的动因之一。再次由于地震的破坏,社会控制系统化大众传播渠道发生功能障碍,这种灾时的社会失控状态是发生犯罪行为的又一重要因素。
第二,灾时对社会越轨的社会控制。从唐山地震后的经验和教训来看,以下几点是进行有效控制所必需的。首先,灾时社会控制运行机制是组织、实体、基本要素交互作用的有机体。社会控制需要人代表一定的组织来完成,需要信息媒介的传递,需要社会行为间的良好影响,也需要政权、法律和纪律各种基本要素的作用。其次,迅速恢复大众传播媒介。信息媒介可以把灾区应循的社会规范送达到每一位灾民,其社会控制功能不容低估。再次,对灾时遵纪守法的典型加以推广,通过社会行为之间的相互影响充分体现社会控制的互动性。另外,多向性与交叉性相结合搞好综合治理,不断完善灾时社会控制机制。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依赖多种传递实体对社会成员进行社会控制,已成为当代社会控制的基本特征。灾时社会控制是否得以良性循环,其重要举措之一就在于建立一个多向性与交叉性相结合的综合治理工程。最后,针对灾时犯罪行为的特殊性,贯彻严刑峻法的方针。灾时犯罪的危害性大于平时,其严重性还在于对灾后救灾工作有着极大的干扰,对灾后各种社会恢复工作具有巨大的破坏性。对于灾后初期发生的犯罪行为尤其应当严刑峻法,杀一儆百,给犯罪分子和图谋不轨者以强烈的打击和震撼。
四、围绕唐山地震展开的社会学研究及其成就
(一) 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的调查研究活动
1、 全国地震社会学研讨会
1988年5月,地震对策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同年7月28日,在唐山召开了全国地震社会学研讨会,这是第一次以地震社会学命题的学术讨论会,也是最为重要的一次会议;是对中国地震社会学10年发展的一个总结;是地震社会学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全国地震社会学研讨会,由唐山市社会学学会倡议,与《国际地震动态》编辑部、《中国地震》编辑部、《灾害学》编辑部、河北省地震局、山西省地震局、天津市地震局、地震技术专科学校、唐山市地震局、唐山市哲学学会、唐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共同发起组织。参加会议的代表来自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的地震学界和社会学界,共80余人。会议收到近百篇论文,有62篇在会上进行了交流。会议的成功举行,标志着我国地震社会学的研究队伍已初步形成。
2、唐山地震灾区社会恢复与社会问题的社会调查
1988年8月,王子平向邹其嘉等提议,共同向国家申请科研课题立项,组织人员,对唐山地震灾害的社会学问题进行大规模的社会调查,以取得唐山地震后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实证性材料。1989年,课题先后获得国家地震科学联合基金会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会的批准。《唐山地震灾区社会恢复与社会问题的研究和对策》课题组成立,并开始了研究工作。整个课题于1995年完成,其成果便是70多万字《唐山地震灾区社会恢复与社会问题研究》的出版发行。
在调查实施阶段大体作了四方面工作:
(1)研究总体与抽样方式的确定。首先依据研究内容和目标界定了研究总体。在研究总体基础上的抽样方式和方法主要有两类:一是分层抽样。具体程序和方法为,在唐山地震灾区的4个区内,随机抽取2个区;在2个区中在随机抽出2至4个街道办事处;在抽出的街道办事处中再抽出4至8个居委会;最后再根据居民姓名和门牌号码抽出样本。为了保证抽出的样本尽可能符合研究总体,抽样中对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等都作了分配比例上的适当控制,防止随机抽样发生类型偏差。二是重点调查。这主要是针对地震中的一些特殊灾民,如地震孤儿、截瘫患者、丧偶者等。因这部分调查对象人数相对较少,加之震后的流动,难以进行随机调查,故先同单位联系,在确定调查样本后再进行重点调查。
(2)培训调查人员。为了保证调查工作的质量,在调查实施前认真培训了调查人员。培训采用集中受训和现场实践两种方式,共培训了50多名调查人员,为全面调查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3)试调查。这是整个调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完善调查问卷,提高调查质量的重要保证。先在不同的调查点进行了现场调查的模拟,对调查数据作了统计分析,并据此对调查问卷作了一系列修改,使之完善、适用。
(4)正式调查。这一工作是在主要研究人员的组织和控制下,由受训合格的调查员实施的。调查中,问卷的发放采用入户与入户回收、单位集中填写与集中回收、个别重点地震等多种形式进行。前后共发出内容不同的9种计1.3万余份调查问卷,涉及上千变量;回收有效问卷1万余份。由于严格按预定的程序进行,整个调查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3、河北省震灾的社会调查
1989年11月,王子平作为地震社会学学者,应邀参加在河北省地震局举办的科技干部培训班上进行有关地震社会学基础理论问题的讲座。期间,王子平向河北省地震局陶谦如同志提出共同进行河北省1949年以来重大地震灾害社会调查设想。会后,陶谦如同志向河北省地震局正式提出了立项要求。1990年1月省地震局批准“河北省震灾社会调查”立项。1990年5月在唐山召开的会议上,河北省震灾社会调查课题组正式成立,研究工作开始。
1990年10月至1991年6月为调查阶段。这个阶段的任务是实施调查,完成课题所需要的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制定、完善调查文件并开展试调查的基础上,广泛实施了调查。进行问卷调查之前,各调查组都培训了调查员。4个分课题组共培训调查员80余名;发放问卷总计6850份;查阅文献资料上百种,计千余份;访问当事人2000余人次。
1991年6月开始撰写研究报告。撰写过程中,有两次会议对研究报告的形成起了关键作用:石家庄会议。1991年6月召开,课题组全员参加,历时两天。会议强调指出,整个课题要达到的目标是:收集和保存资料,对地震灾害作社会学分析,为今后制定抗震救灾对策提供科学依据。这是三项相对独立的研究目标,各有其自身的意义,不能互相取代;临城会议:1991年8月召开,全体成员参加,历时6天。会议一开始就强调,这是一个思想上、学术上爬坡的会议。课题组所面临的艰巨任务是,如何将收集来的大量资料经过分析、概括和抽象,真正从中做出科学的结论并反映到成果中去。
会后各分课题组开始进入紧张的写作阶段。直至1994年春,唐山部分和河间—大城两份报告的完成,整个课题才完成。
(二) 诞生了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
1、《瞬间与十年——唐山地震始末》
1986年王子平的《瞬间与十年——唐山地震始末》一书的出版,使社会各界,特别是社会学界,对唐山地震开始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本书记录了唐山大地震发生前后的情景,对人们在强烈地震时如何保护自己、减少伤亡提供了经验。此书是一部实证研究与理论基础相结合的著作,已经成为研究唐山地震灾害的权威性著作,也开了我国地震社会学研究的先河。
2、《地震社会学初探》
1989年王子平与陈非比、王绍玉合作撰写出版了《地震社会学初探》一书。该书得到了著名地震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地震局副局长陈颙的高度好评,它的出版标志着人们开始系统地研究地震的社会问题。本书把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与地震学进行有机结合形成一门新兴交叉学科,成为我国地震社会学这一领域的第一部专著。本书探讨了震灾对人类社会的危害和人类为战胜震灾而做的努力,从而为制定正确的防震减灾对策提供了社会学方面的理论依据。在这本书中还首次提到了灾后社会机体的整合和“精神救灾”等概念。
3、《唐山地震灾区社会恢复与社会问题研究》
1997年出版发行了《唐山地震灾区社会恢复与社会问题研究》一书。本书是关于1976年唐山大地震的一部地震社会学实证性研究成果。在广泛进行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研究了作为一个城市社区的唐山市遭到毁灭性灾害后所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全面讨论了唐山地震灾区社会破坏、恢复与社会问题,社会机体的破坏与整合,地震前后社区、人口、家庭的变迁,灾时人的心理、行为变异,地震孤儿、孤老及截瘫患者的救助,灾时越轨行为,伤员救治与防疫,以及唐山城市重建问题。这是迄今我国对一场自然灾害所进行的最大规模、全面而深入的社会学调查,仅发放问卷就近20000份,取得数以百万计的数据。
本书力求融实证调查、理论探索、对策研究于一体的研究,这在全国也不多见。它源于社会调查又不停留于资料的简单堆砌,源于唐山又不局限于唐山,始于地震又不囿有地震,既做理论分析又提出对策措施。在书中还附有大量的数据、图表,为人们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基础素材。
4、《河北省震灾社会调查》
1996年出版的《河北省震灾社会调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也是迫切需要的研究成果。本书运用社会学理论和方法,对1949年以来在河北省内发生的,对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邢台地震、大城-河间地震、唐山地震(唐山市与丰南县)以及大同-阳高地震(阳原波及区),进行了广泛的社会调查;在此基础上,以社会学的理论为指导,以大量的调查资料为依据,对上述地震震前、震时、震后灾民的心理行为反应,救灾的组织与实施、物资救灾与精神救灾,社会组织、工农业生产等破坏与整合,以及地震灾害引起的社会问题等,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总结分析。
5、《地震文化与社会发展——新唐山崛起给人民的启示》
1994年,王子平提议和主持了地震文化的研究。这是地震社会学研究的深化。作为这一研究的成果,《地震文化与社会发展——新唐山崛起给人民的启示》一书于1996年7月出版。此书是一部从全新角度——文化角度研究1976年唐山地震的专著,目的在于探求地震文化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内容包括:地震文化的一般概念,如地震文化的理论内涵与研究任务,地震文化形态,地震文化与常时文化等;灾变心理与地震灾害观;震后生活方式的变迁;唐山城市重建的文化审视;唐山经济从废墟上崛起的启示;地震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等。本书是国内第一部研究地震文化的学术专著。它从文化角度对唐山地震及灾后救援和重建做了新的诠释。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把地震灾害及其引起的社会行为和后果看作一种广义的文化现象来进行研究;二是在地震灾害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转化为精神和物质财富这一基本命题的基础上进行研究。
6、《灾害社会学》
1995年,由我国著名地震灾害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马宗晋和武汉大学郑功成教授担任主编的国家九五重点图书《中国灾害研究丛书》启动。其中王子平所著《灾害社会学》被主编誉为整套丛书的重中之重,开辟了社会学的新领域。《灾害社会学》一书,主要分为绪论、灾害社会学的基本原理、灾害与人、灾害与社会、灾害文化与灾害观念、灾害心理与灾害道德、灾害的社会对策以及自然及人为灾害的趋势研究八章。为人类更准确地、更好地了解灾害,应对灾害时的心理和对策等作了详细分析和介绍。
7、《城市灾害应急与管理》
2003年,由王绍玉与冯百侠合作出版的《城市灾害应急与管理 》这一著作,虽是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开始谋划写作,但关于城市灾害应急管理这一问题的思考,却早在经历了震惊世界的唐山大地震后若干年就已开始。突发的“非典”危机再一次暴露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和管理体制存在着诸多弊端,这促使人们更加深入地思考城市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的诸多问题。因此,本书的写作摆脱了一般性的材料堆砌和简单地介绍国外情况的写法,而是将重点放在探讨城市灾害应急管理的体系和这一学科内容的构建上。此书的出版可以说,是在发生多种灾害后的一部有关应用研究的著作,为我们在应对突发灾害时能够抓住问题的关键,而不是盲目的焦急,无法指定正确的解决方案和对策。
(三) 构建了地震社会学的学科理论框架
在众多的地震社会学研究中,《地震社会学初探》(以下简称《初探》)一书确立了一个科学的理论框架。《地震社会学初探》是对我国开展地震社会学研究以来所取得成果的一个比较系统的科学总结,同时又是使这方面的研究更加深入,登上科学化新阶梯的开端。《初探》的作者提出,地震社会学应把由地震灾害引发的社会问题及人们的行为变异作为研究对象,使地震社会学因研究非正常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生活,揭示灾变状况下社会变化的规律,在庞大的社会学学科体系中独树一帜,从而确立了地震社会学的学科地位。
1、 关于地震社会学的基本概念
《初探》一书,这样定义了地震社会学:地震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所固有的理论和方法,对由地震灾害所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进行综合性研究的一门应用社会学,是建立在理论社会学与地震科学基础上的一门交叉学科或边缘学科。并在围绕唐山地震的基础上,提出了一批有别于以往与地震相关的概念,如:人的生存条件,赈灾要素,精神救灾(相对物质救灾而言)等,并将地震与地震灾害、地震预报与地震灾害预报等区分开来。下面对两个较为重要的概念进行一下简单介绍。
从社会学角度看,地震是通过对人的生存条件的破坏而危及人类的生存从而造成灾害的。所以,人的生存条件这一概念在研究地震灾害中具有重要意义,是贯穿《初探》一书的主要概念。
人的生存条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人的生存条件是指人类赖以生存、繁衍、发展的各种条件,既包括生存条件,也包括发展条件。狭义上,人的生存条件特指生存条件,即指维系人的生命所必需的生存条件,如吃、穿、住、用等必需的物质条件以及一定的精神条件等,是人的基本生存条件。
在地震社会学的产生中另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是精神救灾。精神救灾的核心任务是唤起灾民的主体意识,振奋战胜灾害的信心和勇气,使之获得生存下去并重新发展起来的精神方面的力量和条件。提出精神救灾的原因是因为:地震不仅破坏了人们生存下去的物质条件,也破坏了人们的精神方面的生存条件。强烈的地震造成了双重废墟:物质废墟,即房屋建筑物的倒塌毁坏;精神废墟,即人们进行正常生活所必需的精神方面的条件的被损坏甚至失去。精神救灾阐述了加强灾民主体意识振奋战胜灾害信心和勇气的重要作用,在抗震救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2、 关于地震社会学的理论观点
《初探》提出了许多具有启发性的理论观点和思想。其中比较重要的有以下几点:
第一,地震灾害与人类社会之间存在着双向双效的关系。地震灾害与人类社会之间存在着双向影响:即地震灾害可以影响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也可以反作用于地震灾害;而在上述双重影响的每一方面,又具有双重效应:既存在正(积极)效应,也存在负(消极)效应。从地震灾害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来看,一方面它可以给人类带来灾难与破坏,另一方面它在客观上又可以促进人类科学技术等的发展;从人类社会对地震灾害的反作用来看,社会文明的发展既可能增强人们抗灾的能力从而减轻灾害,又可能加重震灾。地震灾害与人类社会之间,就是存在着这种复杂的双向关系。
地震灾害 |
负效应与正效应
正效应与负效应 |
人类社会 |
第二,人类与地震灾害的斗争是一个社会过程。首先,这一过程的主体是社会,而非个人。现代社会是高度组织化的社会,只有社会本身才有可能动员、调动、组织起这个方面的力量,与地震灾害作斗争。其次,这一过程是由一系列内容或若干阶段构成的,而不能仅仅是其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从广泛意义上讲,人类与地震灾害作斗争的过程,是一个以地震的发生为中心的一系列社会活动所构成的过程。再次,这一过程中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参加,而非仅仅是地震科学工作者或别的某个(些)部门的职责。预防一场震灾,一场震灾后尽快消除其灾害后果,战胜灾害,都必须动员包括地震科学部门的社会力量,才能完成。最后,这一过程中必然会反映出广泛的社会问题要求解决。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被地震所打乱,有序变为无序,必须适应这一新的现实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作出调整。总之,无论从哪种意义上讲,与地震灾害作斗争,都是一个包含着多方面社会内容,有多种社会力量参加,要完成多方面具体任务,由一系列相互独立而又紧密相连的阶段所构成。
第三,“大防御”是对抗地震灾害的战略思想。“大防御”是指在地震预防的基础上,通过采取一系列进一步措施,在地震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采取减轻灾害的应急措施,并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保证震区人民不再遭受新的损伤。《初探》中指出,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应当把震灾防御看作是贯穿于震前、震时、震后这一全过程的完整体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运用各种手段,抗御地震灾害,防护人的生存条件免遭破坏。这一思想是人类对待地震灾害观念上的一大进步,对于减轻地震灾害具有指导意义。
3、关于震灾社会问题的基本对策和方法
第一,有效地组织救灾活动,为解决灾后社会问题奠定基础。有效地组织救灾活动,是解决震灾诱发社会问题的前提,这是包括唐山地震在内的我国历次地震后解决此类问题的成功经验;第二,实行先集中、后分散的统一社会管理。所谓先集中就是在抢险救灾阶段,由社会集中组织管理。然后,在救灾活动取得初步成效,社会秩序和家庭生活基本恢复之后,再由家庭、集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福利部门,按其与上述人员的所属关系和经济能力,分散进行管理。第三,充分发挥灾时非正式群体邻里相助的作用。由于邻里互助这种规模上达于家庭,功能上小于家庭的非正式群体,可以临时照顾和安顿震灾中失去生活依靠的孤寡老人和儿童,使他们赖以维持生计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第四,充分发挥精神救灾的作用。发挥精神救灾的优势,通过大量的宣传和深入细致的工作,使他们摆脱悲痛,鼓起勇气,顽强的生活下去。
结 论
综上所述,对唐山地震在中国地震社会学中的地位、影响和作用有:唐山人民在战胜灾难、重建家园中凝结成的抗震精神,不仅是唐山人民的宝贵财富,更是全人类所共同追求的;唐山地震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实验场”,丰富了地震社会学的研究内容,使人类加深了对地球的认识,预防地震灾害也迈进了一大步;唐山地震是中国地震社会学发展的一条分界线,在唐山抗震实践中,中国诞生了“地震社会学”,为解决全球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日益严峻的灾害问题,奠定了理论基础,提供了成功防灾减灾的范例;围绕着唐山地震获取了大量的原始资料,展开了一系列研究活动,并取得了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研究成果,为地震社会学的发展提供了依据。
注释:
①王子平,陈非比,王绍玉.地震社会学初探.北京:地震出版社,1989.6。
② 郑杭生,等.社会学概论新修.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3。
③王子平,陈非比,王绍玉.地震社会学初探.北京:地震出版社,1989.7。
④核心家庭,是指一对夫妇或再加上他们的孩子而组合成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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